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20-01-07 15:38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 【字体:

今年以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奋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2019年2月,被评为“市级平安单位”;6月,便江司法所被评为“全省司法所工作表现突出单位”,李小朋被评为“全省司法所工作表现突出个人”;我局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考核第一名;我县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

一、2019年工作回顾

(一)夯实基础,强化队伍,党建引领作用更加突出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打造一支“有定力、有战斗力、有活力、有免疫力”的司法行政队伍。

1.提升队伍政治定力。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固定活动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学习平台作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会议精神和先进人物事迹等。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实行领导班子联系点制度,加强班子领导和中层干部下基层调研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司法行政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等。

2.提升队伍战斗力。制定2019年度干部教育专题培训办班计划,积极探索“互联网+培训”模式,推动岗位练兵的常态化。部署党员干部参与网络在线学习,督促其按进度完成学时学分。结合日常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政治及业务知识,要求每名干部准备学习笔记本,认真记录学习内容,对记录不全或不记录的,进行扣分或罚款处理。全年共完成干部调训人员24人,其中参加科干班2人、中青班1人、一般干部培训14人,8名试用期干部职工参加了郴州市委党校转正培训。

3.提升队伍活力。推进关爱干部常态化机制建设,不断拓延服务触角,凝聚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正能量。2019年,全面落实了政法工作津贴。经核实情况、补齐资料、加强汇报衔接,全面落实了18名工作人员的公务员身份及政法岗位津贴,大大提升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春节和七一前后,局领导班子上门走访慰问离退休支部生病老党员和结对党支部—便江街道坳头上社区生活困难党员;到龙形市乡三河洲村走访帮扶对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展示了司法干警良好的社会风貌,广受社会好评。

4.提升队伍免疫力。一是主要采取定期检查、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方法, 对全县16个司法所、10个职能股室以及公证处开展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今年以来,共开展作风督查53次,提醒教育谈话78人次。二是完成中央八项规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这四个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做到摸底排查不留死角、立行立改不打折扣、健全制度防患未然。三是做好基层司法所规范化管理。每季度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对基层司法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和综合考核督查,大大推动了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和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

(二)把握关键,突出重点,社会安全更加稳定

围绕建设稳定和谐有序的平安永兴,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履行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责任,国庆期间维稳安保工作受到省司法厅的点名表扬。

1.圆满完成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维稳安保任务。一是加强值班备勤和应急处突。国庆期间,我局对值班备勤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轮班制,并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六个必须”》和《值班局领导坐镇指挥工作规范》等制度,同时,进一步细化了岗位职责,明确值班长、指挥长、值班员责任,做到随时应对和处置突发情况,全力保障辖区稳定和安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献礼。二是加强特殊人群稳控监管。一年来,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51人,解矫136人,实施警告29人次,收监执行2人。规范湖南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操作,并按《湖南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应用考核办法》指导各司法所进行操作。全面落实报到、宣告、集中学习、召开监管安全分析会等各项工作职能,每周组织一次集中入矫、解矫宣告,德馨社工每月分片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学习一次,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的监管安全分析会。为严管级矫正人员配备了电子腕带,加强了对严管级人员的有效监管,也对个别社区服刑人员起到了震慑作用,圆满完成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维稳安保任务。

2.稳步推进社区矫正社会化、规范化建设。一是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继续推进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工作。2019年共开展45场次集中教育学习,参加人数2412人次,心理矫治148人次。加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志愿者服务工作规范化,切实提高帮扶实效。二是狠抓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今年共接到委托调查评估函177件,出具调查评估意见函155件,建议适用社区矫正100人、不予适用社区矫正39人、慎用16人、另行委托22人,采信率为98%。三是加快社区矫正信息化。今年5月全面建成永兴县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健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远程视频督查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三大系统有机结合,发挥社区矫正业务管理、人员定位、视频监控、实时视频音频交互等作用。继续引用社区矫正“矫务通”执法软件、电子腕带定位、手机定位、人脸识别等信息技术,全局每位干警通过电子定位系统全方位实时监管社区服刑人员,提升监管实效。

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一是深入开展特殊人群排查走访、“四类风险”防控及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活动。深入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涉黑涉恶摸排工作,矫正股与各司法所均建立线索摸排工作台账。定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题集中教育,如集中学习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90场次、组织社区服刑人员签订扫黑除恶“告知书”和“承诺书”、组织全县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扫黑除恶知识竞赛等。二是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制作扫黑除恶宣传手册500余份发放给全体干部职工和所有社区矫正人员。在县司法局大厅设立举报信箱。通过悬挂横幅、局电子屏和人民公园电子屏滚动播放、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等方式大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方针政策。结合送法下乡、民调大下访、扶贫走访、主题党日活动、“法治六进”等工作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线索“大排查”活动。组织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主动入村入户开展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大排查,从源头上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犯罪的社会空间。今年来,我局共收集、上报涉黑涉恶线索7条。四是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刑辩律师的指导和监督。制定下发《永兴县2019年律师事务所及律师量化管理考核细则》,有效指导和监督律师依法依规辩护代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019年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4起,办结3起。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律服务经济发展更加精准

