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3-01

永兴县对接落实湖南省《关于支持郴州市建设 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政策措施》 工作方案

永兴县人民政府网站 www.yxx.gov.cn 发布时间:2019-10-10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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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9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郴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了10条(与我县有关的8条)支持政策,为把相关优惠政策对接落实到我县,按照职能部门对口原则,明确分解相关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

1.支持示范区内各县市区开展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在重大规划编制和项目建设布局时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制度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水利局)。

2.大力推行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形成基于市场机制的节水服务模式,建成一批节水型企业、灌区、居民小区、公共机构等示范载体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发展改革局)。

二、加强矿山综合治理。

支持示范区建设“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绿色矿山示范区”,支持示范区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试点 (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自然资源局)。

三、加速产业绿色转型。

在坚持绿色发展、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支持示范区开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有色金属精深加工、有色金属矿老矿区及周边地质勘查。支持示范区申报创建一批国家、省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加快新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食品医药、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等产业提质升级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科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

四、提升园区综合承载力。

1.支持示范区内的园区扩区调规和升级。 (责任单位:县开发区、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局、县科工局)

2.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支持500强企业落户园区 (责任单位:县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

五、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1.支持示范区开展重点科技创新项目建设。围绕“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绿色发展”主题,通过创新型县份建设专项支持示范区在“节水、治水、护水、用水”等方面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和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项目,重点支持水安全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科技研究 (责任单位:县科工局)。

2.支持示范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持示范区建设试研究基地、省级以上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中心、湖南省绿色技术银行、亚欧水资源研究和利用中心(郴州)分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发展改革局)。

3.通过制造强县专项、县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优先支持示范区企业转化应用自主研发的新技术、新成果 (责任单位:县科工局)。

4.支持示范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探索建立职称考核认定“直通车”制度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科工局)。

六、扩大对外开放水平。

1.高新技术企业部分搬迁或到示范区增资扩产可优先申报纳入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并通过省级创新创业技术投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责任单位:县科工局)。

2.支持示范区建设湖南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赋予示范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支持在重大改革举措方面先行先试。探索赋予示范区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中心)。

2.加强水资源保护,支持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

3.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在全市率先开展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建立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和生态流量管控机制;开展水资源资产评估、水权交易、水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等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

4.保障示范区的合理用地需求,对示范区重大基础设施、重点民生实事、“五个100”产业、“135”工程升级版等项目合理用地需求予以重点保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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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科工局作者: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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