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3 11:22 来源:永兴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蔡志雄 【字体: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50号)和《永兴县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永农联〔2023〕2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申报时间、要求、申报方式等公布如下:

  一、申报起始时间:2023年10月13日-10月20日

  二、申报要求和建设内容

  1.申报范围: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薯类、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等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2.申报主体:县级及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3.建设内容:预冷库、节能型机械冷库、节能型气调贮藏库、通风贮藏库。

  三、申报方式

  (一)提交申请资料(县农业农村局403室)

  1.示范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认定为县级及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的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3.选址建设地的用地审核手续复印件;

  4.经所在地的村委会和乡镇(街道)政府审批盖章的《永兴县2023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线上申报:经县农业农村局初审并公示合格后的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或家庭农场,需要下载“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APP”进行网上填报。

  四、操作程序

  建设主体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所在地乡村、乡镇(街道)政府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建设主体名单→建设主体选择有施工资质证明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要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和备案)→建设主体完成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兑付补助资金→公示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五、补助标准:

  实行总造价和单个主体“双限”比例,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且单个主体补贴规模不高于100万元(具体补贴标准见附件2)

  六、咨询投诉电话:5532372(县农业农村局403室乡村产业发展股)。

  附件:

  1.永兴县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申请表;

  2.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标准参照表。

  永兴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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