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工作总结与2024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1-18 15:03 来源:永兴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字体: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2023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和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党建引领意识形态呈现新面貌。一是思想重视,完善组织保障体系。制定了《中共永兴县自然资源局党组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严格履行党组书记“一岗双责”责任制,做到“三个带头”“三个亲自”,其他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股室(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十个纳入”,严格执行“十个纳入”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和责任体系;坚持“抓书记、书记抓”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创业、担当、楷模”主题活动,实行党建工作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的考核制度。二是强化学习,夯实党建思想基础。局党组严格按照“六个环节”的要求,坚持把党的最新理论教育学习作为党建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要求,出台《永兴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一系列制度,认真履行党组织主体责任。一年来,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4次,鼓励和督促开展个人学习,在职党员干部“学习强国”平台活跃度达到98%以上。三是立足职能,推进党建引领发展。2023年我局紧扣自然资源部门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党建工作任务,扎实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切实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推动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常规工作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促进各项工作成效显著、走深走实。四是规范巡察整改,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我局高度重视省市县巡视巡察工作中发现并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深入剖析,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来,我局共收到5批次省市县巡视巡察问题清单,截至目前,除十三届省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局党组整改延期2个问题和落实十二届省委巡视郴州反馈问题同类同改未巡先改1个持续整改问题外,其余问题都已完成整改。五是规范行为,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有效推进“两带头、五整治”和“清廉永兴建设”工作得到全面落实。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失守的家风》《系不上的扣子》《领航》和《失守的家风》,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全年累计开展廉政谈话90余次,批评教育问责4人,立案调查3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1人,为全局干部职工敲警钟明底线。

  (二)优化国土空间形成新格局。一是永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出台了《永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永兴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已按省市要求完成上报,待正式批复。二是乡镇国土空间规划。16个单独编制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现已完成前期调查、咨询和底图等基础工作。第一批次(柏林镇、马田镇)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已完成乡镇政府审查和人大审议,已通过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审议,其他乡镇已完成规划方案编制并上传系统(至少包括7张图),正在按上级进度推进中。三是控制性详细规划。4个园区的控制性规划已组织编制。组织编制了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报告,并根据新的城镇开发边界对不同详细规划编制单元主导功能提出差异化引导要求,将批准的详细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四是专项规划。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和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已按照发展趋势和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进行修改完善。五是村庄规划。按照省市部署,全年共完成了24个村庄的规划成果质量提升和联合审查工作。

  (三)保障发展迈出新步伐。一是征地拆迁。2023年全县共实施开展征地拆迁项目12个,完成征收土地700余亩,完成交地8宗共304亩。签订房屋搬迁协议120余户,坟墓搬迁2000冢,迁建安置29户,回避安置99户288人。二是土地储备。2023年出让储备土地 32宗,用地面积650.7亩,其中工业用地面积420.15亩,商住用地面积230.55 亩,初步估算出让收入68000万元。三是用地报批。完成15个批次国有土地报批,新增建设用地面积992.8亩,保障了全县重点民生基础设施项目、重点产业发展项目的用地需求;完成10个批次集体土地报批,新增建设用地92.7亩,保障了旅发大会等项目的要素需求。四是土地供应。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目前已处置存量批而未供土地1294.5亩,处置率75%;已盘活原供销系统等7宗存量低效用地和工矿用地,约152亩,可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8240万元。五是采矿权出让投放。郴永和灵桂仙2个扩界砂石土矿已成功挂牌出让,两矿成交总价4555.38万;今年来已对11处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征收规费100余万元,实现了生态、安全、社会、经济综合效益。

  (四)耕地保护展现新作为。一是牢牢守住耕地保护底线。上级下达我县2023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数44.688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数40.7119万亩,恢复耕地任务6800亩,截止至2023年12月底,全县已完成恢复耕地2536.19亩,完成率31.62%。二是强力推进耕地占补平衡。2020年第一期增减挂钩项目完成指标确认,合计新增旱地面积207亩,水田面积46亩。樟树镇树头等三个村土地开发项目、鲤鱼塘镇中心村、石溪村土地开发项目已通过省厅验收复核,已完成省级指标确认,预计新增耕地数量指标1035亩,水田规模指标5.7亩。柏林镇金盆村小冲组等8个项目正在报备入库,预计可行成报备入库耕地数量指标121亩,水田规模指标1070亩。

