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3-01

中央环保督察(第六批D430000201811040077号)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永兴县人民政府网站 www.yxx.gov.cn 发布时间:2018-11-30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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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报群众反映便江镇乌泥村永兴县鑫和种养业专业合作社,养殖粪水直排杨家冲水库,导致下游几千户居民用水受到污染,气味扰民问题(第六批D430000201811040077号)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18年11月5日,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六批(电)D430000201811040077号环境举报问题,现已办结。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养殖场基本情况。举报反映鑫和种养业专业合作社名下的猪场系永兴县碧腾生态养殖场,位于永兴县便江街道办乌泥村;建于2012年7月;法人代表邓积忠,身份证号43282319********3X,手机号码138735***41;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2012年9月18日取得营业执照(证号91431023MA4LED1A3L),场地占地面积6334平方米;设计年出栏生猪1500头,现存栏生猪420头;建有栏舍面积2335平方米,生活与办公楼320平方米,沼气池2个共计100立方米,水泡粪池500立方米,沼液贮存池100立方米,2017年7月11日办理了环评登记;生猪养殖采用全价料饲喂,猪粪和猪尿通过水泡粪池→进入沼气池→沼液进入沼液贮存池。

(二)杨家冲水库基本情况。杨家冲水库位于便江街道办乌泥村,建于1953年,小Ⅰ型水库,坝高17.5米,正常蓄水位132.3米,总库容量242万立方米,有效库容量201万立方米,主要功能是用于防洪抗旱,2012年2月鑫和种养业专业合作社(永兴县碧腾生态养殖场)取得了杨家冲水库部分水域《水域滩涂养殖证》。永兴县碧腾生态养殖场位于杨家冲水库右侧,距水库最近距离约50米,永兴县政府于2015年在水库下游设有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距杨家冲水库坝基161米,杨家冲水库的水是用于灌溉,不是居民饮用水,出水口的水流入水圳和小溪,没有进入饮用水保护区的水井。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一是便江镇乌泥村永兴县鑫和种养业专业合作社属实,二是养殖粪水直接排杨家冲水库不属实;三是导致下游几千户居民用水受到污染问题不属实;四是气味扰民问题属实。

2018年11月5日下午,接到交办件后,我县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案件调查核实组,立即组织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便江街道办、县卫计局疾控中心等单位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一是对鑫和种养业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调查。经查,便江镇(现为便江街道办)乌泥村确有一合作社叫鑫和种养业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有一生猪养殖场叫碧腾生态养殖场,位于杨家冲水库附近;二是对养殖粪水直接排入杨家冲水库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调查人员查看了鑫和种养业专业合作社名下的碧腾生态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场建有水泡粪池、沼气池、沼液贮存池等设施,所有粪污都是进入水泡粪池→沼气池→沼液进入沼液贮存池,没有发现粪污直接排入杨家冲水库的迹象。该场猪粪和沼液处理后,主要是用于自家种植冰糖橙,多余的是免费提供给许永红种植果树用(业主提供了和许永红之间签订的合同和粪便运输记录台账)。现场查看水库周边,未发现偷排粪污的现象。三是对导致下游几千户居民用水受到污染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向村民了解情况,村民反映结果不一。为确认居民用水是否受到影响,我县疾控中心对距杨家冲水库坝基161米处的水井,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除MPN / 100ml(大肠杆菌)超出20个外,其他的指标都正常。县疾控中心检测确认,消毒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四是对气味扰民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现场核实,水库下游水圳及小溪有一定的腥味,但不能直接确认与该猪场有直接关联。据当地村民反映,与乌泥村交界的苏仙区,有养殖场不时有废水排出,因杨家冲水库与苏仙区交界,苏仙区界面有山水和废水进入杨家冲水库;县环保局对杨家冲水库上游的盘龙珠水库的进水口及出水口分别采集水样分析化验,盘龙珠水库进水口的水来源于苏仙区,出水流入永兴县杨家冲水库。经检测,盘龙珠水库进水口水样化学需氧量为113 mg/L,超出地表水三类标准4.65倍,氨氮32.29 mg/L,超出地表水三类标准31.29倍,盘龙珠水库出水口水样化学需氧量82 mg/L,超出地表水三类标准3.1倍,氨氮22.85 mg/L,超出地表水三类标准21.85倍,从上述情况分析,杨家冲水库化学需氧量、氨氮稍有超标以及水质变差、水库下游小溪受到污染、气味扰民的原因主要是上游苏仙区界面的水进入了该水库所致。

三、处理、处罚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核实,该场在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设备建设还有待完善。主要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干粪收集棚建设不规范,沼液贮存池未防雨、防洪。针对这些问题,作出如下限期整改处理:

一是责成碧腾生态养殖场在2018年12月5日前,将现有沼液贮存池改扩建为防雨、防晒、防渗漏、防溢流污水处理池,并及时处理沼液。

二是责成碧腾生态养殖场在2018年12月8日前,完善场内栏舍雨污分离,防止雨水流入污道,从源头上杜绝污水入库。

三是责成碧腾生态养殖场在2018年12月10日前,建好干粪收集棚,做到防雨防渗漏,确保猪粪资源化利用。

四是责成碧腾生态养殖场采用人工干清粪的方式收集猪粪,沤制作有机肥,实现资源化利用。

五是禁止碧腾生态养殖场向该水库投肥养鱼。

六是我县致函苏仙区政府对苏仙区地域流入盘龙珠水库进水口和出水口水质超标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四、问责情况

无相关情况

五、办结情况

经办理,此案件已办结。

六、下一步工作

抓好整改落实。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督促永兴县碧腾生态养殖场,于12月10日前完成所有整改事项。整改完成后,由县环保局和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对其建设的相关设施设备进行验收。

经办人:廖常艳,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15973596188

李  飞,永兴县环境保护局,13975561042

 

 

 

永兴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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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作者: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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