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永兴县大布江乡简介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0〕36号)、《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郴办发〔2011〕21号)、《中共永兴县委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兴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永发〔2012〕3号)和《中共永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兴县大布江乡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编发〔2012〕27号),设立永兴县大布江乡。

  负责人:伍智华

  机构地址:永兴县大布江乡人民政府

  邮编:423314

  电话:0735-5760006

  上班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能:

  党委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乡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乡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强化乡党委对农村基层工作全面领导

  (五)加强乡、村(社区)党的政治建设、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

  (六)建立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挥乡、村(社区)党组织对社会治理的领导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居民监督委员会为基础,完善协同联动的社会治理架构。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统筹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乡单位的干部。

  (八)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乡村和平安社区建设。

  (九)承担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负责产业发展引导、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农业水利交通和农村经营等相关管理、乡村振兴和扶贫组织实施、商贸流通促进、市场监督管理。

  (五)负责民政、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等社会事务相关管理;承担人民武装、国防动员等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

  (六)负责组织制订并实施村镇规划;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村镇建设、住房保障、城镇管理等相关管理。

  (七)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救援处置、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安全等工作。

  (八)负责指导、监督、统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九)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十一)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