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林业局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1-28 15:11 来源:永兴县林业局 作者:林政股 【字体:

我局2020年的法治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法治办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关于印发〈郴州市林业局依法治林2020年工作方案〉》(郴林法〔2020〕2号)、《关于印发<中共永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法委发〔2020〕1号)文件的具体要求,依法履行行政职责,全面推进了林业法治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

1、制定计划,明确责任。按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以及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永兴县林业局2020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把今年全局要开展的工作和责任分工进行了精心安排和部署,为全年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明确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首要位置,作为领导干部和局属各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2、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为有效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实行局长负责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凌洪国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诗顺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门办事机构,由段一锋同志负责日常的具体事务工作,确保了林业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1、健全林业法治工作体系。通过加强林业政策法规与制度建设、林业行政执法与监督检查、林业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林业法制信息化平台建设、林业法治队伍能力建设等,不断改善林业法治环境,提高林业法治信息化水平,健全林业法治工作体系。

2、规范审批,优化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与政务服务“一次性办结”改革,一是规范审批职权,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二是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取消不必要的证明,压缩办理时限,最大程度保护企业主的权利。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永兴县林业局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四是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调整和承接工作。对市林业局下放的4项权力及时进行了承接。

3、加强林区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提高对公共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以及涉林灾害的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制度机制,及时、有效应对各类涉林灾害;全方位强化林业安全生产,严格实施《湖南省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确保了林产品质量安全。编制全局的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对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开发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实行民意调查制度,广泛集中民意、吸纳民智,增强公众参与林业管理实效。

4、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推行“三项制度”的落实,制定了《永兴县林业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永兴县林业局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全年共有15件案件进行了集体讨论,集体讨论率达100%。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共清理出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份,宣布失效的1份,重新公布的1份。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设立法律顾问。通过聘请湖南金凯华律师事务所黄琳为专职法律顾问,有效解决了林业工作中的法律疑点和难点问题,为推进依法治林保驾护航。

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编制我局的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党组作出重大决策,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确定会前准备、会中决策、会后办理的议事程序;强化林业项目的规范化管理,确保项目重大问题的处置科学民主、有章可循。今年对产油大县及生态公益林兑付等项目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进行公示。对自然保护地的划分在充分征求自然资源局、环保局等职能部门意见后,通过专家、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评审通过后才最终确定。

3、增强公众参与林业管理实效。推行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开发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广泛集中民意、吸纳民智。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执法行为。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要求各执法单位及时参照执行新颁布的《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大力推进林业行政综合执法,避免不管、漏管或多头执法现象。

2、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完善并严格执行《永兴县林业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严厉追责;大力改善林业执法条件,加大执法装备、办案专项经费等方面的投入,全年共投入经费32万元。

3、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对未取得执法资格证的人员一律调离执法工作岗位,对已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118名执法人员推行平时考核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坚持对执法人员通过网络、培训会、参加上级组织的专题执法培训等方式加强执法能力的提升。

(五)强化林业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林业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对林业行政权力实行动态管理,并以清单形式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权责事项,实现权责一致、两单融合,强化了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林业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有效防止滥用权力现象的发生。

2、自觉接受人大、司法等各层级监督。认真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提出的涉林工作建议,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健全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对检察院提出的1个有关林地检查建议,我局认真加以落实并及时回复。

3、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上级纪检监察的监督,配合审计机关履行审计职责;健全投诉举报机制,重视网络监督。

4、推进林业政务公开。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加强涉林信息的发布,及时将已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62起全部录入到全国林业行政案件分析系统,林木采伐、植物检疫等行政许可事项1226件及林业资金预算、重大建设项目林地审核等方面的信息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公示。

5、加强涉林信访工作。安排专人专管信访办理工作,及时回复处理来信来访达30人次,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涉林矛盾纠纷。

(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注重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为契机,组织全局符合条件的208名在职在岗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并将学法考法成绩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做到学法参考率、合格率都达到100%。建立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制度,注重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3次,大大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水平。

2、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永兴县林业局2020年度普法工作实施方案》《永兴县林业局2020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年度普法工作。紧紧围绕生态建设,积极开拓林业宣传阵地,进一步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林业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一是注重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为契机,组织全局符合条件的208名在职在岗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并将学法考法成绩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做到学法参考率、合格率都达到100%。建立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制度,注重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3次,大大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水平。二是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日、湿地日、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一系列林业普法宣传活动。全年共投入25万余元林业宣传经费,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2次,征订、发放宣传资料近8万份,宣传标语15000多条,大大提高了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在广大公民中的普及率、知晓率。

3、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持续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并以此为契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使全局的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所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基本做到执法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自由裁量适当,行政执法文书统一规范、立卷归档及时,顺利通过县司法局及省局组织的案卷评查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很多不足,有待进一步强化、完善和提高。

1、法治意识还有待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高,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责任意识有待加强,实际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思路,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亟须提高。

2、工作机制创新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等方面的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化。要不断完善全局制度建设,做到用制度管人,并狠抓制度的落实,不让制度成为一纸空文。

3、法治宣传方式有待创新。在法治宣传方式方法上主要停留在传统的广告、横幅、手册、广播等,法律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等落实不够,宣传效果不是很理想。

4、法制学习氛围不浓厚。部分干部职工法制学习主动性不够强,存在为完成任务而学习的被动局面。

三、2021年工作安排

1、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部署。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和指标体系相关任务分工情况,强化依法行政组织部署的任务分解、细化实施工作,狠抓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加强和改进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继续完善局长办公会议学法、专题法治讲座及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法治讲座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3、着力提升依法行政和法治服务效能。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4、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以规范行政决策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决策规则,健全决策程序;进一步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文书规范化、格式化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立卷归档、备案管理等制度。

5、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6、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行“三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

7、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助救济等机制,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争议。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加强复议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出席行政复议听证会和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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