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2-03 10:59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字体: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的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县婚姻登记机关成功创建为“全国3A婚姻登记机关”;金龟镇敬老院、鲤鱼塘镇敬老院获全市首批示范养老服务机构。

一、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要求,把思想政治建设、核心价值观、意识形态阵地融入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明确局办公室主任为网络舆情监测员,制订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永兴县民政局网络舆情应急预案》,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坚持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全年中心组学习12次,加强对局微信、QQ工作群监督管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宣传,通过微信群、QQ工作群、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政府门户网站等广泛宣传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齐抓共管,推动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生根。

(二)切实抓好党建

我局把党建工作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坚持党建与民政工作相融合。

1.强化学习教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编制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批示》等精神,通过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把好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开展红色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到烈士陵园纪念碑前重温入党誓词和义务劳动,组织观看《永远在路上》等专题片,增强党员党性教育,明确红线、自觉按党章办事,自觉遵守党规,不断提升自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立足岗位奉献,勇于担当作为,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

2.扎实开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支部联百户工作,发放慰问物质和慰问金近2万元。所有党员联系1-2名贫困户,结对责任人结合帮扶对象实际,制订帮扶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帮扶工作。

3.组织开展到社区报到服务活动。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到社区报到服务活动,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建立了“单位服务清单”,按照“多帮一”方式结对困难居民,结合党员各自特点和特长,做好了服务岗位和帮扶对象认领,并且每季度开展一次服务活动。购买价值达5000余元的食用油、大米、水果等慰问物资到人民路社区看望慰问特困群众,进一步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

4.组织生活正常化。建立健全了《三会一课》《党员积分管理》等制度,制定了“三会一课”计划并正常组织开展;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召开2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做到相互提醒。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丰富活动载体。所有党员关注了“红星郴州”公众号。及时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对每位党员的党费标准认真审核,按照月交季存要求,每位党员及时足额交纳了党费,并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公示。对局院内住户党员和县福利院党员进行了摸排,成立院落式功能性党支部。

(三)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以学习教育为抓手,认真开展《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辅导,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面把握从严治党要求。扎牢廉政建设的制度“笼子”,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干部任用等工作,推动了选人用人公平公正公开、资金分配和重点领域监管更加规范科学。

(四)全力推进兜底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

1.提高救助标准。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兜底)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补助标准。从元月起全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380元/月·人,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227元,城镇低保标准提高至550元/月·人,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41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不低于6600元/人·年。

2.及时发放各类救助资金。全县有农村低保对象4853户 10073人,发放生活补贴资金 2580.93万元(其中兜底保障对象3534户7902人,占78.35%发放生活补贴资金2054.34万元);城市低保对象773户1195人发放生活补贴资金535.46万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2754人(其中集中供养 452 人,分散供养 2300人),发放生活补贴资金 1383.57万元;临时救助 8302人次,发放救助金402.58万元;精减退职 233 人,发放资金7.10万元。

3.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是完善制度。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健全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细化家庭收入核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巩固完善支出型贫困救助政策,综合评估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以户为单位纳入低保。二是适度扩面。将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可参照单人保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施兜底保障,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三是推行精准救助改革。为有效破解救助难题和救助瓶颈,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计算和评估,准确核实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全面推进救助对象精准认定,确保社会救助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救助,我县10月份实行“收入计算为主,评议为辅”试点城乡低保精准改革,并在便江街道作为试点,目前已召开动员大会,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四是全面排查及时救助。对各乡镇上报到局的新增低保,资料齐备后,我局第一时间下乡入户抽查,全部及时审批。5月和10月,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各乡镇村组,入户核查2453户4963人“拟申请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易返贫对象、边缘困难群体、急难型临时困难群体”,通过全面走访,确保精准识别、精准施救。认真查看乡村评议评审程序、公示及会议记录,严格入户核查,主动作为提前介入,所有申请对象进行100%入户核查,做到申请社会救助对象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4.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制度。一是及纳入特困救助。今年以来,通过入户核查,新增特困人员153户。二是开展分散特困供养对象护理工作。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分别按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十分之一、六分之一、三分之一安排,其中集中供养的全失能特困人员,按10000元/年的护理标准予以保障,确保特困人员能够获得符合要求的救助供养服务,发放护理补贴18万元。

5.加大临时救助的补充作用。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提升社会救助体系整体效益。今年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按“救急难”原则实行先“现金救助,再补拨资金”的办法,今年来,共发放临时救助3373人364万元,确保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同时,实行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与财政联合下文《关于拨付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的通知》(永民发〔2020〕24号),配套临时救助备用金6.8万元,实行月清月结,并要求各乡镇(街道)自行准备一定数额的备用金。

6.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今年来,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65元,我县及时调整,并严格按标准发放到位。

