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第40项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第40项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湘突环改办函〔2019〕2号)要求,现将我县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项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8月19日—8月23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安监股,电话:0735-5522601,地址:永兴县侨乡路78号。
反馈问题 |
郴州市有36家尾矿库及其采选、冶炼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到目前为止仍有13家企业还未整改到位,谷家尾矿库、骏峰选厂尾矿库未复绿及生态恢复,其他尾矿库遗留尾砂、废渣没有治理到位,有的尾矿库成为了无主尾砂库。 |
整改目标 |
对尾矿库、采选、冶炼企业,特别是尾矿库遗留问题开展再排查工作,对发现的环境问题,采取倒排工期,挂图推进等强化措施推进整改工作,消除环境隐患。 |
整改时限 |
2019年2月底 |
整改措施 |
对宝术亭铅锌矿进行闭库销号,库区进行绿化。 |
整改完成情况 |
对照整改目标、整改措施简要描述整改情况 一、覆土后进行绿化。 二、采用挖掘机在尾矿库上部山体开挖一条截水沟,防止汛期造成山凹积水引发自然灾害。 三、2019年12月经郴州市应急管理局批复同意对宝术亭铅锌矿尾矿库闭库销号 经过上述整改,该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既定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标准。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