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事项名称:我要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适用范围: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型企业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原国有企业和县以上城镇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中的“4050”(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同)人员、残疾人、低保家庭人员、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履行了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
三、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联办)事项
无
四、申报方式
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六稳”“六保”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或永兴县人民路23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就业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联系人:胡以荣 咨询电话:0735-5522850
五、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无
承诺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仅为人社部门受理、初核时间,不含公示时间)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材料清单
通用情形提交材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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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及要求 (原件/复印件) |
备注 |
备注 |
1 |
《湖南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岗位补贴申报审批表》 |
原件3份 |
签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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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符合享受一次性岗位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
复印件3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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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残疾证(或低保或高校毕业证)复印件 |
复印件3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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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与吸纳人员签订的一年期限劳动合同复印件 |
复印件3份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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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2个月工资发放明细账(单)及社会保险缴费单据 |
复印件3份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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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
复印件3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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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录有上述符合享受一次性岗位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及居民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上季度实际发放工资等信息的电子文档 |
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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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基本流程
“我要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件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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