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打算

发布时间:2018-01-11 15:52 来源: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作者: 【字体:

2017年,我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市局工作要点和年初工作会议精神,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职能职责范围内未发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获得了湖南省商事制度改革成绩突出企业登记窗口单位、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重点业务、质量技术监管工作优秀等荣誉,永兴县政府获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先进。

一、2017年工作总结

(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1.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1)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限期整改34家,查办案件6起。(2)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店标签标识规范专项检查,共检查91户,规范16家。(3)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经营单位280家,进一步排除了隐患。(4)开展网络食品交易“清网行动”,摸底排查476家、检查网络食品经营者(餐馆服务提供者)57家,规范12家。(5)开展湿米粉专项整治,印发工作方案,组织米粉小作坊业主座谈,宣传《湖南湿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做好日常监督,查处无证小作坊6户,引导新建米粉加工企业3家(即将申报许可证)。(6)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抽检超市、商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摊点样品252个批次。(7)开展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47人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督促整改6家,取缔3家,立案处罚2个,办证办照14户。(8)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出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整治重点、整治任务,实行联合整治、重点时段整治、日常整治相结合,先后开展了春季、秋季、日常、联合整治6次,检查学校食堂与校内食品经营户460家次,规范21家,停业整顿16家,没收不合格食品10.6公斤,查处违法案件10起,关闭5家。

2.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全年先后开展了医用氧、植入介入性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集中整治、中药饮片、村卫生室药品、生物制品、“终止妊娠和促排卵药品”和计划生育避孕药具、非药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专项执法检查9项,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单位240余次,实施药品委托抽检12批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起,全县涉药单位检查覆盖率、举报投诉查处率和违法案件查处率均达100%,规范了药械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的用药安全。

3.严把“四品一械”许可登记关。坚持从严许可与指导帮扶相结合,办理许可证1560张,其中小作坊生产许可证163张、食品经营许可证1392张、药品医疗器械许可证5张。在实施许可的同时,下发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对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助推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完成量化分级890家。

4.做好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3个多月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检查餐饮服务经营单位1217家,有效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蔓延。开展学校食堂检查,检查 57 家,限期整改11家。开展了“年夜饭”、高考、中考、全市“英东杯”运动会食品安全保障等重大活动、重大时段食品安全保障24次,对餐饮接待单位进行各环节的监管,确保用餐安全。

5.规范化妆品保健品经营秩序。健全化妆品监管机制,采取股室与分局联合查办的方式,对全县化妆品经营店进行检查,引导规范31家,立案查办案件5起。强化保健品市场监管,打击虚假宣传、假冒保健品等违法行为,叫停宣传活动4场次,疏散人员600多人次,查办违法案件1起。

6.强化宣传教育。10月份启动安全用药月仪式,宣传活动主题“安全用药 共享健康”,发宣传资料3000多份,接待咨询群众260多人次,向群众宣传合理使用药品相关知识。开展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重点培训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提高业主主体责任意识,培训从业人员600多人次。7月份对老百姓永兴门店等6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进一步宣传药品管理法律制度。召开了36家药品经营连锁门店未正常在岗的驻店药师及其负责人集中诫勉谈话会议,签署了驻店药师在岗保证声明书、在岗承诺书,驻店药师职责进一步明确,“四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

7.开展“不良”项目监测。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上报国家不良反应信息系统药品不良反应220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8份。

