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2022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查后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1 15:01 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 【字体: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的通知》(湘财监〔2022〕5号)及《永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财政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 永财监〔2022〕20号 )等文件要求,永兴县财政局检查组于2022年7月至11月对永兴县先锋小学、永兴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永兴银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永兴县众盈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和永兴县正弘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五家单位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内控制度建设、“小金库”治理、投融资平台会计核算和代理记账机构资质等情况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根据检查工作要求,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的总体情况

总体看来,被检查的两家单位均能够遵守会计制度及相关财务制度,在财政资金使用上均能严格按财政制度执行,账目清晰明了,资金使用规范且监管到位,不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两家单位的内控制度建设都十分健全,都成立了内控委员会,建立了内控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

两家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都比较薄弱,存在会计凭证封面未盖骑缝章、会计账簿未盖单位公章、往来款项长年挂账未及时清理等现象。

(二)商品采购不合规

主要表现在:商品采购存在未通过电子卖场,电子卖场验收单验收单位未盖章、验收人未签字、验收时间未填写,采购合同都没有验收单等问题。

(三)公务接待费报销不合规

主要表现在:公务接待费存在活动方案无单位公章、无单位用餐审批单、无接待清单、接待用餐上酒、同城宴请、一函多餐等问题。

(四)发票报销不规范

主要表现在:差旅费公务用车派车单、出差审批单领导未审批,项目工程款报销无工程预算单、结算单、验收单,办公费、劳务费等公用经费存在发票及附件未盖商店公章、无劳务合同等等。

(五)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主要表现在:未到县财政局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开展了代理记账相关业务,并取得了收入。

三、处理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检查人员在征求有关部门建议并听取被检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依程序下达了处理决定书,责令被检查单位调整账务,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及时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限期改正。被检查单位对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识到位,纠正及时,处理决定得到有效落实,并进一步健全了规章制度,全面提升了财务管理水平。

永兴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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