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永兴县公安局旅馆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0 09:31 来源:永兴县公安局 作者: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及党中央、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和厅党委各级领导对“4.29”长沙望城区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深刻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旅馆业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风险防范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4.29”安全责任事故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旅馆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具体决策部署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唐迎春为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冯爱惠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永兴县公安局旅馆业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治安大队,由治安大队大队长廖勤建兼任办公室主任,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李龙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与措施

(一)全面开展摸排。各辖区派出所要对本辖区内所有有证、无证旅馆逐一上门摸排,全面澄清旅馆底数、房屋性质、经营状况、从业人员信息、备案情况等基本信息,全面登记造册,确保做到底数清晰、信息全面,切实落实“谁摸排、谁签字、谁跟踪、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特别是对家庭旅馆、民宿、农家乐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按照“一条不漏、一查到底”的要求,第一时间开展化解处置工作。

(二)加强日常监管。今年3月29日,国务院公布《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予以修改,自5月1日起施行。4月29日,公安部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做好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旅馆业治安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要适应形势变化,加强日常管理。一是全面规范办理旅馆特种行业许可证。对新开业旅馆,要及时调整旅馆特种行业许可审核内容和方式,积极服务业主办证;对存量无证旅馆,要加强法律宣传,符合条件的督促业主办证。不符合条件的,依法责令改正。二是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要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三是强化联合执法。要加强同市场监管、消防救援机构、住建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建立“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监管机制。

(三)从严整治查处。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要综合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清理整治和从严查处。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违规经营的旅馆,一律停业整顿;对房东和经营者一律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训诫和法制教育;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及时依法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派出所要深刻认识做好旅馆业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落实,负责调度协调、指导好本辖区旅馆业房屋排查整治工作,做到即查、即改、即处置,在第一时间解除隐患,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本次排查采用地毯式对旅馆业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要对本辖区旅馆每一幢房屋进行排查、逐一进行登记,特别是对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彻查隐患,及时解决。对疑似危房的,要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并上报,并提出科学合理方案进行治理。

(三) 加强信息报送。各派出所要及时报送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实行“一周一上报”。5月10日前报送工作专班联络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6月6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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