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市监局召开涉及重要民生商品(服务)价格提醒告诫会

发布时间:2023-01-18 14:47 来源: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作者:陈默 杨峰刚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1月17日,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集全县涉疫药品用品及重要民生商品(服务)的相关协会、客运公司、燃气企业以及药店、商场超市进行约谈,就商品、服务价格提醒告诫。

  告诫会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郴州市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报近段时间以来县市监局检查发现和受理消费者投诉处理的各行业不同程度存在的未明码标价和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要求各相关单位和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商场、超市、药店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不得使用令人误解、欺骗性的价格标示和表述;客运公司、旅游景点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落实优惠、减免等有关政策要求,严禁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及不按规定执行客运票价价外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服务提供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投诉电话,履行价格承诺,严禁价外加价及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电商平台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虚假宣传等价格违法行为,演示的商品必须与提供的商品保持一致。会上,县市监局负责人向与会者一一送达了《关于规范春节  “两会”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与会经营者表示,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落实会议要求,自查自纠,增强社会责任感,强化价格自律,为人民群众过好欢乐祥和的春节、保证全国两会的顺利召开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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