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2-20 15:18 来源:县文旅广体局 作者: 【字体:

  根据《中共永兴县委办公室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兴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永办发〔2019〕4号)和《中共永兴县委办公室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兴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办〔2019〕32号),永兴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以下简称县文旅广体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可使用县文物局名称。

  负 责 人:张才  

  机构地址:湖南省永兴县便江街道干劲路106号

  邮    编:423300

  电    话:0735-5522290

  投诉电话:0735-5560624

  上班时间: 8:30-12:00    14:30-18:00

  内设机构:

  内设八个股室,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文化艺术与文物保护股、旅游股、广播电视股、体育股、市场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督股。下属单位9个,全民健身服务中心、旅游服务中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县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剧院、便江景区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负责起草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政策措施;拟订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融合发展,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4.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5.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6.统筹规划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组织实施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产业发展。

  7.组织、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秩序。

  8.指导、监督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业务工作,承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节目传播的监测、监管,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的审查。管理全县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9.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承担组织考核评估工作,指导、管理全县重大群众体育活动,依法监管高危体育项目。组织实施“奥运争光计划”,负责竞技体育项目设置、布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竞技体育训练和竞赛工作,组织参加和承办国际、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性体育竞赛。

  10.负责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全县文物安全责任落实。负责全县世界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核、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挖掘、文物保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利用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认定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学创新工程,促进文物保护科学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11.制订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管理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工作,承担有关专业人员资格认定和技术职务评审组织工作;指导县级有关行业社团的工作;指导全县有关学校开展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的有关工作。

  12.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13.整合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原县文物管理所、原县旅游综合执法大队等的相关执法职责。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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