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湘永一工区煤矿筛煤场环境污染严重,每天煤灰飞扬。严重影响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的调查回复

发布时间:2021-08-03 10:05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 作者: 【字体: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环保事项投诉答复函

投诉人:

你投诉湘永一工区煤矿筛煤场污染环境严重,每天煤灰飞扬。严重影响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的事项,我局于2021年7月28日依法受理,现已处理完毕。按照《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保护部《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你于2021年7月27日向环保微信平台反映编号210727431023010789,内容为“环境污染严重,每天煤灰飞扬。严重影响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的事项。

二、调查结果

2021年8月2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反映的永兴县湘永一工区煤矿筛煤场环境污染严重,每天煤灰飞扬,严重影响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的诉求进行了调查。经调查,你反映的湘永一工区煤矿筛煤场法人为刘建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10237700971288。通过对筛煤场进行现场勘察,筛煤场已多次按照我局执法人员下达的整改要求进行了整改。筛煤场在生产作业时采取了防尘水幕降尘、雾炮机降尘、清洗路面等一系列防尘降尘措施,但由于筛煤场离你所居住的小区距离近,筛煤场在作业时产生的煤灰对你所居住的小区住户正常生活确实会产生一定影响。

三、处理情况

2021年8月2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再次对筛煤场作出如下处理意见:1、对出入筛煤场的装卸车辆用遮拦物进行覆盖并对路面进行清洗降尘;2、定期对雾炮机和防尘水幕等设施进行检修,保障设施使用正常;3、安排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周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并加大监测频次;4、对洗选煤仓库进行密闭,防止洗选煤仓库内煤灰对周边住户正常生活产生影响。现筛煤场已安排人员对防尘水幕和雾炮机降尘设施全面进行检修。后续事宜我局环境执法工作人员将加大平时监管和夜间巡查力度,防止煤灰污染影响筛煤场附近住户正常生活受到影响。以上调查情况和处理情况已电话告知你,你表示满意。

四、救济渠道告知

如认为我分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可以自知道我分局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郴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我分局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向管辖的资兴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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