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统计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1-18 11:13 来源:永兴县统计局 作者:县统计局 【字体:

今年来,我县统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发展大局,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荣获了全国产粮大县、全国生猪调出大县,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

一、2021年统计工作总结

(一)紧扣依法统计,夯实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用法治精神凝聚统计力量、推进统计改革、夯实统计根基。9月23日,永兴县在全市统计工作会上就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作了典型发言。一是强化法律法规学习。今年3月4日县政府常务会,4月27日县委常委会议分别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统计法律法规。12月9日,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了全省统计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领导干部培训班精神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负面清单》等统计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每年安排教学计划。9月30日,县统计局在党校科级干部主体班讲授统计专题课;11月25日,县统计局为县开发区讲授《永兴县开发区综合承载能力调研报告》统计专题课,加强了对全县的科级干部、中青后备干部宣传教育。二是强化企业规范化台账建设。今年以来,联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进入全部“四上”企业和重点项目多轮次现场指导,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台账规范化建设,全县535家“四上”企业和重点项目全部建立了账数一致的台账。三是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与纪委联合印发《关于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的通知》(永统发〔2021〕22号),重点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对标对表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抓好典型案件学习,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建立健全了相关配套制度,修订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办法等相关文件。四是强化统计普法宣传。结合各专业培训加大对统计人员的法治培训,增强统计员法治意识。组织开展了“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宣传日相关主题的法治宣传,同时多次开展统计法宣传专项活动,提高统计法进村入企普法效果。

(二)围绕发展大局,切实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工作。一是认真做好“三预”工作。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监测,坚持早监测、早预判、早预警、早分析,重点做好了全县月度、季度经济形势分析研判,今年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议10次。聚焦问题短板,提出对策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切实服务永兴社会经济发展。二是全面做好高质量发展监测。围绕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积极做好每月每季高质量发展情况监测。针对短板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加以推进。三是扎实做好专项调查工作。不断完善“三新”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反映新经济发展态势。紧扣“六稳”措施、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动态跟踪调研,找准短板弱项。认真组织实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综治民调工作、文明县城测评、年终绩效满意度测评等专项调查工作。四是深入开展“四上”企业申报。将“四上”单位培育入库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按照“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牵头抓、主管部门具体抓”的推进模式,各级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四上”单位培育入库工作责任制。2020年,我县共申报成功“四上”企业59家,退出不符合统计标准和要求的“四上”企业127家。到2021年12月底,我县共成功申报“四上”企业54家,超出任务数18家,今年还没有退库企业。

(三)摸清真实家底,高质量完成“七人普”国情国力调查。2020年以来,全县建立乡镇联系制度、县乡分级培训制度、工作进度通报制度、数据保密制度。严格按照标准划分小区3054个,聘请普查员1744名,全员开展业务培训,精心组织入户登记、审核编码、质量验收。全县登记户籍人口71.1万人,常住人口63.3万人,城镇人口37.6万人,农村人口257345人,城镇化率59.4%。严格做好数据汇总和发布利用等后续工作,两员补贴兑现到位,全县“两员”补贴经费221万元全部发放到位;PAD如数归还到位;做好了数据汇总和发布利用。

(四)深化综合治统,切实提升全县统计工作质效。一是建立了政府推动机制。构建了“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统计工作新格局。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经常听取统计部门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上级统计工作精神、全县统计工作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全县统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二是构建了“大统计”工作格局。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永兴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函〔2021〕4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统计工作若干举措的通知》(永办发〔2021〕4号)《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永办发〔2021〕10号)等文件,明确了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管控措施、工作重点和基本原则,明确县开发区、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及省、市驻永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

(五)强化业务培训指导,提升统计工作水平。一是组织好业务培训。印发统计培训计划,分级分批组织乡镇(街道)统计员、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了全县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进企业服务提质。今年3月起,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开展“千人进企业、服务提质效”活动。开展各类统计业务培训近100场次,培训人员4000余人次,同时对所有“一套表”调查单位和项目进行了现场指导培训。三是稳步推进统计深化改革。大力推进名录库规范化建设;完善反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统计监测体系;积极稳妥做好了GDP核算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专业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积极做好了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及电子化记账工作。   

(六)突出党建引领,不断加强机关建设管理。牢牢把握政治导向,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廉政务实树新风、抓实党建强党性。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持续夯实党建“第一责任”,县统计局扎实推进基层党建“五化”建设和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四个专题”教育工作。县统计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求实、创新、严谨、奉献”的统计行风建设,为统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障。二是建章立制,加强绩效考核,促执行。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全体干部职工年度德能勤绩廉,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良好的创先争优氛围,参照县绩效评估方案办法,制定了《县统计局(县统计调查服务中心)干部职工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并制定争先创优奖励办法。三是创建活动聚人心。2019年再次成功创建“市级平安单位”,2021年再次争创“市级文明单位”,着力为全局干部职工创造了和谐、文明的工作环境,引导广大统计工作者讲党性、讲信念、讲传统和比工作、比学习、比奉献,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执行力。