  (五)生态文明建设打造新环境。一是推进责任主体矿山生态修复。2023年省自然资源厅下达我县有责任主体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绩效任务面积13.66公顷,现已通过工程修复和转型利用等措施完成修复面积13.76公顷。二是开展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督促三合煤矿等21个关闭矿山完成生态修复义务;督促香梅八矿等14个生产矿山开展年度生态修复工作,并组织完成年度(分期)验收。三是全面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成功申报了《湖南南方丘陵山地带南岭北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耒水中游煤矿带(永兴县)生态修复项目》,总投资1576.77万元,共修复78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面积51.01公顷,已划拨到县级资金300万元。

  (六)不动产登记跃上新台阶。一是加快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按照中央、省、市工作要求,及时汇交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成果,利用省不动产登记“一库一平台”颁发首证3本;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已移交,利用省不动产登记“一库一平台”颁发首证1本;房地一体宅基地颁证到户率已超过70%;林权日常登记申请和权属争议调处及时按要求开展。二是不断优化提升服务质量,高效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全年永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个人上门服务达76人次,为“交房即交证”、“处遗化解”、“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1556位业主开展了送证上门服务。制定了《永兴县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细则》,建立了交房与交证联动机制,实现了“交房即交证”常态化。在全省率先实现园区厂房不动产权分栋转移登记,在全市率先实现“带押过户”、“商转公”等工作。三是全力推进处遗化解。今年来,按照县处遗工作要求,办理了建设小区门面、顺安小区门面等11个项目总证,办理了分户证2400本;柏太园区处遗项目共缴纳税费4250.4万元,共办理房屋(厂房)不动产权证77个、土地首次登记4个、土地不动产权证8个、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9栋、厂房分栋转移登记9个。

  (七)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取得新成效。一是扎实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截止至2023年12月共下达部、省卫片9个批次土地、矿产图斑321个,目前已完成321个图斑的外业核查及系统填报工作,无违法整改图斑。二是深入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历年省级督察反馈问题28个和2021年及历年督察反馈问题29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2022年国家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42个,已完成42个,整改率100%;2023年国家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39个,已完成37个,整改率94.87%。扎实开展全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巩固深化工作,对重点区域开展全覆盖、无遗漏、拉网式全面排查,切实做好全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严防问题新增。三是严格执法,贯彻落实日常巡查。对全县持证矿山、重点矿区及非法采矿易反弹区域等开展动态巡查90余次,夜间巡查23次,查扣挖机6台,对查实的7起非法采矿线索开展了“回头看”行动,严防非法采矿行为整治取缔后出现反弹现象。2023年,立案查处16起(土地10起、矿山3起、规划3起)违法案件,已结案12起,共计罚款金额293.35万元。我县已连续12个月实现违法用地零新增,在全市领先,实现了矿山领域执法“双零”目标,巩固了我县执法模范县不动摇。

  (八)扛牢安全责任激发新动力。一是做好了地灾防治基础工作。编制并发布了《永兴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永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严格按照“三查”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隐患点汛前、汛中、汛后巡排查工作,重点对学校、医院、集镇、厂矿、施工场地、重要交通沿线、重点工程设施、切坡建房等区域进行了核查,实时掌握隐患基本情况。通过地质灾害应急中心预警短信平台向全县各级防灾责任人、切坡建房户、隐患点受威胁户累计发送预警短信37次9万余条,强降雨期间临时转移人员61户159人次,全年无人员出现伤亡。二是严格监管矿山超深越界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省自然资源厅矿山动态监控平台,对全县保留矿山企业随时实施远程监控检查并及时发现问题;切实加强煤矿地下开采监管,实行每季度实测一次的常规化管理,及时掌握煤矿井下巷道变化情况。三是扎实开展源头治超攻坚战。每月对源头企业开展一次暗访行动,规范源头企业进出车辆管理工作,基本杜绝了超载现象。5月开展了源头企业宣传月活动,累计发放《致货运车主驾驶人的公开信》治超宣传单3000余份。四是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认定居民经营性自建房合法合规性3039户;认定居民非经营性自建房合法合规性认定21798户。两项工作完成率均为100%。

