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3-01

永兴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永兴县人民政府网站 www.yxx.gov.cn 发布时间:2019-07-26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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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方案起草依据

1.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6〕12号);

2.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6〕158号)

3.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食安办发﹝2017﹞1号)

二、 方案起草说明

我县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稳中趋好,但仍有部分学校对食品安全重视不够,食品安全隐患及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依然存在。对此,刘朝晖县长非常重视,于2017年5月31日在调研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工作时就该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之后,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联合教育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座谈、调研,向有关监管对象征求意见,反复多次修改,拟定了《永兴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并于政府常务会前根据刘朝晖县长的批示精神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2017年12月7日,永兴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本《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是:构建出社会反响好、家长放心、师生满意的独具永兴特色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达到“一转变三大提升”的目标,即:突击整治向常态化转变,硬件设施大提升,软件管理大提升,学生营养水平大提升。实现以下8个100%:一是校园食堂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二是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持证率100%;三是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100%;四是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索证索票、台账建立率100%;五是校园及周边违法食品摊贩取缔率100%;六是校园食堂饮用水合格率100%;七是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率100%;八是学生家长食品安全监督率100%。

本《实施方案》明确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分两步实施:第一步,一年内完成对县城区学校校园及周边标准化建设;第二步,待县城区学校按标准化建设实施完成后,总结成绩有经验,逐步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广,在三年内完成全县所有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形成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每年预算30万元经费用于奖励永兴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义务监督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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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作者: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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