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省人大执法检查反馈“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11 14:22 来源:永兴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刘社军 【字体: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湘环督办函〔2023〕70号﹚和《2024年郴州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歼灭战”工作方案》﹙郴突改发〔2024〕1号﹚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省人大执法检查反馈“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月11 日-3月15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联系:永兴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电话:0735-5523095,地址:永兴县便江街道环城西路。

反馈问题

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行动,鼓励施用有机肥、推动测土配方施肥落到实处。严格规范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增强刚性约束,鼓励规模养殖。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注重疏堵结合,防止“一禁了之”。农业面源污染尤其是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严重,监管失效。大部分养殖散户没有落实法律第49条、条例第21条要求对养殖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给地下水、土壤带来较大环境风险隐患,同时导致我省降磷困难。

整改目标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能力显著增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等关键技术推广覆盖率稳中有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逐步提高,收储运体系逐步完善,建立健全秸秆禁烧管控体系,有效杜绝秸秆露天焚烧;规范规模以下养殖户对畜禽废弃物科学处置,完成畜禽养殖场的随机抽查工作,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养殖场整改。

整改时限

2024年3月31日前

整改完成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了《永兴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歼灭战”工作方案》﹙永农发〔2023〕13号﹚、《永兴县2023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永农发〔2023〕14 号),成立农业面源污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歼灭战”领导小组及永兴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植保站、土肥站、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畜牧兽医股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负责调度、协调等日常性工作。

二、加强畜禽养殖场的监管力度。对全县220家50头以下生猪养殖场的粪污处理、安全生产等情况,逐户进行了排查。排查出存在问题的养殖场,排查出粪污处理不合规的20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了台账,实行一户一册管理,并组织技术人员逐一进行指导,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严格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明确整改标准。根据全县规模以下的生猪养殖户存在的问题,对照整改标准,建立了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目前,20家养殖场等已基本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达到100%。

三、强化项目示范。2023年我县被省厅列入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重点县项目,我县在2023年7月份完成了实施主体的初步遴选,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通过项目的实施,我县的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离田利用秸秆不少于7800吨。秸秆收储运体系更加健全,我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制定下发了《永兴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与指导露天禁烧实施方案》(永农领办发〔2023〕18号)及《永兴县2023年农业农村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露天焚烧管控方案》(永农发〔2023〕43号)、《永兴县农业农村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永农联发〔2023〕30号)等三个文件,成立了管控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强化了责任落实。加强了秸秆禁烧宣传力度,建立了县、乡镇(街道)、村三级联动巡逻机制,将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纳入永兴县粮食安全生产工作2023年“双单制”考核内容。

五、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制定印发了《永兴县2023年农药减量工作方案》《永兴县到2025年化学农药减量行动实施方案》《永兴县2023年化肥减量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了目标任务,统一技术要求,实施精准施肥和科学用药。

2023年,我县化肥使用量(折纯,下同)21708.35吨,较2022年的21740.96吨减少32.61吨,使用量减少率0.15%,完成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服务面积115.72万亩次,覆盖率49.5%,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68.4万亩,覆盖率为49.86%,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使用强度折百量为75.94克,比上年减少2.4个百分点;果茶等经济作物化学农药使用强度折百量128.86克,较上年减少4.65个百分点,全年农药使用总量200.99吨,其中化学农药使用总量(折百量)为45.01吨,较上年减少1.39吨,减少3个百分点。

六、强化畜禽养殖场随机监管。将46家养殖企业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方式,灵活运用无人机、智慧监管中心等科技手段,开展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现场检查或非现场检查,督促和指导畜禽养殖场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完善粪渣、污水和臭气处理设施,规范污染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管理,提高废弃物的资源回收利用。2023年,我县共立案查处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2起,其中1起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1.535万元,1起正在调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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