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1-31

永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2月19日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8-12-22 11:18 来源:县人大办 作者:浏览量: 【字体:

永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2月19日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小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人民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主动服务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截止到2018年11月30日,共受理各类案件4903件,办结4391件,结案率90.36%,排名全市基层法院第一;执行质效综合排名全市第一,全省第十四位;简易程序适用率和民事案件一审调解率稳居全市第一,全省前列,受到省高院的通报表扬。全年司法质效考核有望继续保持全市法院先进。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法院工作全局,进一步明确习近平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目标方向、思路举措;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视频会、辅导讲座、司法讲堂、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干警学习讨论,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全院干警执法办案的不竭动力。

严明政治纪律,强化意识形态管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加强人民法院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制定了永兴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坚决抵制西方“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切实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深刻认识到,党的主张能成为国家意志既符合历史逻辑,也满足现实需要,对于党领导人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强化党的领导,纵深推进党建工作。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战胜各种风险挑战的信心和决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固铸就一支听党指挥、跟党走的审判队伍;贯彻落实定期向县委报告工作制度,主动请示汇报法院重点工作、重要问题,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公正高效推进案件审理、执行攻坚、司法改革、涉诉信访等重点工作;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活动,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注重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加强各党支部的“五化”建设,积极进行党支部设置的优化调整和发展党员工作。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61件,判处罪犯334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案15人,依法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9人;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75件84人,所有被告人均被判处实刑;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绑架、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案件29件,判处罪犯45人;审结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59件,判处罪犯75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7件,判处罪犯7人,与监察体制改革有效衔接,依法审判3起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由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妥善审结县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曹春赋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并邀请了部分国家公职人员、代表委员共100余人旁听,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共判处7件13人,加强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防控整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对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坚决防范冤假错案。

调判结合,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审结民商事2575件,解决诉讼标的4.25亿元。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381件、金融借款纠纷案件307件,引导公民和企业有效规避金融风险;积极化解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纠纷,审结涉重点项目经济纠纷案件256件,很好地服务保障了全县中心工作;审结婚姻家庭、抚养、涉未成年人案件133件,依法对未成年人、妇女等弱势群体重点保护,弘扬传统美德,促进家风、家德、家教建设,我院未成年审判庭被评为“湖南省巾帼文明岗”;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前沿阵地和联系服务群众窗口作用,马田、金龟、鲤鱼塘三个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1038件,占全院已结民商事结案的40.31%;大力推行巡回审判,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办案560件,以“流动的法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温度、便捷。注重诉讼调解,建立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全年共调撤民商事案件1574件,调撤率为60%,妥善化解了大量社会纠纷,2018年,我院民事一审调解率为40.73%,居全市第一,全省前十,受到省高院通报表扬。

靶向攻坚,强力破解“执行难”。严格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总对总”网络查控执行联动机制作用,不断扩大查询范围,对被执行人的主要财产“一网打尽”,共查询到财产线索12671条;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微博等报道宣传,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营造基本解决执行难强大舆论氛围;突出信用惩戒和执行威慑力,将符合条件的329名失信被执行人全部纳入限制高消费及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推动永兴诚信体系建设;依法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执行干警紧盯时间节点,开展专项行动,取消年休假,放弃“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开展执行工作,依法拘留被执行人33人,组织参与矿博会“老赖”抓捕行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深化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了全县28家联席单位协助执行工作的具体职责;截至11月30日,共执结案件1504件、执毕案件665件,执行标的到位额15986.05万元,执行质效综合排名全市第一,全省第十四位。

三、深化创新管理,统筹推进司法体制配套改革

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法官员额交流和动态调整机制,做好第二批法官入额工作,新增员额法官一名;充分发挥院庭长示范引领作用,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入额院庭长全部回归一线办案,累计主理、参审各类案件2583件,同比上升37.90%;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做好了同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等部门的汇报协调沟通,争取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各方面关心支持,严格把握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确保内设机构改革按期顺利完成;积极探索执行机构改革,在充实执行队伍力量的基础上新组建了4个执行团队,执行团队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由员额法官带领法官助理、书记员和司法警察等辅助人员,负责办理各类执行案件,执行团队化工作模式改革有效提高了执行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切实提升了执行工作质效。

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适应“互联网+”新时代要求,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突出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对司法工作的支撑作用。新增科技法庭1个,档案数字化工作已完成了自建院以来的全部库存纸质诉讼档案扫描,为审判工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智能化档案服务;司法网拍全面推行,所有涉诉资产均通过淘宝网公开拍卖;启用了网上立案平台,通过实名验证后,可直接进行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网上调解、网上信访等多项业务。

全力推进阳光司法进程。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完善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公开裁判文书4152份;推进庭审公开,开展庭审网络直播216次,视频点击量达37万人次;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代表、委员和社区居民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宣传法院;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开展法制宣传26次,发放宣传资料近2万份,提供法律咨询900余人次;推进法制教育进校园,成立法官讲师团,定期到学校开展主题法制教育课,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努力营造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服务社会发展

切实依法保障民生福祉。严厉打击侵害民生权益犯罪,依法审理贪污征地补偿款、涉农补贴、扶贫资金等犯罪案件,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依法维护扶贫资金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审结涉土地承包流转、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案件170件;进一步加强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涉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赡养费等事关民生的执行案件经常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执毕案件584件,执行标的570.85万元,有效化解了一批较为突出的群体性涉稳矛盾,其中现场为高亭司煤矿430名职工办理涉民生案件兑现款184万元的事迹在2018年省两会期间被《湖南日报》报道;设立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工作站,该中心派驻值班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法律帮助,为他们送上了司法关怀。

