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县级创业典型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县内各创业主体:
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经商县财政局,现对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永兴县创业典型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人社函﹝2021﹞7号)文件规定的创业典型评选工作的时间安排做出调整:择优推荐阶段、量化评选阶段等环节时间相应往后顺延,其中择优推荐阶段截止时间由原来的8月10日顺延至8月31日。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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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各创业主体:
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经商县财政局,现对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永兴县创业典型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人社函﹝2021﹞7号)文件规定的创业典型评选工作的时间安排做出调整:择优推荐阶段、量化评选阶段等环节时间相应往后顺延,其中择优推荐阶段截止时间由原来的8月10日顺延至8月31日。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