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9-01

我要申请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发布时间:2021-01-17 22:36 来源:政务中心 作者: 【字体:

一、 事项名称:我要申请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二、适用范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28号)。

三、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事项

我要申请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四、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

纳税人进入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官网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登录后,在首页点击【我要办税】。

2.窗口申报

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六稳”“六保”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受理。符合申请条件的纳税人,在申报企业所得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联系人:谭爱军           咨询电话:15096162669

五、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根据申请人申报情形不同,办结时限不同)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材料清单

通用情形提交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及要求

(原件/复印件)

备注

备注

1

公章

原件

 

 

2

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

原件

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特殊情形提交材料清单

需办理事项

所需材料

备注

 

 

 


八、基本流程

“我要申请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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