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09:36 来源:县住建局 作者: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永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永兴县龙山路10号。电话0735-5523015,电子邮箱:hnyxxzjj@163.com。

2022年,县住建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贯彻执行,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扎实推进办事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新的进展,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优化了政务服务环境。重点工作体现如下:

(一)加强组织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确保及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网络,协调全局各股室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建立健全公开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送等工作制度,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二)加强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结合省住建厅和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完善了《永兴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等各个环节予以了明确,确保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52.9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信息量大,整理发布难度较大,有的信息发布滞后,发布的内容欠全面。我局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将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拓宽公开渠道和形式,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思路和举措,进一步加大政府公开信息力度,扩大公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