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安监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2017-06-16 18:12

永兴县安监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安监局是行政单位,部门职能与构成: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拟订全县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规划、政策和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

(二)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

(三)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四)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五)负责组织、指导对全县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预防有关监督管理;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含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指导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权限内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县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授权、委托,依法组织、协调全县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参与或协助上级的事故调查工作;承担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工作。

(八)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牵头负责工矿商贸行业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工作,参与配合其他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按规定上报伤亡事故情况。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承办全县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组织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和先进技术工艺推广、示范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及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股)、政策法规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行政审批股、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股、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工贸行业和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股。二级机构有:永兴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永兴县矿山救护队、永兴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中心。 核定编制数116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51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02名,离退休人员25名。

二、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预算总收入1411.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67.7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43.3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1411.11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7年支出预算141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1.1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24.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9.9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6.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801.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0.8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5.35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18.49万元),项目支出60.0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6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5.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9.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0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7.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49.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6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41.99 万元。

项目支出见附表。县安监局部门预算.xls

信息来源: 县安监局    作者: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