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司法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1-05 11:09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 【字体:

2021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聚焦建党10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首要政治任务,为推

动全县经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局获得“市级平安单位”,我局李小朋同志获得“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刘志军、刘春兰同志获得“2016—2020年郴州市普法先进个人”称号。现将我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聚焦党建政治引领,全力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铁军

一是稳扎稳打,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在县教整办的正确指导下,迅速行动,主动作为,扎实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各环节工作。广泛开展了“一对一”“一对多”“面对面”的谈心谈话活动,做到谈话对象全员覆盖,不漏一人,不走过场,按照“八谈”“五必谈”的要求,全面组织谈心谈话,共谈心谈话72人次。共发放自查报告表65份(其中发给退休老干部12份),收回65份。通过自查自纠、线索排查等一系列方式方法开展查纠整改,共移交线索16条,其中移交县纪委监察委11条,移交市司法局教育整顿办5条。主动说明问题干警10人次,目前已全部处理到位,其中约谈提醒6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书面检查2人次。通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使干警在教育整顿中受到震慑、受到教育、受到警醒,全力锻造了“五个过硬”的司法行政铁军。

二是学思践悟,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入心入脑。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广泛发动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党史学习教育。重温百年史诗,开展了一次“一把手”上党课活动。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全体干部集中学习23次。丰富学习方式,先后举办了一场党史知识竞赛、组织了一次党史知识测试。多措并举,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事项6项,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共计推送为民办实事宣传信息近30余篇。

三是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健全党组书记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统筹推进、党支部具体落实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持续深入开展基层党建,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抓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采取红色教育、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知识竞赛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四是立足平台,加大培养干部力度。积极为党支部增添新鲜血液,按程序确定发展对象4名,发展入党积极分子2名,不断充实壮大我局党员队伍。努力加大对年轻干警培养,注重培养后备干部,完成干部调训人员12人,其中参加科干班2人、中青班2人、一般干部培训10人;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3名,完成8名干部岗位交流,不断做好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和人才储备工作,激发全体干警干事创业的活力。

(二)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县

一是持续强化依法治县统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党校的重点课程,作为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年度考核的必学必训必考内容;先后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第三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了上级法治建设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中共永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等文件;完成市委督察组对我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现督察反馈的问题均已整改,并持续推进;根据“十四五”法治永兴的发展需要,正在组织专业力量编制《法治永兴建设规划(2021-2025)》《永兴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为我县“十四五”的法治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遵循依法、统一、公开、公众参与和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原则,确保文件审查工作的合法性,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违法公平竞争等,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及时予以纠正,保证每一件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合法性。共审核通过了县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16件,其他文件110余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30余个。整合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切实发挥法律顾问智囊作用,相继与湖南金鸥律师事务所、湖南人和人(郴州)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政府法律顾问合同,共审核政府合同23件,其他法律性文件2件,共提出法律意见40条,从源头上维护了县政府的合法权益、提高了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组织律师对长鹿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锦鲤乡村振兴文旅示范村项目建设投资经营协议、胡禾祥信访件、陈书芳信访件、戴荣芝信访件等问题进行会商,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出具了法律意见。认真落实《郴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永兴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管理、文化卫生、科技教育、生态环境保护等关系民生的重大措施、决策,财政预算、重大资金安排,价格机制改革等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依据,为全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是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推动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印发《永兴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方案》文件,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方案提出的工作要求,发挥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把实质性的解决争议问题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年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审查受理行政复议9件,审结10件(含上期结转1件),其中作出维持决定3件,作出撤销决定7件;收到县本级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6件,其中一审应诉案件14件,二审应诉案件12件,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关于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做好乡镇(街道)放权赋权工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印发了《永兴县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永兴县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永兴县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等文件,其中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113项、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事项清单52项、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49项,进一步厘清乡镇(街道)的权责界限,确保权力运行程序上不出现漏洞。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12月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进行评查,进一步提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是纵深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制定下发《永兴县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1年永兴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县委宣传部 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等纲领性文件,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为全县“八五”普法启动工作奠定组织基础;先后组织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月、禁毒反诈,平安永兴法治巡回宣传、“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累计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材料20余万份,解答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

