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流动人员(含大学生)档案管理须知

发布时间:2022-06-09 10:10 来源:永兴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 【字体:

一、档案接收管理规定

凡属永兴县户籍的大中专毕业生,不需要开调档函(如学校需要,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凭身份证复印件到管理机构开具),其学籍档案都可以由学校通过邮政EMS邮寄到我县流动人员(含大学生)档案管理部门托管。

管理部门接收档案后,会在一定时间内将其身份证号码、学历层次、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录入湖南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

待其就业后,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凭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单位调档函将档案调出。

二、档案管理部门单位信息

(一)单位名称:永兴县就业服务中心

(二)单位地址:永兴县便江街道办大桥路246号县档案馆一楼人社局档案室

(三)联系人:永兴县就业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员

(四)联系电话:0735-5529293

三、其他事项

(一)管理部门单位信息查询。搜索进入“湖南人才网”→首页右下角“公共服务网上办事大厅” →点击“更多” →查看“办事指南”目录下的内容→点击《湖南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一览表》,即可查询相关信息。

(二)档案存放地点查询。学生档案基本信息已录入湖南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的,搜索进入“湖南人才网”→首页右下角“公共服务网上办事大厅” →点击“档案查询”,按页面提示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和验证码就可以查询存档单位信息。

如学生档案基本信息暂未录入湖南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的,可致电管理机构查询。

(三)档案调入。属我县户籍的大学生,如查询到本人档案在省、市或其他县市区人社部门管理机构托管,需要调回本县的,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凭身份证复印件到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本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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