(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稳步推进登记制度改革。出台《永兴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性文件,组织商改成员单位会议3次,稳步推进登记制度改革,取得了优异成效。永兴县新设立登记市场主体2631户(企业570户、个体工商户2061户),企业同比增长18.75%。全县新登记注册资本(金)28.64亿元(企业26.25亿元、个体2.39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7.56%。截至10月底,全县市场主体17375户(个体工商户14045户、企业3330户)。(1)持续推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由股东自主约定,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2)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将工商企业年检作为相关管理工作前置条件的做法;加大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和下放力度,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放宽行政审批条件,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3)全面推行“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2016年10月1日全面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统计证、社会保险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并按照国务院部署,积极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2016年12月1日全面实行了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准入手续,最大限度降低社会成本和行政成本,于2017年9月28日推行“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实现30证合一,涉及20个部门,办理“多证合一”执照40家。(4)加快推进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按照国家工商总局规定,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建设,加快推进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于2017年10月16日起全面实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5)深入推进“先照后证”登记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严格执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改为后置审批的审批事项目录,其他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企业设立后进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依法需要前置审批的,继续按有关规定执行。(6)深化其他事项登记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放宽了住所登记条件。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企业集团登记改革、企业集群登记改革、企业经营范围登记改革;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于3月1日实行了未开业企业及无债权债务企业的简易注销程序。(7)服务企业发展。开展动产抵押登记2件,帮助企业获得银行贷款:人民币2260万元、美元3030万元;培养农产品经纪人队伍,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培养及发展经纪人47户。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创新监管理念,形成社会共治局面。牢固树立“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理念,积极应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部门监管协同平台,强化企业自我管理,发挥社会组织的行业监督自律作用,处理好企业、行业、社会和政府的关系,形成社会共治的局面。(2)明确监管责任,建立新型监管体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制订完善了各领域、各环节的监管制度,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同步实施,切实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配合、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强化后续监管。(3)改进监管方式,建立综合执法新机制。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严格落实企业信息、企业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公示等制度,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努力构建信用监管机制。在年报工作方面,企业年报率90.61%,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1.91%,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4.47%,综合年报率92.22%;对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1039家列入异常名录,对补报的市场主体259家移出了异常名录。(4)转变监管模式,提升了执法监管效能。加快转变以往重审批轻监管的执法模式,在减少前置审批、简政放权的同时,行政审批部门要切实履行事中事后监管法定职能,真正做到“放管结合”。行政审批部门实现了登记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不断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和监管效能。改变传统的市场监管方式,推行“双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实施抽查5批次448家,经抽查存在问题13家,查办违法案件1起。对“僵尸企业”进行监管,对清理的多年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且已失联的64户企业“僵尸企业”依法予以处理。做好煤矿企业监管服务工作,受理煤矿企业登记初审11家。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排查企业49家。(5)构建互联共享信息平台,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总体要求,实现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同时,通过湖南省电子政务外网、湖南信用网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将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企业信息依法予以公示,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违法信息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以及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3.落实无照经营综治工作。健全查无工作机制,重新调整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成员单位调整为21个,明确由县政府副县长任召集人。采取集中培训方式,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了10月1日实施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先后开展了危废品处理、出版物零售、校园及周边、农村食品等四项专项整治行动,检查2600多家,查办违法案件16起。全年清查无证无照1103户,引导办照986户,本局立案查处33户。目前全县城区“无照率”2.86%,农村“无照率”4.89%,我县查无综治工作在全市2017年度工作考评中初评暂列第一。

4.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围绕省工商局八大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性地开展执法行动。(1)整治虚假宣传。对会议营销、体验式销售等新业态开展监督,叫停虚假宣传6场,疏散群众1000多人,查办违法案件1起。(2)整治烟花爆竹。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质量抽检,抽检 23 批次,其中 13 批次不合格,责令改正5件(轻微违法)、查办违法案件 8 起。(3)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坚决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对直销不规范的“麦点”、“云联惠”、“绿叶”、“绿之韵”等经营企业实施整治,帮助消费者退回购货款26800元,端掉涉嫌传销窝点1个(“洛克农庄”),维护了正常经济秩序。(4)整治成品油市场。与加油站签订责任书,督促农资经营户建立“两账两票、一卡一书”,抽检成品油16个批次,对不合格的1个批次依法处置。(5)整治“黑心棉”。对县城内絮棉加工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检查18家,没收“黑心棉”91床,端掉“黑心棉”加工窝点1个。(6)监管学生校服质量。全年监督抽检学校及幼儿园学生服装样品8个批次,均不合格,目前依法正在处置。(7)打击商标侵权。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活动,悬挂宣传横幅8条、发放宣传单2000份;开展了系列打假维权行动,查获假冒永兴冰糖橙2000多公斤、“长康”芝麻油86瓶、“中国劲酒”112瓶、“天之蓝”10瓶、“海之蓝”5瓶、“苏太太”南瓜子137件,案值3万多元。(8)打击违法广告。对闲来麻将广告进行清理,拆除违法广告16块;对旅游市场广告进行监管,查处案件1起;对电视台广告进行监测,规范广告用语15条等。(9)监督拍卖市场。现场监督3场,登记备案10件。(10)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办政府采购招标非法串标案1起。(11)整治两烟市场。与烟草、公安部门联合整治6次,检查经营户2100户,查办无证无照经营卷烟一般程序案件97起、简易处罚案件99起。(12)打击私屠滥宰。检查市场45家、快速检测注水388户、捣毁私屠滥宰黑窝点1个、没收“白板肉”2200多公斤。 

