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9-01-10 16:27 来源:县发改局 作者: 【字体: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发改委各项职能,立足习近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大力实施项目建设年活动,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竭力向上立项争资,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推动我县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调控,促发展,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运行。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三大攻坚战,起草了《2018年永兴县国民经济运行年度计划草案》,并提交人大审查通过;按照季度起草了永兴县经济形势分析报告,有力促进了我县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1-9月,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2.1亿元,同比增长8.9%;规模工业增加值101.2亿元,增长7.8%;固定资产投资210.1亿元,增长15.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12亿元,增长5.2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9.5亿元,增长11.4%;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元25904、14686元,分别增长8.5%和9%。牵头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县“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工作方案》,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现已通过了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预计11月份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评估指标共35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4项、预期性指标21项。总的来看,整体进度达到中期目标的82.9%,基本完成中期任务。有26项完成或超额完成中期目标任务,占全部指标的74.3%;有3项指标基本完成了中期任务,占8.6%;有6项指标未完成中期任务,占17.1%。

(二)抓扶贫,补短板,惠民措施顺利实施

1.精准扶贫工作保障有力。成立了县发改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制定我局2018年精准扶贫工作方案,按照副科以上干部结对3户贫困户、一般干部结对1户贫困户的要求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先后7次召开全局精准扶贫工作动员或培训大会,邀请扶贫专干和有扶贫经验的驻村乡镇干部在会上授课,传达县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会议精神,对脱贫攻坚知识、易地扶贫搬迁业务知识进行培训,组织开展4次脱贫政策知识考试。制定了《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三签字”“三走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三签字”“三走访”的主要内容、主要任务,要求帮扶责任人每月走访所联系的贫困户不少于1次,在今年9-10月脱贫攻坚期间帮扶责任人每月走访所联系的贫困户不少于2-3次,了解贫困户的基本信息、宣传扶贫优惠政策、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严把今年预脱贫对象脱贫退出关,防止发生错退情况,并做好扶贫工作中信访维稳工作。制定了《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扶贫工作督查方案》,于2018年10月17日-10月21日,安排两个督查组10人到金龟镇香梅村、张家洲村、泉塘村督查扶贫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直接交帮扶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各项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2.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扎实推进。把握政策落地环节。加强政策宣传,反复宣讲解释。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守界限、标线、红线和底线,按照省里明确的标准和程序,合理确定搬迁范围,严格审核搬迁对象,严格把握好把好对象、面积、自筹资金、质量安全几条标准。把握问题整改环节。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有关问题整改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永兴县关于加强易地扶贫搬迁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永兴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分类指导突出问题整改。强化问题整改工作督查,开展了拉网式问题全覆盖核查,针对国家、省、市巡查、稽查、审计、督查发现和指出的问题,坚持点上抓整改、面上抓规范,近期抓落实、长期抓巩固的总体要求,除存量、遏增量、减总量。截至目前,面积不足、未达到入住要求、住房功能设施不全、坡屋顶改建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完成住房面积不足、需补建住房面积问题整改119项;完成地面水泥砂浆未找平、内墙未刷白等问题整改184项;完成厨房、卫生间等住房功能设施不全问题整改107项;完成坡屋顶改建626户;累计拆除旧房442套(不含无房户和有保留价值旧房);已复垦复绿317户;分散安置基础设施完成587户。把握后续帮扶环节。始终把握“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根本要求,坚持搬迁质量和脱贫发展并举,细化和落实帮扶措施。在搬迁过程中,坚持做到以搬迁为手段、以脱贫为目标,因类制宜、综合施策,结合光伏扶贫、金融扶贫、转移就业等政策,制定脱贫实施方案。依据不同安置模式,因地制宜、因村因户施策,根据实际制定可操作、有实效的扶持办法,逐户落实后续帮扶措施,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的目标。

(三)抓争资,促发展,立项争资成效明显

修改完善了《永兴县立项争资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相关责任单位立项争资目标、任务和责任,完善了考核与评价机制,突出非经常性资金的争资考核,用制度保障和促进全县立项争资工作的开展。坚持“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定资金”的要求,积极研判、对接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定期编制发改政策动态,收集整理近期国省有关项目资金投放、支持方向,供县委、县政府领导及立项争资责任单位决策参考,力争我县更多的项目挤入中省规划笼子。按照“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年终定奖惩”的原则,将全县各立项争资责任单位资金到位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定期予以通报,展示各自取得的成绩及好的经验做法,同时,对工作被动、消极应付、成效较差或没有成效的单位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意见,以达到相互促进的目的。通过努力,全年累计到位资金12.32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76%,其中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到位资金6000万元、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到位资金4201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资金2258万元、县公安局三所合一项目资金1497万元、城南高新污水处理厂项目资金2380万元。

(四)抓重点,出亮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1.抓好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工作。我局按照“三个必须”、 “三个效益”和“两个三七开”的原则,拟定了我县2018年政府投资计划,并按规定程序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议,其中2018年计划新建政府投资项目,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4月份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政府性债务甄别核实工作,我县按照“停、缓、调、撤”的原则(即四个一批:对不属于中央重点项目、省委省政府安排的12件民生实事的项目和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项目,未开工建设的,一律停止建设;虽已开工建设,但停止后无重大影响的,一律暂缓实施;已开工建设现停建会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调减投资规模;对于2017年7月15日以后举借的系统外需要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撤销相应项目,筹措资金予以归还)对全县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调整:停止建设项目11个;暂缓实施项目15个;调减规模项目8个;保留实施项目55个,其中:分期实施、需要地方配套的中省项目10个,分期实施、暂不需要地方配套的中省项目33个,省委省政府安排的12件重点民生实事项目6个,PPP项目6个。

