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3-01

关于上报群众反映“柏林镇元宝货场公司在今年6、7月份的时候发生危废泄漏,造成人员伤亡,县安监局当成安全生产事故,具体可以查看安监局资料”问题第十批电D430000201811080018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永兴县人民政府网站 www.yxx.gov.cn 发布时间:2018-11-23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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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报群众反映“柏林镇元宝货场公司在今年6、7月份的时候发生危废泄漏,造成人员伤亡, 县安监局

当成安全生产事故,具体可以查看安监局资料”问题第十批电D430000201811080018

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18年11月9日,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十批D430000201811080018号环境举报问题,已办结。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核查,2018年7月30日,永兴县柏林镇元宝货场内发生一起急性职业性中毒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1.43万元。事故发生后,我县立即组成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情况进行了科学缜密的调查,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基本情况是:李远炬及其妻子李永南2人在对冶炼物料进行粉碎加工过程中,为了防尘对所加工的物料进行洒水和泼水,物料中的砷在遇水后经化学反应生成砷化氢气体,李远炬和李永南2人作业过程中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吸入砷化氢气体为主的混合性气体引起中毒,中毒后2人被送入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李远炬于2018年8月6日因医治无效死亡,李永南经治疗现已康复出院。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不属实。

11月9日,我县组织县安监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卫计局、柏林镇政府等部门进行了核查。永兴县柏林镇元宝货场“7·30”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调查组在对事故调查时,询问了有关人员,调取了中毒事故发生当日作业现场视频资料。经调查,该起事故受害人员均是现场作业人员,属于职业中毒事故,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并非危废泄漏引起的环境污染事故。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类,职业中毒事故属安全生产事故范畴。

三、处理、处罚情况

无相关内容。

四、问责情况

无相关内容。

五、办结情况

经办理,此案已办结。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

二是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监管,认真梳理本辖区突出隐患问题和典型常见、反复发生的非法违法现象,结合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三是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切实加强对被立案查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及取缔关闭企业的复查,防止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

四是加强环保、安全、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知识宣传和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经办人:康玉泉 永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7373557597

永兴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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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安监局应急管理股作者:应急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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