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城管执法局:大力推动《郴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郴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永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20-12-23 15:03 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作者:李永建、文强强 【字体:

为深入推动《郴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郴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永兴县城区全面实施,永兴县城管执法局通过上路段、进社区、进门店、进企业大力开展《条例》大宣传、大宣讲活动。

通过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进一步提高了市民的知晓率,积极引导市民广泛参与城市治理和城市文明建设,两部《条例》的实施,为解决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的可操作性作出明确规定,有法可依,为打造人文永兴、魅力永兴、品质永兴助力。截至发稿日共发放《郴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郴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册1.5万余册,制作宣传横幅20条,制作宣传展板2块。

据悉,两部《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郴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属郴州市首部城市管理综合性法规,从根本解决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管理难度大、责任主体不明晰、执法中无专项法规可依等问题。《郴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郴州市首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着眼于公共秩序、市容环境卫生、交通出行、社会互助等领域文明行为的倡导和不文明行为的治理。

秉承“知法懂法执法”的原则,县城管执法局特邀参与两部《条例》起草和制定的专家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肖安平为城管执法队员从制定背景、过程、亮点和特色等方面进行专业授课和指导。

城管执法队员多渠道开展大宣传、大宣讲

市民回馈:《条例》采取直接将法律责任写在对应条款中的方式,确保行为规范与相应的法律责任直观清晰、一目了然,便于市民解读,大大提升市民参与城市治理和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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