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致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们: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灭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广大师生和家长们在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防火区内,带头并劝导身边人做到以下七不准。
1.不准烧山边田埂、土边茅草;
2.不准烧土木灰或木炭;
3.不准点蜡烛、烧纸钱、烧香和燃放烟花爆竹;
4.不准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
5.不准玩火、野炊、烧烤、烤火、明火照明和燃放“孔明灯”;
6.不准烧荒驱兽、烧蜂和熏蛇;
7.不准炼山整地和烧隔离带。
永兴县教育局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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