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 |
整改销号的公示 | |
根据《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湘突环改办函〔2019]2号)要求,现将我县承办的D20180806029号环境信访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8月5日一8月10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便江街道办公室,电话:0735—5538282 地址:永兴县永兴大道便江街道办301室。 | |
交办的环境信访 问题 | 永兴县湘永煤矿锌品厂排放废水、废气严重 |
环境问题处理 | 2018年8月7日,县联合调查组对永兴县湘永煤矿锌品厂现场进行核实,现该厂的原办公楼已作为湘永公司矿山救护队办公和值班室,厂内只要电机设备均已拆除,因沸腾炉、制酸设施和厂房属国有资产暂未拆除,湘永公司已向湘煤集团申请处理。便江街道办每月巡查无生产作业痕迹。 |
经过上述整改,该环境信访问题已整改完成,符合整改销号标准。 | |
违法违规问题 | 核实后因情况不属实,未下达整改通知,已到现场处理,每月进行巡查监督。 |
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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