(三)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印发《永兴县本级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永政发〔2021〕9号)等文件,在政务服务领域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共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事项26件,不断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组建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志愿队,深入企业开发区工业园、柏林工业园,共为20余家企业解答法律咨询、审查规章制度,帮助企业查找法律风险60余处,为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提供法律建议70余条,化解矛盾纠纷30件,切实为企业平稳有序运行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是提升领导干部优化营商环境意识。积极组织全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学法考法,我县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的参学率、报考率、通过率均达100%,提高了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引导领导干部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增强诚信守法意识。

(四)聚焦建党百年大庆安保维稳,切实强化责任担当、隐患清零

一是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加强智能化建设。通过县社区矫正中心信息化运行,落实人脸识别签到定位、远程视频监控、指纹签到、司法所和局机关监督小组“人盯人”四大监管手段。新建成后的“智慧社区矫正”信息化体系,统筹运用网络、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融合汇集生物特征识别、智能辅助巡查执法、智能分析辅助决策等系统功能,实现社区矫正信息化向智能化转变。截至2021年12月27日,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101人,解除社区矫正147人,现社区矫正对象在册145人,其中缓刑134人,假释4人,管制0人,暂予监外执行7人,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全县目前共有刑释解矫人员1323人。加强规范化管控。规范调查评估委托函的接收、来文登记管理、组建调查小组、依法开展调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形成调查评估意见书及调查评估意见书的送达等评估工作流程,从源头上确保了社区矫正人员能够得到有效监管。今年共接到委托调查评估函135件,出具调查评估意见函117件,建议适用社区矫正69人、不予适用社区矫正31人、慎用17人、另行委托18人。加强真情化帮扶。帮助刑释人员落实责任田87人次,落实就业服务377人次,先后对4户困难2户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走访慰问,送上慰问金和生活物资共计13000余元。开展远程视频会见工作,破解路途远难题,架起高墙内外心与心的桥梁,截至目前,已帮助86名服刑人员实现远程连线与亲属“见面”。

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继续组织实施了《关于持续开展综治维稳信访“五大活动”的通知》《永兴县深化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工作方案》以及与县委政法委、县法院联合发下了《永兴县诉源治理工作实施细则》《诉调对接工作规范》等文件,切实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四个在前”。做到宣传工作走在预测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2021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426件,调解成功1415件,调处率99.23%,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全县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是切实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对于前来咨询的当事人,实行“谁先接待谁就负责跟踪落实到底”的原则,杜绝出现“踢皮球”现象。组建我县律师人才库,按照律师专业特长,根据不同的案情进行精准指派,争取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5件,办结207件,挽回经济损失640余万,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673人次。进一步规范公证办证流程,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并解决问题,共办结各类公证478件,赋强公证5件,知识产权公证42件。继续简化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程序,减轻群众办证负担,目前,已办理此类公证案件121件,占银行存款继承公证的56%。进一步完善上门公证便民机制,今年以来,公证处共上门办理公证39件,并且不因上门服务而增加群众的办证费用。继续开展公证法律援助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下岗职工、农村五保户、城镇低保户、残疾人、孤儿等弱势群体提供公证法律援助,共提供公证法律援助24件,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免费为当事人代书法律文书2600余件,为弱势群体减免公证服务费3万余元。

二、2022年工作谋划

2022年我局将以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结合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为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全力推进“五区并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党建,持续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继续以党史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作风整顿,把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贯穿始终,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专项治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

(二)抓实抓细,开展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筹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研究制定2022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研究制定2022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贯彻落实《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

(三)依法行政,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示范引领,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部署安排,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要求,对照创建指标体系,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建设调研、督察与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四)夯实基础,不断增强基层维稳能力。根据省厅、市司法局及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重点做好重点时期的安全稳定工作,加强特殊时期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持续开展各司法所规范化达标建设,争取打造2~3个司法所“精品亮点”,坚守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五)服务群众,整合优化法律服务资源。过整合司法行政业务职能和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法律资源,为辖区内群众、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采用传统和新兴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模式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提供“精准化+延伸性+普惠式”全方位法治体验,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提升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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