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便江街道机构简介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撤销永兴县便江镇设立便江、湘阴渡两个街道的批复(湘民行发〔2018〕6号)要求,2018年7月,设立便江街道办事处。

  负责人:雷志兵

  机构地址:永兴县永兴大道130号

  邮编:423300

  电话:0735-5538282

  上班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便江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便江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江街道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便江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永兴县湘永社区服务指导中心、便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街道党工委领导本街道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承担管党治党工作责任,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

  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街道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动“五个文明”协调发展。

  (三)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定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四)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扩大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覆盖,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

  (五)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六)加强党组织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

  (七)全面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不断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实践,提升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依法引导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和社会生活。

  (八)加强对人大、政协、统一战线、人民武装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

  (九)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5号),履行所规定的116项权责事项(其中行政许可类5项、行政处罚类5项、行政给付类3项、行政强制类8项、行政确认类3项、行政裁决类3项、监督检查类14项,其他类75项),承担45项赋权事项。

  (二)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等。

  (三)统筹组织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四)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五)负责社会事务、农业综合、退役军人等方面的事务服务工作。

  (六)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合法权益。

  (七)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八)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九)负责街道行政区域内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统筹、组织、指导、协调,承担街道应急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健全完善街道执法机构与县级执法部门的协调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执法联动保障体系,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

  (十一)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