依法调整社会经济关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运用司法手段鼓励支持引导永兴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及时公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和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形成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为永兴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主动回应推进乡村振兴司法需求,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积极推进中心工作。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了司法服务和保障。切实做好党建工作“四联四包”中的项目建设、困难企业的帮扶、重点信访个案和群体案件的化解稳控、司法救助等工作;全力以赴抓好油麻镇五陵村、油麻村、高城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共安排92名干警对口帮扶贫困户215户793人,并派驻3名干警任第一书记和驻村扶贫工作队长,共落实产业政策补贴20万元,教育补贴11万元,村级服务平台、道路硬化、安全饮水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预计全年共有35户贫困户可以顺利脱贫摘帽。

五、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深化认识,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半年工作,积极组织员额法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以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传送法院工作信息;邀请驻永省、市、县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80余人次,以座谈、走访、邀请旁听等形式听取代表意见建议93条;坚持重要工作和法律职务人事任免都及时向县人大报告,牢固树立“由人大任命,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对县人大交办的有关事项,都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回复。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健全沟通机制,主动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广泛征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对法院工作的意见,走访接待政协委员27人次,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政协提案,邀请部分委员参加庭审旁听,提高接受民主监督实效。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强化司法民主,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600余人次,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和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六、坚定信仰从严治院,持续打造过硬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信念坚定、政治过硬。时刻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学党章、上党课、举办演讲比赛和入额法官宣誓等形式,让干警牢记使命,坚定信念,确保广大干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力弘扬先进典型,激励干警职工爱岗敬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全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官队伍。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确保业务精通、素质过硬。不断深化队伍素能提升,继续开展“庭审、文书大比武”、“办案之星”和“庭审观摩”等活动;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派员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政治、业务学习培训39人次,本院组织开展审判理论与实务技能提升专题培训361人次; 加强司法调研与应用法学研究,我院申报的最高院第三届司法大数据研究课题《法官绩效评价研究》和省高院重点课题《诉讼经费问题研究》成功立项。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确保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积极开展“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2018年,共开展督察工作22次(其中审务督察5次,扶贫督察6次,发现问题条数11条),对无故缺签到、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早退和视频会议查看手机、早退等违犯工作纪律的人员进行及时通报;院长与其他班子成员、分管副职和所联系的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例行提醒谈话 76人次。

各位代表!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言献策、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法官的司法能力尚不能完全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审判监督还有薄弱环节,裁判尺度不准的情况仍然存在;二是司法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相关配套举措需进一步完善,内设机构改革有待加快推进,改革效能尚未完全释放;三是执行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需持续发力。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逐一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县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两让”理念,紧紧围绕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的目标,不断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工作举措,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保证法律正确实施为第一责任,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第一追求,全力打造“智慧法院”,继续站稳全市法院第一方阵,争创全省优秀法院,为永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建引领。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重大工作安排、重要人事调整、重点改革事项及时向县委汇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独立公正司法;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要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同步推进“支部建在庭上”,提升各党支部的政治领导力、组织力、凝聚力和推动力,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二)狠抓执法办案,坚守公平正义。依法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依法惩治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排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合议庭,专案专办;妥善审理好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案件,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积极探索和创新人民法庭工作,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在化解矛盾、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人民群众方面的能力;坚决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攻战,加强办案系统和指挥系统的规范应用,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一步推广网络司法拍卖,实现执行办案模式的现代化。要依法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坚决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坚持创新强院,践行司法为民。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坚持精简、务实、高效的原则,按照要求在2019年3月前将内设机构精减到10个以内,有效整合司法资源,强化服务保障审执工作的职能;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切实提升智慧法院应用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与司法改革的深度融合与应用,加快法官办案智能化辅助平台建设,全面建成科技法庭;全力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建设,全面推行网上立案、网上阅卷和电子卷宗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

(四)聚焦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高度关注民营企业股权质押、三角债、互联互保等所涉法律问题,准确把握民间借贷的裁判尺度,运用司法手段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为永兴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依法审理人身伤害、劳动争议、教育、医疗、住房等涉民生案件,建立完善涉民生案件优先、主动、快速执行工作机制;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加强普法宣传,进一步做好以案释法普法工作,不断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抓好巡回办案,推动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坚持创新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永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五)强化监督意识,提升监督实效。对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必须以诚相待,真诚沟通,真正做到感情认同,真心尊重代表委员;不断创新思路、拓宽渠道、健全机制,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开展工作,既要抓“两会”的密集联络,也要抓平时的密切联系,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意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积极争取代表委员的关心、支持,推进联络工作常态化;要把代表委员的监督融入执法办案,邀请代表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庭审、见证重大执行活动、参与信访接待,让代表委员更深地参与司法、感受司法、支持司法。

(六)坚持从严治院,狠抓队伍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把省高院出台的“十二条禁令”的要求,落实到全院干警的实际工作中去,在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审判业务部门和干警自查的基础上,采取案件评查、审务督察等形式,对群众来信来访和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切实加以解决;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与执法办案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人民满意是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新的一年,县人民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全局,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奋发进取、砥砺前行,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五个永兴”,实现“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目标而努力奋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