(五)切实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1.加强对敬老院管理。一是继续开展敬老院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制定了《永兴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完成了柏林、油麻敬老院的照料护理区改造工程,新增护理床位24张。金龟镇敬老院、鲤鱼塘镇敬老院获全市首批示范养老服务机构。二是强化安全管理。每月开展安全隐患、非法集资和扫黑除恶等线索摸排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悦来、柏林、黄泥等乡镇敬老院下发了《工作督办函》,并督促及时整改。5-6月对全县所有敬老院开展了消防和逃生演练,并集中讲解了消防安全知识及逃生技能。三是建立敬老院工作人员绩效管理长效机制。对乡镇(街道)敬老院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充分调动敬老院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营造一个温暖、舒适、和谐、文明的养老环境。

2.完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一是投入40万元完成马田公平、枣子等8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设置有阅览室、活动室、健身室、休息室等,可为3000余名老年人提供服务,丰富老年人的文娱活动,不断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二是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我县共有17人享受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放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3.33万元。

3.及时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今年,共发放80-89周岁和90-99周岁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分别为8594人564万元、1172人145万元;为18名百岁老人发放长寿保健补助8.1万元;原195名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因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原因已全部核减。

4.开展农村留守老人摸底。根据省市民政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对全县农村留守老年人进行摸底,并将1761位留守老人信息全部录入省养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为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奠定基础。

(六)扎实做好民政事务工作

1.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规范救助资料档案,完善了流浪乞讨人员系统资料录入,实行一人一档,救助台账清楚,全年救助448人次,发放救助资46.6万元。积极开展夏季送清凉活动和全国第八个救助管理站6.19开放日,邀请了部分社区居民、村干部到流浪乞讨人员托养机构了解我县的救助工作流程,了解我们的服务质量,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2.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印发《永兴县补助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实施办法》,对城乡低保、城镇“三无”人员、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死亡后实行火葬给予补助基本殡葬服务费1120元。清明节期间开展了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疫情防控、清明防火等宣传工作。对殡仪服务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系统录入、档案整理、搭车收费的检查。

3.成功创建全国“三A”婚姻登记窗口。2019年下半年以来,我局投入40多万元改善婚姻登记硬件建设,通过推进移风易俗,倡导婚事新办简办,开展了免费颁证业务,依法依规办理婚姻登记2363对,登记合格率、建档率100%,满意率均达到100%,成功创建为全国“3A”婚姻登记机关。

(七)扎实推进社会福利和社会工作

1.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扎实推进。召开联席会议。由陈国斌副县长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进一步细化联席会议部门工作职责。开展心理咨询关怀服务。我县组织开展辅导和心理健康测评,让孩子们找回了往日的自信与阳光,让家长们抛去了脸上的忧愁,换来了对孩子的信任和对自己信任的自信心。及时向社会公布儿童救助保障热线,0735-5537467。由基政股李娟负责24小时接听,及时响应有关线索,做好临时咨询、转介有关工作。

2.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组织对新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户核查,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45人发放生活补贴80万元和孤儿基本生活补贴52万元。

3.福彩销售工作有序推进。今年,通过强化宣传、加强培训等方式,确保我县福彩安全有序发展,截至目前,我县福利彩票共销售1400多万元。

(八)积极稳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地名区划工作

1.推进城市社区建设。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建设,补齐城市社区的短板,我县以抓基层党建为引领和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切实加强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一是建章立制。以县委名义下发《永兴县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若干措施》等规定,进一步理顺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优化设置。通过深入调研,将龙山路社区拆分为永康路社区、西水路社区、龙山路社区,将人民路社区拆分为橙香路社区、人民路社区,另新增军山路社区。县城区社区由10个增加到14个。三是配齐队伍。根据实际调研情况,对社区干部员额设置进行会商,确定了员额数。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负责,面向社会进行招聘,41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已全部分配上岗,为社区工作注入了新鲜血液。四是强化保障。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等级和基本工资系数进行了测算,制定了《永兴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体制来管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

2.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前期工作。一是深度发动,吸引人才。设计、印制2万份换届宣传手册,全方位展示村(社区)干部任职要求、待遇等政策和乡村振兴干事创业环境,由各驻村(社区)干部进村入户宣传讲解,并通过新湖南、新永兴等融媒体和“五级微信群”,向在外务工人员同步动员,对符合条件党员和经济能人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做实“双培双带”工作。二是分类储备,优选人才。针对习近平新时代村(社区)“两委”人才要求,多渠道选拔人才,其中对41个社区专职工作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对40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的党员、退伍军人、在外务工创业人员、应届毕业生进行全面排查,初步掌握符合条件人选960人;对500名35岁以下懂电脑、会文字年轻村(社区)干部建立换届人选台账。三是增加引力,稳住人才。将新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按事业干部标准确定待遇;将2020年村支书工资提高到3240元/月,其他村干部提高到2920元/月,且落实养老、体检、意外保险等保障。同时从乡镇、单位拿出一定领导干部岗位面向村(社区)“两委”干部,不断拓宽村(社区)干部晋升途径、提高基层待遇福利,确保村(社区)干部选得出,留得住。

