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公安机关开展自建房暨“九小场所” 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百日攻坚“固防行动”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31 11:13 来源:永兴县公安局 作者: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对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一系列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市公安机关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百日攻坚“固防行动”总体方案》、《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自建房暨“九小场所”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百日攻坚“固防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自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全县集中开展自建房及“九小场所”(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百日攻坚“固防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把集中开展自建房及“九小场所”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提升公安机关安全防控能力,确保火灾事故发生起数和伤亡人数大幅下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任务

各单位要依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理,最大限度压降安全风险。

(一)全面参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县各级公安机关要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15条硬措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与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强与住建部门的对接,通过住建部门的房屋普查信息系统,及时掌握“九小场所”及经营性自建房情况,进行重点摸底核查,实现全覆盖、零遗漏。治安大队要统筹专项行动的协调、联动、信息归集和报送工作,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开展涉稳风险排查研判,依法妥善处置不稳定警情,从严查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以及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刑侦大队要严厉打击妨害公务犯罪;政工室、网安大队要加强网上舆情监测,依法处置负面舆情;警保室要组织开展公安机关内部自建房及公安院落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突出辖区单位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派出所会同辖区相关部门加强对“九小场所”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安全检查;2、是否制定安全制度;3、是否组织防火检查、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4、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5、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6、对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检查该单位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

(三)突出辖区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监督检查。派出所会同辖区相关部门加强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是否制定安全制度;2、是否组织防火检查、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3、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4、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四)突出辖区居(村)委会的消防监督检查。派出所会同辖区相关部门加强居(村)委会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2、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3、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4、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5、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五)统筹推进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全县各级公安机关要借力自建房及“九小场所”风险隐患网格化排查化解,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清理社会治安乱源,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夯实全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人管大队要组织派出所开展流动人口清查和全面采集录入“一标三实”信息;刑侦、经侦、禁毒、治安、矿管等部门要统筹推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涉众、涉爆等违法犯罪。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5月31日)。各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时间节点,认真做好辖区内的组织动员、业务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形成任务推进台账。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31日至7月31日)。各所对辖区自建房及“九小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摸排,按照“边摸排、边录入、边整改”的工作要求,分门别类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三)深化巩固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所要认真总结预防和遏制自建房及“九小场所”安全事故的有效举措,固化经验做法,剖析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将隐患排查与督促整改相结合。各所对检查发现或者群众举报、投诉的安全隐患,要坚持清单管理、滚动跟踪、整改销号,能整改的要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对不能整改到位、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风险隐患,要采取临时管控措施,做到闭环整治;对发现的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采取关闭取缔、停业整顿等措施;对管理主体不明确的,要书面报告属地党委政府和通报消防救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动综合治理与整改落实。有关消防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录入派出所警务工作平台,并于每月28日前将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登记表1表-9表以纸质档(复印件形式)交治安大队何政忠处。

(二)将隐患排查与依法处置相结合。各所对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谎报火警的,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等5类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严厉查处。对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积极做好现场保护和维护医疗救治秩序,协助职能部门做好家属安抚劝导工作,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诉求。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对造谣传谣、恶意煽动炒作的,第一时间删堵封控、依法处置。其它涉消防等违法行为要立即移送消防救援、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处理。

(三)将隐患排查与旅馆业清理整治相结合。各所要重点对辖区内所有旅馆尤其是家庭旅馆开展一次全面摸排,进一步澄清旅馆底数、房屋性质、经营状况、从业人员信息等基本信息,落实“谁摸排、谁签字、谁跟踪、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对存在风险隐患和违规经营的旅馆,一律停业整顿并将房东和经营者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训诫和法制教育;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及时依法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对不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规定的,要依据《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依法处罚;对存在“黄赌毒”现象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筑牢平安防线。

(四)将隐患排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各所要充分发挥综治网格、警务网格、社区网格作用,广泛动员群防群治力量,结合推进“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进社区、进村组、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采取警情通报、以案说法、曝光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等方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自建房及“九小场所” 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百日攻坚“固防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县局党委书记、局长唐迎春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冯爱惠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及各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治安大队,由治安大队长廖勤建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大队长何政忠、李龙负责联系调度督促。

(二)加强思想认识。做好自建房及“九小场所”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不怕职能交叉、不怕揽事而揽责、不怕揽责而被追责”思想,主动担当作为,深入排查化解风险隐患,把风险隐患当事故对待,切实从“小处”着手,防止“大祸”发生。

(三)加强业务培训。治安大队主动商请消防救援、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为派出所开展日常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提供业务培训支持,为保安员、内保单位保卫力量和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各种业务培训,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基础。

(四)加强协作配合。公安机关要加强与县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衔接,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协作联动等机制,共同研判、分析、梳理历年涉险警情多发部位、点位及重点部位,通过联合检查、督促整改,及早预警防范。

(五)加强督导问责。此次专项行动将纳入县局重要督查内容,县局督察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对组织部署不力、工作不实、台账不清、弄虚作假、迟报信息的,县局将约谈相关责任领导,并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将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六)加强信息报送。专项行动期间,各所每日上午10时前经所长审签后上报县局治安大队刘少郴内网邮箱。县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天汇总的情况层报市局支队,并定期开展考核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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