(三)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1.质量管理。(1)建立考核机制。成立质量强县领导小组,调整了成员单位(21个),出台迎接市质量考核工作文件,召开质量强县工作会议4次,部署考核等相关工作,有望考核位居第一方阵。(2)出台激励措施。出台了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品牌培育发展规划,加大创建品牌意识宣传力度,培育和指导鑫裕、晶讯2家企业2个产品申报湖南省名牌产品(通过评审有望成功),指导荣鹏和晶讯2家企业通过3A级质量信用等级评定。

2.标准化管理。(1)加快标准创新应用。指导元泰公司争取地标1项(《再生资源重金属固体物料产品》),完成3项标准评估(《碲废料》、《硒废料》、《铋废料》),引导众德、荣鹏公司采用国际标准2项。(2)推进标准兴农。完善了永兴冰糖橙质量管理体系,拟定永兴冰糖橙地标产品保护各类办法,制定和发布永兴冰糖橙2项地方标准,争取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1项(《永兴冰糖橙改扩建标准化示范区》),完成100套烤烟收购实物标准标样及审定工作。(3)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协助县委编制定《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行政许可事项编码规则》等标准,指导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省级政务服务标准试点建设工作,完成《永兴县省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永兴县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标准,为省级验收打基础。(4)推进标准自我公开。推进企业产品标准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100家,企业上报128项标准,涵盖125种产品,全市排名第二。

3.监督检查。(1)开展砖厂产品监督。全年,对县内砖厂产品抽检2次23个批次,对不合格10个批次依法进行了处理。(2)加强消防器材及电气产品质量监管。对消防器材、电气产品质量进行专项检查,检查23家,扣留过期防火漆160公斤,“三无”煤气泄漏报警器4台、灯泡164只、变压器2个、灯座56个、吸顶灯5盏、电热管48个、筒灯23盏,无“3C”认证射灯6盏,未达到标注尺寸电缆1捆、多功能插板 6 个,端掉非法生产灯具窝点1个(无“3C”认证)。(3)整治混凝土场。开展商品混凝土场监督,取缔非法混凝土场(点)10户抽样送检商品混凝土16批次。(4)产商品检验检测。为全县12家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委托检验,检验面包、包装饮用水、米粉等各类食品128个批次;为2家烧结砖厂委托检验8批次;为15家冶炼企业生产的银、铅、铋等有色金属产品检验210个批次。

4.计量强检。(1)开展春节、中秋节期间计量器具检定和检测,检定和检测计量器具500余件。(2)对燃油加油站和家用燃气充装站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测和检定,燃气充装站每年检定/校准一次,加油站实行每季度检定/校准一次,计量器具检测检定达到100%。(3)对烟草部门6个收购站15台电子秤、粮食部门3个收购点3台地中衡和电子磅秤进行检定。(4)对百姓、消费者密切的计量器具(医用计量器具、金银首饰店天平,车用地中衡)实施强制检定,对全县社区、乡镇卫生院医疗计量器具进行了免费检测和检定303件,城内金银首饰店天平检测达到70%,企业使用的地中衡检测检定达到60%。(5)对顺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每月不定时巡查,提高技术检测准确性。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1)开展专项整治。先后开展了“两节一会”、“清明”、“五一”、“中秋国庆”、“保障党的十九大”等专项整治行动,检查382家次、锅炉24台、电梯255台、起重机械57台、压力容器46台,限期整改问题30个。(2)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县燃气办对城区和乡镇的燃气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检查液化气重装站4家、管道燃气4家、液化气销售单位12家、用气单位83家,扣押钢瓶13个、没收气瓶18个;与县消防大队、房产局、郴电国际联合对电梯、电气消防安全举行整治,检查31家,限期整改问题4个。(3)开展日常监察。加强宣传,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责任书,提高责任主体安全意识。加强监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全年消除安全隐患30个;对违法行为查处,全年立案查办案件7起。(4)加强业务培训。针对辖区特种设备增多、监管范围广、监察资质人员的困难,全年组织22人参加市特种设备知识培训,有望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证。