完善法律服务网络,充分发挥法律从业者的专业优势,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1.法律服务护航经济发展有了新常态。建法治宣讲团,先后进入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进行法治宣传,帮助商(协)会和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向企业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 和“法律服务咨询函”500余份,开展法律主题宣讲12场,不少企业因此避免了经营风险。多次组织律师深入县夹口电站了解情况,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处理遗留债务问题。

2.律师管理工作有了新加强。制定下发《永兴县2019年律师事务所及律师量化管理考核细则》,坚持日常监管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原则,建立管理台账。今年,通过开展行业整顿,治理乱收费、虚假诉讼等行业乱象,暂停了3名在职公职人员的执业资格。率先在全省制作永兴县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信息公示牌悬挂于各村(社区),此举既宣传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群众的法律需求打开了方便之门,也便于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管,2019年共制作悬挂信息公示牌320块。

3.公证服务有了新提升。一是建立上门公证便民机制,畅通绿色服务通道,对老、弱、病、残、障等弱势群体申办公证事项但不便亲自来公证处办理的,指派公证员上门服务,现场办证,且不因上门服务而增加群众的办证费用。今年以来,上门办理公证21件。二是开展公证法律援助活动,减免公证办理费用。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下岗职工、农村五保户、城镇低保户、残疾人、孤儿等弱势群体提供公证法律援助,免费提供公证法律咨询,免费代写公证法律文书,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减免公证费,切实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受理公证案件651件,办结635件,

提供公证法律援助35件,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免费为当事人代书法律文书3000余件,为弱势群体减免公证服务费4万余元。

(四)服务民生,化解矛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

牢牢把握新时代社会矛盾的深刻变化,健全完善服务网络,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不断增强公共法律服务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1.公共法律服务全面覆盖。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6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7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和3971个“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为平台,集中受理和解决公共法律服务事项,为人民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热心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700余人次,5566148咨询电话保持畅通,并积极指导工作站点的法律服务工作。

2.法律援助应援尽援。认真履行“一件事一次办”承诺,以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为出发点,不断健全便民服务举措,按照“一看就明白,一填就正确,一审就符合,一次能办好”的要求,主动向服务对象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方便群众有针对性地进行咨询和申办法律援助,组织开展争创岗位先锋、争创人民满意窗口和争创服务品牌活动,努力营造“人人是形象、处处是窗口、事事是服务”的工作氛围。2019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6件,办结80件,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 1100余人次。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听庭、案件回访等监管制度,起草印发《永兴县司法局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实施方案(试行)》,这是郴州乃至全省首次将案件质量和补贴挂钩,全面提升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估1次、听庭12次,对办结的80件案件全部进行了回访。

3.人民调解定纷止争。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分别建立健全了调解小组防线机制、村(居)调解委员会防线机制、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防线机制、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防线机制、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防线机制和由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组成的人民调解专家库,大大提高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二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定并组织实施了《2019年永兴县“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实施方案》《2019永兴县“三调联动大化解”活动实施方案》《永兴县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永兴县“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配合组织部门开展了“纵深推进抓党建强基础化矛盾促和谐专项活动”,继续开展了四查四防化纠纷,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调解活动。切实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四个在前”,做到宣传工作走在预测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据统计,今年我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各类较大矛盾纠纷2588件,调解成功2574件,调处率99.5%,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全县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创新普法,注重总结,法治宣传更加扎实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的总体要求,深化全面依法治县新实践。9月,郴州市2019年青少年法治宣传周启动仪式在永兴举行;11月,我县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12月,郴州市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启动仪式在永兴举行。

1.以普法依法治理为总抓手,积极推进法治永兴建设。5月,县委依法治县办制定下发了《2019年永兴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2019年永兴县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点》,要求各有关部门根据任务分工,结合各自职能,逐项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同时组织精干人员具体负责协调、督促和检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于10月份开展2019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督查考核。7月,筹备召开了中共永兴县为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并印发了会议纪要和《中共永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永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永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7-11月,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我县参考率和及格率达99%以上。抓实重点人群普法,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同时加强了公益媒体普法制度和三个青少年教育基地以及黄克诚廉洁文化园的管理力度,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法治文化,把法治宣传工作深深融入我县人民群众的生活中。

2.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阵地,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我县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目前已有14个村(社区)先后成功创建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其中马田镇高仓村被评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便江镇坳头上社区、湘阴渡街道办事处松柏村被评为第八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今年以来,我局对创建成功的村(社区)开展回头看,总结梳理创建工作的成功经验,逐步形成一套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在全县推广。