2.积极服务项目建设工作。提请并召开4次县投资委会议助推项目建设,审议各类事项39项,主要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和政府投资项目规模调整等事项,组织专家对13个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评审,协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排忧解难。

3.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先后拟定并报请县委、县政府下发《永兴县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永兴县迎接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终期验收工作方案》等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以及完成时限,定期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其中重点采煤沉陷区9个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已全部开工,有序建设中;6月1日,我县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顺利通过国家发改委终期验收。

4.深入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行动。拟定《永兴县2018年“产业项目建设年”行动方案》《永兴县2018年“产业项目建设年”考核方案》《永兴县2018年重点产业项目计划安排表》等文件,为今年产业项目建设攻坚绘制时间表、任务书、作战图。紧紧围绕产业项目建设“六大工程”,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产业园区提升行动、重点产业推进行动、龙头企业培育行动、产业项目建设行动、招商引资提质行动、营商环境优化行动“六大行动”。大力推进永兴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级开发区,培育1个100亿产业,新开工投资5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5个以上,新引进3家500强企业,新实施3个科技创新项目,新引进5名高层次人才。长鹿、雄风项目列为全省100个重大产业建设项目。截至9月底,53个重点产业项目完成投资125.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81.6%。

5.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我局完善了招投标、投资项目审批、价费调整等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结”流程图,按照项目备案和公开招投标即到即办、项目核准和邀请招投标3天办结、项目审批4天办结的要求办理,对特定项目实行并联办理,并联审批项目2-4天办结,切实优化了办事流程,提升了服务水平。目前共完成永兴县两新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等审批事项124个,完成永兴县七甲兴洞高岭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岭土项目等备案事项77个,永兴县水南村李家组安置小区庙古冲路项目等土地备案报批立项项目31件,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五)抓监管,强落实,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一是严格落实收费政策。规范管道燃气收费市场,暂定了过渡期间燃气管道居民燃气庭院管网和室内管道安装收费标准及核定了燃气服务收费的标准;按照“保本经营”的原则核定了30个中小学校的伙食费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下调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电价2.7分/千瓦时,减轻了企业负担。制定了2018年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县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要求相关收费单位目录清单未列入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费。二是着力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我局共组织开展了药品价格和医药服务价格、教育收费等专项检查、督查,受理举报案件84件,清退17.85万元,罚款34.76万元,为规范市场价格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三是严格执行涉企检查计划报送制和入企检查备案制,核准涉企检查备案表21份,退回因未报计划而申请涉企检查备案1份。严格执行企业“宁静日制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与生态安全等特殊情况外,所有备案的单位都要求严格执行“宁静日制度”,不得在每月1-20日对企业开展检查。四是做好企业和个人投诉办理工作。今年共受理投诉13件,办结13件,满意率达100%,其中县荣裕国际酒店投诉一社会青年寻衅滋事破坏公司财产一案,我局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取证,并在5各工作日内办结,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五是推动招投标监管工作。我局根据《关于认真落实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问题整改的通知》(郴公管办〔2017〕3号)文件精神,对我县2013年以来1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问题自查整改,共有12个项目存在14个招投标项目问题,主要为应公开招标而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等问题,按照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对存在问题的项目业主进行处罚,共计465万元。

(六)强基础,优服务,各项基础工作齐头并进

一是加强成本监审工作。按照省、市发改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烤烟、生猪成本定点调查,做到不虚报、不迟报、不缺报。组织对马田安通客运等三家客运公司农村公交客运票价、中天燃气有限公司燃气庭院管网和室内管道安装费进行成本监审,已经形成初审报告。二是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按时按质对粮食收购价格、城市居民食品价格、城市居民服务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等价格进行日常监测,做到数据真实准确有代表性。在采价过程中,我们对不具备代表性、可比性的价格不采,对非正常状态下的价格不采,对不是基准日的价格不采,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可比性,并将每日采集的价格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上公开,让政府领导和消费者及时掌握我县消费品价格水平。在节假日期间开展价格巡查,并将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三是依法高效推进价格鉴证工作。共受理各类案件73宗,认定总额达106万元,其中刑事案件69宗,涉案金额84万余元,为执法机关办理相关案件提供了价格依据。四是加强发改业务宣传力度,向有关媒体上报各类调研信息材料71篇,被湖南日报、郴州市电视台、市发改委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采用16篇,通过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在社会上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理性看待发改工作。

二、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发展改革工作的新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密结合永兴实际,进一步增强发改部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和谐稳定的能力。

一是加强立项争资工作。关注国家、省市一系列新政策、新战略,重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文件精神,寻找政策和我县实际的契合点,有针对性做好项目谋划、论证等工作,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储备,积极向上立项争资。

二是广泛征集、储备各类投资项目。对照十三五规划和产业项目建设年要求,储备一批重大前期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助力发展后劲。

三是结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求积极谋划我县2019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为2019年项目建设打好坚实的基础。

四是深化发改知识宣传。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媒体开展招投标法、价格法等有关法规宣传,宣传发改工作取得的成效。

五是规范价格秩序。通过贯彻落实各项收费优惠政策,维护群众利益。

六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制定和完善人事、财务管理、限时办结等管理制度,落实政务服务“一次办结”各项制度不断提高机关服务水平。

2018年11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