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由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和政府收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七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永兴县司法局联系。地址: 便江镇橙乡路 。邮编: 423300 。电话 0735-5566170,电子邮箱: sf5566170@163.com 。
一、概况
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贯彻执行,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扎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新的进展,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优化了政务服务环境。重点工作体现如下: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完整系统编制了《永兴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和永兴县政务公开网公开。二是管理“法治永兴”微信公众号,在宣传上级政策及全县法治建设工作亮点的同时,及时通过微信客户端公布工作信息、动态。三是积极推进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化。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利用电视台、报纸、杂志、手机端、宣传栏等重点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向公众和社会公开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情况。
2、行政职权透明运行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行政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代表听证、社会旁听、集体决策等制度。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制定裁量权基准。在清理行政职权的基础上,将行政职权运行程序逐项绘制流程图,向社会进行公布。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认真梳理随机事项抽查清单,并向社会进行公开。
3、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对人员考录、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补贴发放、政府购买法律援助、财政公共资金使用等事项实行全面公开,建立了完善的工作程序和监管制度,主动公开工作的过程和结果,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4、公共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推进公证办证公开,全面清理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指南,绘制办事流程图,利用互联网、办事公开栏等载体和形式,主动搞好对外向社会群众的办事公开。主要公开了公证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公证程序、办结时限、投诉监督渠道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33 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233 条,全文电子化率 100 %。其中政府政策法规类信息 7 条,占 3.0 %;规划计划类信息 3 条,占 1.28 %;业务类信息 222 条,占 95.28 %;机构设置类及其他信息 1 条,占 0.43 %。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群众了解信息,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渠道有永兴县政府门户网、永兴县政务公开网、永兴县电视台、“法治永兴”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办事服务指南和各种宣传资料。其中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载体(含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办事指南、公开版面)发挥了信息公开重要平台作用,最受公众欢迎与常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局各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2018年度共接受群众信息咨询 650 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 334 人次,当面咨询接待 316 人次,网上咨询 0 人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全年没有发生各政府机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申诉等案例。
六、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为 1 人,其中全职人员 0 人,兼职人员 1 人。
(二)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增设电脑和触摸屏等设备,印制宣传册、培训资料、网站建设(含维护和更新)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额从工作经费中列支。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所产生的复印、邮递等费用全部予以免费。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有待提高。公开信息延时等现象仍有发生。
(二)改进措施
强组织领导,提高全局上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
2019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