3.以提高全民法治意识为目的,大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大力营造人人知晓、个个参与法治宣传的浓厚氛围。2019年1月,利用龙形市赶集之日,到集市上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发放扫黑除恶相关资料8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6人次;2019年3月1日,在便江镇北大桥广场开展法治宣传,发放扫黑除恶相关资料1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5人次;2019年3月15日,在便江镇步步高超市门口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法治宣传,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2人次;4月15日至5月8日到各乡镇开展巡回宣传;5月23日、30日分别到马田镇及便江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专题讲座;9月至10月参加2019年下半年巡回法制宣传,到全县各乡镇(街道)、企业和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2月,组织全县40多个单位和市直单位一起在湘阴渡松柏村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形成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六)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法治政府建设更加亲民

2019年4月,根据机构改革方案,重新组建县司法局,原县政府法制办职能划转到县司法局。一年来,重组后的司法行政队伍凝聚共识,克服困难,确保工作不断、队伍不散、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

1.以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为重点,

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认真遵循依法、统一、公开、公众参与和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原则,确保文件审查工作的合法性。今年以来,共审核县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16件,审查通过了12件;同时还审查了政府会议

 

纪要、协议等其他涉法文件18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对《永兴县经济开发区柏林工业园综合能源项目合作协议书》等26份政府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26份《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40条;从源头上维护了县政府的合法权益、预防了行政行为违法。

2.以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深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今年顺利完成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电子化考试,组考工作获市巡考组肯定。上半年全县116名考生参加考试,40名考生通过了考试,通过率为34.5%;下半年148名考生参加考试,49人通过,通过率为33.1%。9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从立案、调查、决定等方面,对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在内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评查。对县公安局、卫健局、林业局等 12个行政执法单位36宗案卷开展评查工作。

3.以简政放权为重点,推进“放管服”与“一次办结”改革。公开县直各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打造阳光政务;公共服务清单制定方面按照“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要求,填报完善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优化再造服务流程,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全部实行网上办。通过事项“增加”“变更”“取消”等方式,加强与各单位沟通对接,全面梳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上各个部门的事项清单,加大力度处理平台上“待送审”与“待发布”的事项。

4.以便民服务为重点,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将调解、和解贯穿于立案、审理、决定等办案全过程,确保及时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使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及时纠正违法或不适当的行政行为,做到案结事了。今年以来,审查受理行政复议9件,审结3件;新收各类行政应诉案件22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3件(含旧存案件)。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及新收的案件全部录入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系统。

二、2020 年工作思路

2020年,我们将按照中央、省、市、县司法行政的统一部署,坚持“一个统筹”,发挥“三大职能”,即以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为统筹,抓好执法、普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大职能。为此,我局将努力做好五个“立足”:

(一)立足社会治理精细化新形势,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再深入:一是深入完善人民调解员管理细则。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开展多形式的业务培训,联合县法院制定人民陪审员考核细则。二是深入完善矛盾纠纷调防机制。重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结合我县开展的“五大活动”,深入开展“四查”“四防”工作,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争创“四无”目标。三是深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大力加强乡镇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有效发挥“分流指派、协调调度、检查督办、责任追究”等综合职能,加强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

(二)立足全面依法治县新局面,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再继续:一要继续坚持扎实推进“法治永兴”建设,紧抓关键少数,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促进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二要继续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推动 “大普法”格局形成。三要继续坚持打响“七五”普法最后一站,坚持“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整合资源、多措并举”的工作原则,不断加大普法阵地建设力度,突出结合实际情况和实际工作,着力打造法治永兴文化品牌,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

(三)立足社会安全稳定新挑战,推动特殊人群管控再加强:一是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按照计分考核等级管理规定,继续强化各项常规监管措施,继续推进“大矫正”工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行为规范教育,提升社区服刑人员服刑意识。二是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扶工作。积极牵头协调,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落实低保、医保、特困人员供养、受灾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就业培训、减免税收等各项帮扶措施。鼓励、引导、支持、培育社会组织,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帮工作的合力。三是加强社区矫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常态化组织理论学习。深化涉黑涉恶涉“伞”线索摸排。充分调动各司法所、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力量加强对扫黑除恶知识的宣传发动。

(四)立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再升级:一是升级实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枢纽作用。规范运行好已建成的县、乡、村(社区)、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做好全县3971个公共法律服务站点的管理工作,每季度对各志愿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并将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建设和工作情况纳入全县法治建设考核内容。二是升级网络平台、突出宣传“如法网”,引导群众下载安装使用“如法网”App。2020年,我县所有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和法律咨询情况都将通过“如法网”办结,确保我县“如法网”法律援助办案率达到100%。

(五)立足于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推动依法行政水平再提升。一是提升法制审查力度。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和风险评估机制,细化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的具体流程、操作标准和评估考核体系,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全面落实。加强政府合同管理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力度,推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二是提升执法文明程度。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在全县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大对新从事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培训力度。继续运用听证、现场勘查等方式提高行政复议审理的透明度,确保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三是提升行政效能深度。抓好权责清单的动态优化。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实施清单填报梳理,全面处理平台上存在的“待送审”及“待发布”事项,并做好将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到乡镇的一系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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