(四)队伍建设工作

1.强化班子建设。坚持把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中心任务来抓,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专题教育等,切实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继续实行轮值局长制度,每月由一名副职领导担任轮值局长,履行作风纪律督查、月工作点评等工作职责,实行本制度,强化了班子建设,推动了工作有效开展。

2.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专门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局属各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开展例行廉政、任前廉政、提醒谈话等工作,开展“一把手”找副职领导、副职领导找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活动,全年开展廉政谈话58人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收受礼品登记等制度。

3.强化作风建设。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措施,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九条规定,先后开展“治陋习、树新风”、“雁过拔毛”、“公车私养”、涉矿经营、“四风”等系列整治排查活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新增机关党委办公室,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健全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促进机关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现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开展重要岗位评议活动,以评议活动为契机抓作风建设。全年开展明察暗访11次,下发处理通报3次,处理违反考勤制度工作人员8人/次。办理上级或自办本单位违法违纪案件2起,组织处理2人,其他处分6人。

4.完成机构更名。按照省市县文件精神,4月份,我局将“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更名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并将基层分局予以更名,雕刻行政公章,统一文书,将“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等旧痕迹进行了更换、清除。完成了检验机构(永兴县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所、永兴县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资质名称变更,刻制业务印章并开展业务。对编制调整对基层分局22个全额事业编制、事业18个差额编制进行调整或置换,盘活了编制。

5.健全内务制度。建立健全了督查督办、学习、会议、请示报告、考勤、值班、收发文、公务接待、印章、公务车、卫生、新闻宣传、政务信息等30多项制度,并编印每个部门一册,使工作运行有了“规矩”,逐步形成以“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局面,推动工作运转高效。

6.强化教育培训。建设读书吧,盘活现存图书,干部职工捐书300册,添置了业务、党内政治读物等书籍,为干部职工读书提供良好环境。全局干部职工完成了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习、普法学习、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学习等活动;组织305人参加了上级局组织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新闻写作、公文处理、监督检验等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业务能力。

(五)其他工作

1.推进“四城同创”。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工作任务、工作人员分工,召开党政领导联席会专题研究6次,举行了“四城同创”工作推进暨培训会议4次,“四城同创”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创卫工作获得了省检查组的好评,生态文明建设绿化资金征收20万元等。

2.有效开展宣传。先后开展“315”、“331”、“365”、安全用药月、520计量日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50000余份、悬挂横幅40条。同时,对工作成效、措施进行宣传,全年撰稿110篇,在上级各类新闻媒体及网站刊载稿件500多篇次,其中在湖南红网上稿6篇、郴州日报5篇、省局网站(工商、质监、食药监)45篇、市局网站(工商、质监、食药监)90篇等。

3.化解消费纠纷。全年共办结回复市长热线投诉举报43件、县长信箱投诉举报12件;受理调处各类消费投诉举报486件,其中市局交办5件,全国12315互联网投诉举报9件,湖南省12315投诉举报系统186件、12331投诉举报52件、12365投诉举报8件,接待上门投诉举报225件,目前已成功调处47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0万余元。典型案例保险纠纷案李女士挽回补助金2万元,烟花烧伤案为投诉人楚某挽回医疗赔偿金0.4万元,轿车纠纷案为消费者黄某挽回赔偿金3.08万元等。

4.狠抓安全生产。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月一警示,二月一行动,三月一点评”等要求先后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等工作方案及措施,先后组织开展了两节两会、节后复工复产、春季开学督查、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烟花爆竹领域无照经营、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燃气场站罐区安全、禽流感防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质年、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打非治违、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实现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未发生安全事故。

5.治理超限超载。按照市政府“地方政府负责、依法依规开展、部门协作实施、区域联动治理、责任倒查保障”的要求,认真履行治超职责,达到了四个100%(非法改、拼装企业(窝点)查处率达到100%,非法货运源头查处率达到100%,合法车辆维修企业公示率达到100%,合法货运源头单位公示率达到100%)的目标。

