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公安局 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30 09:41 来源:永兴县公安局 作者: 【字体:

近年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文件精神,坚持以法治建设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不断推进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自2012年以来我局执法工作一直在全市名列前茅,法治建设也多次被县政府评为优秀单位,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不足和困难。现将2020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法治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工作

(一)成立工作小组。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2020年7月我局专门把它纳入本年度重点工作来抓落实,成立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我局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机关党委、政工室、办公室、治安、禁毒、出入境、消防、网安、交警、法制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主管法制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法制大队,具体负责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检查。

(二)领导高度重视。2020年8月1我局召开局党会,研究部署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具体任务和措施。研究制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具体方案,督导指导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工作并制定《2020年度永兴县公安局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已在本部门网站发布)。要求各级部门立足本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强公安执法工作正规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整体有序推进。结合公安工作实际,8月6日我局制定了《永兴公安法制要点》,组织召开了法制工作会议,对全年法制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行政执法工作任务逐项分解,把责任落实到基层所队,法制部门以执法考评、案件评查、个案监督等方式进行督办,确保了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四)落实报送工作。落实法治建设报告制度,每年形成法治建设工作年度报告,主动向所在政府报告法治建设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职能权限。坚持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及时规范有效地履行法律授予的各项职责,落实有警必接、有案必立,落实首部首接负责制。完成编制权力清单任务,公开主要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和管理流程,完成编制责任清单任务,明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承诺时限和追责情形。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健全落实规章制度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积极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制度建设的途径,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起草规范性文件,严格按规定广泛听取意见,规范性文件集体审议前,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交办公会议集体审议决定,并由主要负责人签署,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行政决策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按程序制度实施。全面建立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会前交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健全决策跟踪评价制度,及时跟踪并解决决策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决策舆论引导机制,加强与社会的交流互动,赢得理解和支持。强化制度建设,全力保障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形成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体系。自2013年起我局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执法制度、部署行政执法工作时安排法制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听取法制部门意见建议。2020年我局共召开了7次此类局长办公会,法制大队长均列席了会议,并把听取法制部门的法律意见作为会议的必经程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了执法过错风险。对依法应当目录化管理的具体事项和标准及时在部门网站发布。

(二)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做到有工作计划、有调查报告。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的决策行为及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将规范性文件送所在政府法制机构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20日内,按规定报送法制办备案。2020年我局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确保程序到位,共审核各类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3份,提出修改意见21处,保障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二)规范了自由裁量权。2017年7月公安厅重新修订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主要情节、标准和处罚幅度作出全面规定。我局以这些制度为标准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自由裁量的随意性。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执法,严格监督。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健全落实行政执法案件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制度。执行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落实执法标准、执法责任、行文规范,切实将法律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细化分解到每个行政执法单位,每个行政执法岗位,每个行政执法环节。经过多年实践,我局现初步建立起以日常考评为主、集中考评为辅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市局对县级公安机关和局直各部门进行半年、年终执法质量考评,2020年我局就检查行政案件1190起,查处各类问题866个(已要求办案单位全部整改到位),充分发挥了执法质量考评的导向、激励、监督、管理作用。

(二)公开执法文书。2020年我局进一步扩大警务公开范围,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户籍办理、出入境审批、车辆信息查询等业务均可以通过互联网办理、查询和反馈;进一步推行阳光警务,各窗口警种在服务大厅悬挂告示牌、摆放宣传册,向社会公开执法程序和时限。同时推动执法回告,所有行政处罚均通过阳光警务外网、微信公布。

六、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中的专项工作

(一)“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2020年4月13日我局下发《永兴县公安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局党委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成立永兴县公安局“三项制度”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谷陆文任组长,常务副局长冯爱惠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法制大队,负责日常工作。全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将执法音视频资料管理系统、执法办案场所建设、音视频记录执法装备等经费需求报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公安机关推行“三项制度”的需要。同时建立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台账,把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情况作为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考察的重要内容,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促检查,确保了“三项制度”任务圆满完成。

(二)清理执法证明权责清单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对全县公安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摸排梳理,规范确定行政权责、公共服务事项中的证明事项,按照“列明事项、证明用途、设定依据、索要单位”的要求一律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让群众一目了然。对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目前我局公示的证明事项共计8项。二是强力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根据《永兴县公安局受案立案管理制度》建立受案立案日巡查、周通报和责任倒查机制,推行“事前介入、事中监控、事后纠错、执法考评”全流程监管模式,有警不出、有案不受、受案不核、立案不查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20年1月至12月共巡查接处警9572 起,案件2127起,下发通报34起,整改各类执法问题1500余个。三是加强执法问题源头预防。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郴州星河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合同,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行政诉讼、重大涉法决策、疑难案件研析、民警法律援助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保障。全年律师已为我局行政诉讼案件出庭6次。扎实开展执法培训和法律宣传,2020年以来举办行政案件快速办理专题培训1场次、受训50余人次,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10余场次,民警执法能力和广大公民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全面增强。

(三)严格流程管控,完善执法权力运行制度体系

一是深化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改革。目前我局刑事、行政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权归口法制部门。围绕侦查办案与审核监督相分离,规范案件入口、审核、出口“三关”,统一案件审核和报捕移诉衔接标准,案件办理质量、侦查打击效率明显提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逮捕率40.00 %,提起公诉率68.7%。二是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机制,加强纵向、横向监督。我局自2019年运行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并建立工作微信群。同时开展每月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机制,2020年已考评案件2127起,整改问题1500余个。

(四)强化执法监督,夯实执法权力运行保障根基

一是推动执法办案中心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市统一标准,投入500余万元建成执法办案中心1个,配备专职民警4名、辅警15名。坚持“资源优化、集中管理、规范运行”原则,加强执法办案中心规范化使用和监督管理,狠抓“四个一律”等规定要求落实。二是推进执法公开工作。依托阳光警务执法办案信息公开系统,将行政(治安)案件处罚决定书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接受网上投诉,2020年处理投诉15起,均做到了满意回复。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局逐渐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主体管理等制度,推进了法治建设的进程。但法治建设的普遍问题和突出问题,如警力不足、学习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我局法治建设的进程,但我局局党委不气馁已积极向市局、政府反应人员编制问题同时明年我将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民警法律素质,今后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实际,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法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将公安法治建设工作推上新台阶。

2020年12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