永兴县2021年信访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打算

发布时间:2022-01-21 14:53 来源:县信访局 作者: 【字体:

2021年,全县信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对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书记信访一体化”为抓手,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切实履行信访工作责任,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全面推进信访积案化解“百日攻坚战”,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县信访工作继续保持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良好局面。

一、2021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书记信访一体化”机制。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当前我县信访工作实际, 2021年8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书记信访一体化”工作的若干措施》,在原有工作机制基础上,对职责职能、组织领导、工作体系、规范信访接待、督查督办等9个方面进行了强化、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三级书记抓信访职责更清晰、责任更具体。二是压实领导包案责任。根据省市联席办的要求,对全县信访积案,逐一明确了县级领导包案。各包案县级领导按照“五到位”要求,以走访、约访、回访等方式,掌握案件情况,研究化解办法,落实工作措施,推动案结事了。全年共成功化解了68个信访积案。三是规范信访接转办程序。压实首办责任,真心实意对待初信初访,力争第一时间、第一地点、第一责任人办理到位,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访累”,提高群众信访满意率。抓住解决问题这个根本,围绕受理、转送、交办、督办、审核、回访等环节,整合资源力量,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实现工作闭环,最大限度提高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四是规范信访工作行为。按照“业务管理制度化、工作流程标准化、方法手段信息化、受理办理法治化”的要求,细化明确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复查复核、督查督办等各环节的业务规范标准,做到“来访必登、有访必接、初访必办、重访必交、未办必督”。聚焦重点事项,对信访人进行面访或电话回访,通过回访判定承办人责任是否履行到位,确定信访人是否满意,对信访人评价满意的信访件做好结案存档,对不满意的信访事项继续跟踪,做到群众来信来访100%回访、100%考核,确保案结访息,真正实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二、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全县信访工作将以“围绕一条主线、开展三项创建、健全‘一三五’机制”为工作目标,围绕全面做好党的二十大信访保障工作这条主线,重点抓好信访积案化解、依法严厉打击涉访违法犯罪行为等工作。开展创建“国家级信访工作示范县、省级信访工作“三无”县、省级人民满意接访窗口”,以“书记信访一体化”工作机制为统揽,健全各项信访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我县信访工作在2022年实现新突破,展现新作为,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为“五区并建”等中心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一是进一步理顺机制。以《永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书记信访一体化工作机制》为统揽,拟定出台《永兴县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永兴县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永兴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工作方案》《永兴县“访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制度,为攻坚化解信访问题,消减信访存量,推动“最多访一次”,控制信访增量,压实信访责任,落实包案责任,确保“双向规范”,强化基层基础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进一步发挥信访工作与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创新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压实包案领导的包案责任。包案领导要对所包案件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实地调研督导,牵头做好重大信访问题的教育转化、督促解释等工作,做到“五个包”(包情况掌握、包协调化解、包疏导转化、包督促解释、包接访处置)和“五到位”(与信访人见面到位、实地调查到位、专题研究调度到位、签字背书到位、办理全程纪实到位)。压实书记信访一体化办和信访联席办的调度责任。加强对责任单位在解决突出信访问题等方面工作的督导,加大对责任单位在办理过程中的监督指导力度,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解决。压实责任乡镇和责任单位的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切实扛起“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政治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抓好信访事项地化解,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三是突出工作重点。要突出排查重点,将历年积案和对判决不服的涉法涉诉案件等方面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全面梳理排查到位。要加大化解力度,要强化实体化解,对简单案件采取简易程序快速化解,直查快办,及时就地化解信访矛盾;对重大突发案件,要组建工作专班,依法依规化解,既要及时化解到位,又不能突破底线;对疑难信访案件,要综合施策,及时向县书记信访一体化办和县信访联席办汇报,穷尽一切办法,全力以赴化解重点案件。要充分运用多元化解机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协商、咨询、听证等方式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确保按时按质化解信访积案。四是加大回访、督查督办、考核通报和追责问责力度。把回访核实工作与深化信访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落实法治要求结合起来、与“人民满意窗口”“最多访一次”等活动结合起来,针对重点信访事项,每周定期上门回访,按照“三见面”要求,分析信访事项,提高群众满意率。适时开展联合督查、专项督查,不断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加大典型问题通报和追责问责力度,为创建“信访工作示范县”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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