  (九)驻村帮扶点燃新引擎。一是加强帮扶队伍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县驻村办要求完成新一轮驻村工作队员的调整和交接,组织全局帮扶人、驻村工作人员开展驻村和结对帮扶工作调度会。建立并及时更新结对帮扶信息动态监管台账,全面排查掌握帮扶对象基本情况,重点对监测户、低保户、低收入户实现动态监测。二是强化保障支持。局长定期深入基层调研和指导驻村工作,为村级社会经济发展出谋划策,做好后盾保障工作。结合“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调研指导帮扶村 “美丽田园”项目申报、地灾防治、耕地恢复等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全年累计发放驻村帮扶资金37.3万元。

  (十)日常基础工作攀升新高度。一是立项争资。2023年成功申报5个项目,实际到位资金992万元。二是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制定了《永兴县自然资源局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对行业领域内各类信访突发性、群体性问题制定了可行性、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方法和步骤。今年共受理“书记信访一体化”平台、网络平台、群众来信来访、上级交办、信访局转办等渠道的信访件共104件,及时回复率100%,正实现了纠纷不出单位,一般矛盾纠纷不上交的工作目标。三是全方位加强自然资源宣传工作。结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5环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宣传、普及国家资源安全、土地复垦、耕地保护、矿产资源法规政策、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政策、地灾防治等自然资源领域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共悬挂宣传横幅10余幅,张贴标语1000余张,发放宣传单6000余份,接待来访群众500多次;在各类媒体刊物上投稿上稿200余次。四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了《永兴县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永兴县自然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转换暂行管理办法》、《永兴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和职称评审暂行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有效促进了干部职工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转变,树立了良好的自然资源形象。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系统自身建设。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等系列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健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继续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定力。二是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治理工作,精准排查廉政风险点,持续开展“两带头、五整治”、“清廉永兴建设”和“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切实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助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一是强化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积极推行“田长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网格监管体系。二是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和占补平衡管理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控耕地“非粮化”,实现全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动态平衡,按期推进耕地恢复工作实施到位,推进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卫片执法图斑核实整改工作。

  (三)加快形成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一是持续完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加快乡村规划编制步伐,抓好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编制进度。二是全面完成村庄规划质量提升和审批工作,并将规划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实现乡村地区用途管制和建设管控依据全覆盖。

  (四)扎实做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一是全面推行“净地”出让,明确用地指标、优化供地程序、加强供后监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工业用地产出效益。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积极落实用地指标,确保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加大土地报批力度,保障经济发展,推进闲置土地盘活利用,确保完成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处置任务,促进批而未供土地及时有效供应,提高我县供地率。

  (五)持续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整治工作。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构建协同高效的自然资源执法体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扎实做好重点领域动态巡查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做到重拳出击、铁腕查处、绝不手软,坚决避免违法行为死灰复燃。三是切实抓好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制度,确保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形势稳定。

  (六)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编制并完善《永兴县“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原则,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贯穿汛期始终,编制应急预案,向受威胁群众发送“预警短信”,确保预案覆盖率、群测群防网络覆盖率、隐患告知率三个100%。二是落实落细防灾责任和防范措施,按照“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有效避险”要求,指导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应急演练。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好基层一线哨点作用,确保险情灾情发生时及时预警。

  (七)积极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压实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责任,继续常态化、规范化、高标准对已关闭退出的砂石土矿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和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对于保留的矿山,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严格督促矿山做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二是有效推动《永兴县马田煤矿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南方丘陵山地带湘江中游煤锰矿集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3—2025年)》和废弃工矿地与土地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整合实施,切实推进我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逐步进行全面综合修复。

  (八)加快推进采矿权出让投放。一是加强部门协调,对重点难题和矛盾进行攻坚,参照矿山标准精细化管理,加快推进国有煤矿大堆量煤矸石综合利用,为财政开源增收。二是加快第二批洋塘乡土山里、油麻镇金星、樟树镇裕森等3个扩界采石场挂牌出让前期工作和省市协调力度,力争在2024年完成挂牌出让。

  (九)创新推动不动产登记发证机制体系改革。依托湖南省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和智慧国土决策系统,实现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加速“不见面申请”,异地办理不动产登记办证工作机制改革。

  (十)有效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纠纷化解格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从源头着手,积极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建立“四个强化”工作机制,做好“排查、化解、疏导、处置”等各个环节,有效化解自然资源领域各类矛盾纠纷问题,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