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

发布时间:2022-12-14 11:51 来源:县统计局 作者:党组书记、局长 徐献 【字体: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坚持依法治统是贯彻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的迫切需要,也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作为基层统计部门和统计工作者,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和使命担当,全力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为统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科学谋划了未来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和任务。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必然要求,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全面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作为基层统计工作者,我们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崇尚法治精神,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法治意识,自觉增强法治思维能力,进一步学深学透《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同时,还要推进全县各级各部门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近年,不断推进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统计批示指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每年发函通知全县各级各部门加强学习统计精神,做到各级干部学法知法守法,达到全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效果,确保用法治手段捍卫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

二、以依法依规统计为准绳,建立健全依法治统工作机制

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作为基层统计机构,要坚持以法治建设为统领,以《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为统计工作的遵循,强化以法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一是全面建立防惩机制。各级党委和相关部门要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及时建立《关于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结合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统计部门要坚持把统计法治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加强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防范和严惩,坚持刀刃向内,构建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体系。二是完善统计执法机制。将“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和日常数据质量检查有机结合,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坚决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零容忍”,加强对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建立统计失信企业名单并进行公示,增强全社会依法统计的意识。三是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利用网络和自媒体等平台,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加强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不断提升监督效能。四是坚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建立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各项责任落地生根,真正做到制度管事、制度管人、制度管数,防惩结合,促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彻落实。

三、以统计监督管理为手段,依法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要坚持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为根本着力点,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的利剑作用,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铸牢法治根基。一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要整合执法力量,创新执法方式,加大交叉联合效力,从源头上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同时,认真落实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积极探索推进“查、帮、促”的执法形式,通过强化统计培训与服务等多种手段,坚持服务与执法并重,积极预防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加强统计核查强度。开展“四上企业”和重点项目清查、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加大工业、批零住餐、服务业、投资、劳资等专业“一套表”调查单位和项目单位的统计台账、原始凭证核查,从源头加强数据质量管控和风险防范,确保“数出有源、数出有据”,不断夯实统计基础,提高数据质量。三是拓展统计监督维度。坚持将统计工作巡查纳入党委专项巡察内容,联合部门深度融合、协同监督,构建统计监督体系,认真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从2021年开始,我县已将统计工作巡查纳入县委专项巡察内容,并将巡察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与审计、纪检、组织部门建立相关线索发现、案件移送、干部任用等机制,从干部层面全力化解统计造假屡禁难绝的难题。

四、以涵养风清气正为常态,广泛营造统计法治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全面学习宣传、认真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是做好统计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履行统计职责的根本保障。近年,我县不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地方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学习计划,每年,我局安排统计工作者或统计业务精英进党校宣讲,不断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统计法的认识和敬畏,以及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坚持向全民普法,每年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宣传节点,联合乡镇(街道)、园区开展不同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结合统计执法检查,专业下乡核查、入企指导,进行点对点一对一的统计普法。在普法形式上,在传统的版面、折页、画册等宣传基础上,要加大创新力度,推出微视频、动漫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统计法律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良好统计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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