6.争创平安单位。我单位通过健全各项制度,完善物防、人防、技防,积极支持和参加县综治(平安建设)系列工作等措施,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取得了成效,获得了县平安知识抢答赛二等奖、平安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奖,获得了县平安单位荣誉称号,市平安单位检查组对我单位申报市平安单位进行了验收,并有望获得市平安单位称号。

全年工作齐头并进,亮点工作如下:

一是轮值局长制狠抓工作落实。我局自去年4月份推行《局长轮值制度》,规定:每月由一名副职领导担任轮值局长,履行作风纪律督查、月工作点评、抓工作执行力等工作职责。该制度的实行,强化了班子能力建设,推动了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创卫工作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以创卫工作为契机,举全局之力,由局领导带队,分20个组,出动执法人员3000人,开展3个月创卫攻坚行动,共检查食品经营户6000余户次,办理许可证356个、执照309个、督促办理健康证266家、规范公示牌2000多个,下达限期整改书200份,食品监管基础进一步夯实。本局创卫工作效果得到了省检查验收组的好评,创卫职责任务质量位居全县之首。

三是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将实现规范化管理。针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群众、学校、家长、学生关注度高的特点,我单位在进行日常整治的基础上,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上升到新的高度,实现规范化管理。日前出台了草案,得到了县长批示,召开了县城区学校、成员单位会议进行讨论,下一步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实现规范化管理后,将达到“一转变三提升”(突击整治向常态化转变,硬件设施大提升、软件管理大提升、学生营养水平大提升)的目标。

四是制度建设助推工作运行高效。建立健全了30多项工作制度,编织制度笼子,用制度为工作运行上“保险”,使每项工作运行有了“规矩”,逐步形成以“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新常态,为落实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如执法制度,实行股与分局联合办案、执法股室办案、鼓励内勤股室办案,效果明显,全年办理案件155起,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0.5%;万元以上案件59件,同比增长20.6%;案件质量高,无一起引起复议、诉讼,得到了上级检查组的高度好评;办案领域明显拓宽,涉及领域20个。尤其是查办食品违法案件70起,占办案总数的45.2%,排在各县市区第一位。

工作虽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望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体制改革后,部分人员对新业务和新的监管方式不熟悉、不适应,与新时期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工作要求有差距。二是财政经费保障不足,尤其是从4月1日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计量收费、GSP认证费、信息检索费、短期培训费等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取消或停征,我局非税收入短收150万元。三是食品药品经营主体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安全意识较差,还需要加大力度进行宣传。四是因检验设备、技术等原因,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检测和检定能源计量存在盲点。五是职能职责多,工作全面铺开,但是特色和亮点工作不多。

二、2018年工作打算

(一)目标任务。深入推进登记制度改革,新登记市场主体2000户(企业500户、个体工商户1500户);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监管,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引导企业创牌,争创湖南省名牌产品1-2个、省著名商标2个;创先争优,力争在食品、质量、查无、打传、治超等市重点考核项目实现“保三争一”目标。

(二)主要工作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2.加强“四品一械”监管。围绕省市工作要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采取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强化从业人宣传教育和执法办案震慑两个结合方式,切实加强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3.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6知识产权日、5.20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宣传活动,提升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意识、人民群众自我安全消费意识。

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释放改革活力。

5.实施商标战略。开展商标战略的调查研究,组织开展驰名商标、著名商标、马德里注册商标的培育推荐工作,帮扶企业实施品牌战略。

6.开展重点领域执法。加强市场监管工作,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网络市场、商标广告、成品油、农资市场、直销传销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7.保障民生民利。加强消费维权工作,严厉查处消费侵权案件。继续强化12315、12365、12331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8.加强质量管理。开展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和服务质量监管,抓好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实施品牌战略,培育名牌产品,申报“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 开展县长质量奖评定工作。

9.实施标准引领。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继续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标准化工作。

10.实施计量民生。推进计量工作服务企业、服务民生。以与辖区企业和民生联系密切和直接的领域为重点,积极开展计量工作,营造诚信、公平的计量消费氛围。

11.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全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建立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形成风险救助机制,解决责任赔偿问题。

12.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队伍政治和业务素质培训,加强队伍管理,强化队伍作风建设、廉政建设、能力建设,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的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队伍。

13.完成其他工作。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市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永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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