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永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2月20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永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李福江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探索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工作体制机制,推动检察工作在改革转型中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实力、创新、开放、绿色、幸福永兴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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