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适用范围: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贫困劳动力、失地农民、军队退役军人、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残疾人等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以及在各级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一条街、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创业场所内开办符合产业政策范畴的注册2年内初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按规定享受场地租金、一次性开办费、商标补贴等创业补贴。
三、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联办)事项
无
四、申报方式
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六稳”“六保”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或永兴县人民路23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就业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受理
联系人:王国亮 咨询电话:0735-5522850
五、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无
承诺办理时限:60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材料清单
通用情形提交材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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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及要求 (原件/复印件) |
备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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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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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核原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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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 |
核原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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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银行开户许可证 |
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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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毕业证 |
复印件 |
核原件、加盖公章 |
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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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学历认证(教育部门提供) |
复印件 |
核原件、加盖公章 |
留学归国人员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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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被征地农民证明、返乡创业农民工、贫困劳动力证明 |
复印件 |
核原件、加盖公章 |
被征地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贫困劳动力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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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转业证或退伍证 |
复印件 |
核原件、加盖公章 |
退役军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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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社区矫正执行通知书 |
复印件 |
核原件、加盖公章 |
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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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证明书 |
复印件 |
核原件、加盖公章 |
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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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残疾人证 |
复印件 |
核原件、加盖公章 |
残疾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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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租赁合同 |
复印件 |
核原件、加盖公章 |
申报场地租金和一次性开办费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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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缴纳租金凭证 |
复印件 |
核原件、加盖公章 |
申报场地租金和一次性开办费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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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
复印件 |
核原件、加盖公章 |
申报场地租金和一次性开办费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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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商标注册证 |
复印件 |
核原件、加盖公章 |
申报商标补贴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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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注册费发票 |
复印件 |
核原件、加盖公章 |
申报商标补贴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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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提交材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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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事项 |
所需材料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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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基本流程
“我要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一件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