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第52项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8-18 16:46 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作者:李文鸿 【字体:

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第52项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湘突环改办函〔2019〕2号)要求,现将我县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第52项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8月18日—8月22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永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电话:0735-5522325,地址:永兴县永兴大道146号永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9室。

反馈问题

大部分污水处理厂,活性淤泥活性低、压滤工段污泥产生量不正常、进水水质偏低。永兴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

整改目标

加强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整改时限

2019年2月底

整改措施

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各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

2018年11月,按照县政府第22次和第24次常务会议以及县委第16次常委会议的决策和部署,县城管执法局与湖南永兴国水公司签订了延续原TOT特许经营的补充协议,按ROT模式投资、改造和运营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提标改造总投资9238万元(到位中央资金1300万元和财政债券2300万元),扩建二期1.5万吨/日,改造一期2.5万吨/日,将污水处理出水标准由一级B标提质为一级A标,将浓缩污泥脱水后含水率由80%降至50%以下,从处理技术上彻底解决原DEST工艺缺陷,从环保要求上一步到位提质至一级A标准。该项目2018年11月底,进场施工;2019年5月,主体土建工程完成;2019年5月,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全部更新完成;2019年6月,设备安装完成。在2019年7月进行通水培菌调试,2020年1月1日进入一级A标试运行;2020年5月7日通过环保验收,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附件:1. 竣工图

2. 关于《永兴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永环审函[2019]18号)

3.《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专家意见表》

4. 《关于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体表改造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永环验[2020]18号)

5.《监测报告》(力方委检字[2020]07016号),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经过上述整改,该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既定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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