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3-01

永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永兴县东风煤矿等5个煤矿企业 实施关闭的决定

永兴县人民政府网站 www.yxx.gov.cn 发布时间:2019-10-28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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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省市驻永有关单位:

永兴县东风煤矿、永兴县杨梅冲煤业有限公司杨梅冲煤矿、永兴虎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虎形煤矿、永兴县高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永兴县大塘煤矿等5个煤矿自愿申请2019年关闭退出。依照《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省应急管理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淘汰不安全落后小煤矿的意见》(湘应急联〔2019〕7号)及市应急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淘汰不安全落后小煤矿的实施意见》(郴应急发〔2019〕55号)等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关闭永兴县东风煤矿、永兴县杨梅冲煤业有限公司杨梅冲煤矿、永兴虎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虎形煤矿、永兴县高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永兴县大塘煤矿等5个煤矿企业。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永兴县进一步淘汰不安全落后小煤矿工作实施方案》(永政办函〔2019〕38号)要求,对每一个关闭煤矿成立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和维稳预案。县相关职能部门对关闭煤矿要履行告知程序,对下达关闭决定的煤矿要及时上报办理注(吊)销相关证照手续,并向其下达停产通知;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密切协作,加强对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行政效能监察,确保在2019年11月20日前按照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关闭标准,将永兴县东风煤矿等上述5个煤矿企业关闭到位。

永兴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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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政府办作者: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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