二、2021年主要经济指标预计情况

(一)工业平稳增长。1- 11月,全县规模工业增加值 138.7亿元,同比增长10.3%,比全市平均水平高0.1个百分点,排全市第4。工业用电量1.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8 %,增速排全市第2位。

(二)固定稳中有进。1- 11月,全县固定资产投资316.5亿元,同比增长11.1%,比全市平均水平高0.3个百分点,排全市第3。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第一产业投资增151.9%;第二产业投资下降3.2%;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8.4 %,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51.3 %。按投资方向分,产业投资增长12.8%;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20.1%;基础设施投资增长32.3 %;民生工程投资增长31%;生态环境投资增长42.5%;民间投资增长3.5%。

(三)消费稳中加固。1- 11月,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11.2亿元,增长16.5%,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排全市第3;其中,城镇 81.1 亿元、乡村消费品零售额 30.1亿元,分别增长16.9%和15.3%。

(四)财税稳中提质。1-11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7913元,同比增长18.8%,低于全市2.1个百分点,排全市第 5;地方财政收入146954元,同比增长12.9%,低于全市2.2个百分点,排全市第10。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收入比重为67.1 %,同比提高2.5个百分点。

(五)引资明显加快。1-11月,全县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2万美元,比1-10月增加39万美元,同比增长1100%,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065个百分点。实际到位内资885435万元,同比增长25.3%,低于全市0.7个百分点,排全市第9。

预计全年GDP增长10.5%,力保全市前3位;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1.0%,力争前移2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0%,力争前移1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0.0%,力保全市前3位,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8.5%,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0%,前移6位。

三、2022年统计工作思路

1.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统计预测预警。跟踪数据变化,强化新常态下经济运行情况的预警预判,切实做好月度、季度和年度经济运行预测预警工作,抓好进度分析和横向比较分析,增强动态分析、环比研究的力度,重点关注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利用统计数据资料,运用科学统计方法,准确判断经济运行变化的规律和特征,为准确判断形势、科学制定政策提供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的咨询建议。

2.强化统计基层基础。一是实施县、乡镇、开发区、企业、部门、村(居)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程,推动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和联网直报单位统计规范化建设。二是优化统计人才队伍结构,积极加强各类统计队伍发展,努力建设服务大局、善于统筹、追求卓越的统计队伍。三是联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台账规范化建设,建立账数一致的台账。四是加大对企业数据核查、巡查、检查力度,加大数据审核,及时发现企业风险,提高数据质量,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加强企业规范化建设。

3.提升数据质量。实施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全覆盖管理,完善各专业、各领域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涵盖统计调查各个环节、主体、岗位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行为准则和风险点控制。

4.强化联网直报管理。全面深化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进一步统筹和规范统计报表制度,积极推进各类统计调查对象的一套表联网直报,加大经常性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的应用力度,积极使用数字化的部门行政记录和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资料,探索将大数据作为统计基础资料的方式方法。

5.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改革。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改进和完善相关领域国民经济核算方法。重点抓好工业统计。改进投资、消费统计。统筹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完善人口、就业、社会、文化统计。强化科技创新和能源资源环境统计。推进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各项常规统计调查。

6.强化重点领域的统计监测评价。以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发展、民生幸福、农业现代化等专项监测为重点,健全部门监测统计网络,拓展专项统计监测的范围,探索建立导向鲜明、数据准确、评价科学的统计监测评价体系。

7.建好基本单位名录库。建立统一完整、不重不漏、信息真实、更新及时的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充分发挥基本单位名录库在政府统计和经济社会管理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在依法为各类常规统计调查和普查提供客观真实的名录信息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推动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目标。扎实开展全县“四上”企业清查申报,突出抓好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和商贸业、现代农业等“新增长点”的“四上”企业清查申报工作。

8.强化统计宣传。公开统计数据生产过程,全面公布数据修订、口径调整等变动情况。诠释重要统计数据,认真做好数据释疑解惑工作。深入挖掘统计先进典型,定期开展统计开放日以及相关评选活动。加快建设面向统计用户、面向统计基层、面向调查对象的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宣传。

9.接入全省实现“四位一体”数据质量监控平台。按照省统计局安排,建立数据质量检测预警、数据审核、评估反馈、符合检验“四位一体”监管平台,强化数据比对与动态检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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