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一、事项名称:我要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二、适用范围:2020年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湘政发〔2020〕3号)。
三、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事项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代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须经职工大会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按连续缴存时间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申报方式
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六稳”“六保”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或永兴县便江镇凤凰岭路82号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兴县管理部二楼归集厅受理。
联系人:张慧芝 咨询电话:0735-5522323
五、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七、申请材料目录
提交材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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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及要求(原件/复印件) |
备注 |
1 |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
原件(一式三份) |
可从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打印http://gjj.czs.gov.cn/ |
2 |
缓缴申请报告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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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单位职代会或工会会议决定(决议)纪要 |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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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职代会或工会会议参会人员签名 |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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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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