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永兴湘永煤矿铜角湾二片里面有人用粉碎机粉石头,灰尘及噪声污染严重,请求处理的调查回复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举报事项答复函
投诉人:
你反映永兴湘永煤矿铜角湾二片里面有人用粉碎机粉石头,灰尘及噪声污染严重,请求处理。我局已于2020年11月16日受理,现已依法处理完毕。按照《环境保护法》和生态环境部《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投诉基本情况
你于2020年11月16日向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应急办反映永兴湘永煤矿铜角湾二片里面有人用粉碎机粉石头,灰尘及噪声污染严重,请求处理的事项。
二、调查结果
经调查,你反映的是公司名为湘永煤矿铜角湾工区煤矸石加工厂,法人邓海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1023MA4R1MCD7L ,
通过现场勘察,湘永煤矿铜角湾工区煤矸石山拟承包给公司进行粉碎用于制砖,但该煤矸石山粉碎机械还处于安装阶段,未进行粉碎生产,并无粉尘污染和噪声扰民行为。
三、处理情况
通过以上调查情况,我环境执法工作人员要求煤矸石山承包人邓海江,在完善环评手续和环保处理设施安装到位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对煤矸石进行粉碎生产。以上处理情况我局环境执法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你,并将在以后工作中对该煤矸石粉碎现场加强监管,杜绝粉尘污染和噪声污染的情况发生。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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