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财农指〔2019〕9 号
永兴县财政局关于预先下达中央禁渔退捕补偿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永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预先下达中央禁渔退捕补偿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湘财农指[2019]17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中央禁渔退捕补偿资金(第一批)1009.37万元。请按文件精神贯彻执行。
永兴县财政局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