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3-01 10:25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办公室 【字体:

根据《中共永兴县委办公室、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兴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发〔2019〕4号)和《中共永兴县委办公室、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兴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办〔2019〕36号),设立永兴县应急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牌子。

负责人:曹彦洪

机构地址:永兴县便江街道侨乡路78号

邮    编:423300

电    话:0735-5538690

传    真:0735-5522603

上班时间: 8:30-12:00    14:30-18:00


内设机构:

办公室、应急救援协调股、政工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股、规划和预案管理股、灾害救援管理股、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另设有应急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应急救援综合调度中心、县安全生产和应急服务中心、县应急救援服务中心(县矿山救护队)。

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监督和组织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推进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较大灾害应急指挥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7、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永的国家、省、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全县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和市级下达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县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和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14、组织拟定地震应急预案和综合防御措施,并检查监督实施,组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

15、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6、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区域救援工作。

17、制定全县应急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8、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9、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减灾委员会、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和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及省、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指示、命令。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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