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为什么永兴县拖延六年都不关闭破坏环境的采石场》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1-07-27 09:58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 作者: 【字体:

关于《为什么永兴县拖延六年都不关闭破坏环境的采石场》的回复

网友您好!

关于您在红网反映“《为什么永兴县拖延六年都不关闭破坏环境的采石场》”的诉求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7月21日我局接到县网信办转来的您在红网反映“《为什么永兴县拖延六年都不关闭破坏环境的采石场》”的诉求后,7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永兴县樟树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前往樟树镇曹子芳村进行现场调查核实,你反映的采石场全称是永兴县裕森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谢雪玲,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431023MA4L6D9N7W。企业计划投资5000万元,现已投资1800万元。我局于2017年8月29日对该采石场出具了《关于〈永兴县裕森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开采加工10万吨灰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永环审函〔2017〕20号)。

二、调查结果

经过现场调查核实,永兴县裕森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至今为止都没有组织生产,该采石场离樟树镇曹子芳村约有500米远,周边树木、植被和生活环境未发现有受污染现象,您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不属实。因你未留下联系方式,故无法与你取得联系。

三、下步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加大执法力度,对永兴县裕森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察,杜绝污染环境的现象发生。

再次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如有其他疑问,欢迎致电0735-5522313,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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