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永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永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永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2月20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永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李小贵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2018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保证法律正确实施为第一责任,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第一追求,落实“两让”理念,为永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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