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09 17:07 来源:县住建局 作者: 【字体:

  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着力促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推动职能转变,促进了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一、强化组织保障 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顺利开展,我局年初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了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机关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抓落实的机制,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深化学习,营造法治氛围

  (一) 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狠抓关键少数,我局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坚持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学习教台,不断充实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要求贯穿始终,坚持以学促用,学以致用。

  (二)组织专题学习。持续深入开展《永兴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专题学习活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衡量标准、主要任务、具体措施、责任分工、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等方面进行再学习,理清工作思路,确定重点工作方向。

  三、坚持行政效能建设,优化规范行政审批流程

  (一)调整规范行权事项清单。根据机构改革及全省一体化政务平台工作要求,我局对涉及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清理调整,并对调出或取消的行政权力立即停止办理,没有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保留,做好了调整和新增的行政权力承接落实和后续衔接工作

  (二)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切实贯彻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据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的通知》制定出台了《永兴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及材料,压缩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实施部门并联,强化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提升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实行了行政审批事项“五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公开我局行政职能、职责范围 二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及法律、政策依据 三是公开行政审批办理条件及资料清单 四是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社会服务承诺事项及办理结果 五是公开工作纪律、责任追究及监督电话。

  四、严格规范执法,深入开展依法治理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根据机构改革及住建系统行政职能转变,我局组织9名执法人员参加了由县司法局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为促进规范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二)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一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续聘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某某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与我局各项法律事务及重大行政决策,保证了我局重大事项决策和行政处罚的依法进行。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明确了法律顾问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要求及主要职责。

  (三)狠抓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强力规范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管理行为,深入开展全县建筑行业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依法对违反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管理规定的 10余家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了查处,有效管控质量安全风险,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建设。始终坚持依法管理、重点整治的工作导向,对违法违规建设“零容忍”,强力整治各类违规建设行为。今年以来,联合城管、公安、市监等部门共查处违法占地建房、楼顶搭棚等各类违法建设 20余户户,强制拆除违法建设 12 起,拆除违法建设面积达 1200 余平方米。

  (五)严格信访回复制度

  建立“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信访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网上信访回复工作,对来访群众做到了热情接待,在坚持政策、法律的前提条件下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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