3.做好村(居)规民约工作。今年,我局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指导各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和运行,将民主、平等、法治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纳入其中,着力解决村(社区)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空乏、制定程序不规范、实施流于形式等问题,全县242个村34个社区全部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司法联审率100%。高亭司镇板梁村制定的对联式村规民约被评为全省和全市优秀村规民约,湘阴渡街道松柏村、马田镇高仓村的村规民约被评为全市优秀村规民约。

4.落实城乡社区居民依法自治工作。认真落实《湖南省城镇居委会依法自治监测指标》《湖南省农村村委会依法自治监测指标》要求,通过对城乡居民依法自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保障措施”五个方面自评,全县辖区内242个村34个社区居委会自治率为100%。

5.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完成县级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5月组织召开永兴县与桂阳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座谈会,制定联检工作实施方案,签订联检协议,6月24日开展边界实地联检。进一步完善城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全年共新设置安装路牌路标160块,为全县“创文巩卫”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加大工作力度,完成了“图录典志”的编纂工作。

(九)有序管理社会组织

一是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年内新成立登记9家社会组织、变更登记21家社会组织、注销登记16家社会组织。进行了社会组织推优,永兴县志愿者协会、永兴县冰糖橙种植业协会等2家成功创建湖南省“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强化了社会组织服务,实现了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社会组织注销清算报告审计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审计报告(注销清算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二是强化了社会组织监管,对原脱钩的行业协会进行了“回头看”自查自纠,无违规行为。三是实施行政审批。在互联网+政务平台,我局共有事项103项,导入办件2万余件。在办理社会组织行政审批的同时,做好信用平台实时录入。

(十)切实做好了疫情防控工作

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制度,认真制定常态化防控方案,加强机构管理,实行“领导带班”和“零报告”制度,切实做好了机关院内和民政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改善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体系建设,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体制,启动以收入核算为主的城乡低保制度,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现规范运行,加大临时救助的力度,完善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更加科学,覆盖城乡、托底有力的社会救助体系规范有效,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或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心建设。社会救助服务方式不断拓展,实现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慈善救助、残疾人福利和儿童福利制度互为补充、有效配套。

(二)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加大对养老项目建设。加快对马田中心敬老院建设;启动永兴县便江中心养老院建设项目;推进永兴县养老康复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郴州德泽园医养结合建设项目,新建8个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2.继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投入,改善机构服务环境,提升全县敬老院整体管理水平,提高敬老院入住率;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推动养老机构服务指标全面完成。

(三)抓好福利慈善工作

1.加快发展儿童福利。进一步提高保障孤儿保障标准。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织牢织密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加强乡镇儿童保护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保护专干等基层队伍建设。探索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2.加快发展慈善福彩事业。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对县慈善总会进行换届,搭建各类平台,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加大福彩宣传,推动福利彩票发行,规范福彩公益金绩效管理办法,不断提高福彩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

(四)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1.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机制。以党建为引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区治理机制。贯彻落实民政部、中组部等7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乡村振兴为手段,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创新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依法依规按时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创新管理方式,加强对社区管理,积极参与和谐社区创建活动。

2.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载体作用。完善社会组织议事协调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开展社会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的有效覆盖;支持政府职能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矛盾多元化解中的作用。

3.发挥社会工作在社会治理中的专业支撑作用。强化对乡镇(街道)社工站的管理,着力培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岗位开发设置,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建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投入力度,提高专业社工薪酬和社会保障待遇。

4.稳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行政县划管理条例》,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行政区划设置,严格按程序要求做好相关社区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论证及报批等工作。深化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和宣传弘扬优秀地名文化。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全面完成界线联检任务,妥善化解边界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做好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平安边界创建。

(五)着力完善社会事务服务

1.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公益性公墓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基本殡葬服务惠民政策,加大基本殡葬服务财政补贴,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文明低碳祭扫、生态安葬,使全县火化率逐年提高。

2.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联动机制,扩大社会参与面,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加大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力度,实现城市街面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

3.加快构建婚姻登记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推动婚事简办,多途径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努力打造民政文明服务窗口。

(六)进一步推进民政干部队伍建设

把加强机关效能和干部作风建设作为推进全局工作的“总抓手”,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全局干部职工实行精细化管理,推行“亲情化”“一站式”、微笑服务、预约服务等规范化服务,强力推进机关作风大转变,着力优化干部职工素质,努力打造一支作风务实,精干高效的民政“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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