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9-01

我要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3-04-18 10:12 来源:政务中心 作者: 【字体:

一、事项名称:我要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二、适用范围:2020年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湘政发〔2020〕3号)。

三、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事项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代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须经职工大会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按连续缴存时间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申报方式

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六稳”“六保”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或永兴县便江镇凤凰岭路82号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兴县管理部二楼归集厅受理。

联系人:张慧芝        咨询电话:0735-5522323

五、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七、申请材料目录

提交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及要求(原件/复印件)

备注

1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原件(一式三份)

可从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打印http://gjj.czs.gov.cn/

2

缓缴申请报告

原件

 

3

单位职代会或工会会议决定(决议)纪要

复印件

 

4

职代会或工会会议参会人员签名

复印件

 

 

八、办理流程

 “我要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一件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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