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3-01

郴州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

永兴县人民政府网站 www.yxx.gov.cn 发布时间:2019-04-09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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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市清欠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原则,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重点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和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营造践诺守信的市场环境。

二、清理步骤

(一)全面摸底阶段(2019年3月底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市财政局牵头做好市本级政府部门(包括所属事业单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摸底排查工作,市国资委牵头做好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摸底排查工作,并加强对县市区清欠工作的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和园区管委会做好民营企业之间欠款摸底排查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于2019年3月29日前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统计表》(见附件)报市减负办(设市工信局市政府537室,电话:2368717,邮箱:yxk2368717@163.com)。

(二)着力清理阶段(2019年3月-12月底)

1.2019年6月底前清理完成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无分期的欠款。

2.2019年底前清理完成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地方政府欠款;已被叫停的不规范的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且已形成一定工作量的欠款(有关工程项目不得借机重新启动);确有困难的国有企业应付未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3.2019年底前清理完成有重大影响的民营企业间欠款。

三、主要措施

(一)成立专门机构。成立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督导组,由市政府副市长贺遵庆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峰、市工信局局长胡国新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市审计局、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郴州中心支行、郴州银保监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督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由胡国新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清欠工作方案,做到有方案、有专人、有重点、有成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清欠工作负总责。各级财政部门具体负责本级政府部门(包括所属事业单位)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工作;各级国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工作;各级人社部门负责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各级工信部门和园区管理机构负责清理民营企业间欠款。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大对有关清欠工作的审计力度,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三)坚决防止新增拖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同级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对政府投资类项目,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不得开工建设。对涉及举债融资的项目,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项目概算及概算调整必须制定资金平衡方案,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的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

(四)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郴州银保监分局要指导企业加强往来账款管理,鼓励国有企业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授信体系,避免通过不正当方式挤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资金套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拖欠账款行为的监督惩戒,督促国有企业将应付账款控制纳入内部绩效考核。郴州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郴州中心支行要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发放贷款等方式向地方平台公司提供融资支持,依法合规解决拖欠问题。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民营企业欠款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督促指导和监督。

(五)完善长效机制。市发改委、人民银行郴州中心支行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的有关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肃处理打击报复、限制或无正当理由终止业务往来等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应每月5日前向市减负办(设市工信局)报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报表(见附件)及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市减负办将汇总有关情况报市政府审定后予以通报。

(二)强化监督考核。市县两级减负部门应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市减负办举报电话:0735-2368717),加强对涉及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投诉举报的查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市减负办将联合审计部门强化抽查督促和专项审计,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予以通报,并在减负工作年底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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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郴州市门户网站作者: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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