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兴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2 08:49 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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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预算草案报告及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政策办法

1.永兴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2.永兴县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政策办法

第二部分  政府预算相关表格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表

2.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表

3.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4.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表

5.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表

6.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执行情况表

7.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表

8.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明细表

9.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10.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

11.县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表

12. 县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明细表

13.县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14. 县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

15. 2019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6. 2019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17.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平衡表

18. 2019年县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项目表

19. 2019年县对乡镇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地区表

20.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21.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22.2019年县对下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分项目表

23. 2019年县对下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表

24.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25.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26.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27.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28. 2018年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29.2018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30. 2018年“三公”经费执行及2019年经费预算表

31.上级提前下达2019年转移支付情况统计表

32.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安排预算表

 

 

第一部分

1.预算草案报告

 

关于永兴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2月18日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谢建国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全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请予以审查,并请各位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财政局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自觉服从和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克难攻坚,努力拼搏,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较好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1】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县(包括县本级和乡镇,下同)预计(下同)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6456万元,为调整后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7.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完成138497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5.4%,同比增长0.1%;上划中央收入完成53476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12.1%,增长26.2%;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4483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7.1 %,增长22.7%。

转移性收入【3】26434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160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272万元、调入资金155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471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85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0423万元(融资还本债券16223万元、新增债券14200万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县财政通过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国库资金调度等方式,千方百计推动财政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实际消费,全县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8.2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4.7%;上级和县里重大政策、重点工程及重要项目都得到了较好保障。2018年新增财力主要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全县主要支出科目的执行情况如下:

农林水支出41917万元,增长0.7%。根据中央打好扶贫攻坚的要求,我县加大精准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方面支出,县本级安排扶贫专项资金超过10000万元。2018年安排村组织保障经费5157万元,全面提高村干部工资补助标准,大幅提高对村级组织的保障经费,保障经费由村均12.6万元/年提高到20万元/年。

教育支出74294万元,增长3.9%。主要全力保障全县所有在职教师的年终绩效奖2000万元;化解大班额4100万元;保障临聘人员经费1000万和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前教育等贫困学生以及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32万元,增长6.4%。主要是基础养老金提标,民政低保户保障标准提标,贫困户养老保险由县财政统一买单。城乡低保4900万元,五保分散供养1500万元,临时救助4100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464万元,增长10.1%。主要是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大额提标和居民医疗保险财政全额买单,相应增加相关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16934万元,增长125.3%。根据中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对太和工业园周边土壤进行修复,安排800万元对塘门口渣场进行污染治理,安排400万元用于县环保监测能力建设工程。

科学技术支出7875万元,增长40%。主要是根据上级要求,加大科技创新和科技投入力度,支持主导产业经济转型升级。

住房保障支出18726万元,下降11.4%。主要是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下调,中省专项资金减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224万元,增长38.2%。

公共安全支出12260万元,下降4.4%。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和本级收入减少,相应调减相关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869万元,下降7%。

城乡社区支出7535万元,下降68.7%,主要是上年到位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14692万元,属于一次性补助项目。

交通运输支出8669万元,下降30.9%,主要本级收入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减少,相应调减相关支出。

转移支付执行情况: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重点向贫困县市倾斜的大背景下,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有较大增长,到位上级补助收入216094万元,比上年增加1.77亿元,增长9%,上级的大力支持有效缓解了我县极其紧张的财政收支矛盾。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129586万元,增长12.9%,特别是均衡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革命老区、资源枯竭型城市、产粮(油)大县奖励等5项财力性转移支付规模达到35900万元,比上年增加2000万元、增长6%,如剔除去年调资一次性补助因素,实际增加8200万元。二是专项转移支付79929万元,较上年减少1.09亿元。

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全县地方收入13849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16094万元、上年结转2272万元、调入资金155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471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85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0423万元(融资还本债券16223万元、新增债券14200万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量为402846万元。全县财政支出38178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700万元,结转下年213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6223万元,支出总计402846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县级预备费【5】。当年预算安排2900万元,全部用于突发事件处置以及其他年初难以预见的开支。

2.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按照“约法三章”要求,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885.4万元,实际执行数为28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1804万元、公款出国出境费用0万、车辆购置及运行费为1080万元),实际执行数为预算数的99.9%,2018年三公经费执行数比上年下降0.1%。

2.政府性基金预算【6】执行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6080万元,转移性收入71685万元,全年收入总计1277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5657万元,转移性支出7210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7213万元),支出总计为127765万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7】执行情况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85498万元,其中本级收入是119085万元,转移性收入66413万元(上年结余62319万元、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用上级补助收入409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85498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05058万元,转移性支出80441万元(年终结余80406万元、上解支出35万元)。

分险种来看: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430万元,支出2436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242万元,支出1116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899万元,支出746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6983万元,支出3536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73万元,支出14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91万元,支出592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8】执行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05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年度支出1050万元,其中本级支出200万元(用于处理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850万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2018年债务限额。2018年,经上级批准,财政厅核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0.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8.9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72亿元。

(2)2018年债务余额。初步统计,截至2018年底共有政府性债务余额50.38亿元,比上年增加3.8亿元。其中:一般性债务余额38.6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1.72亿元。控制在上级核定的债务限额50.7亿元以内。

(3)2018年新增债券使用情况。2018年新增债务额度2.65亿元(含外贷额度0.17亿元),可发行一般债券【9】1.42亿元,可举借外债0.17亿元,合计1.59亿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可发行专项债券1.06亿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际到位政府新增债券2.4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42亿元,专项债券1.06亿元),全部用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领域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和土地储备专项支出。

(二)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一年来,县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坚持负重爬坡不松劲,精准发力不偏移,通过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协调发展。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强化征管,财政收入稳健增长。始终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聚财职能,广泛扩宽财源,狠抓争资收入,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各项财政目标任务。一是落实任务保收。年初按预期目标,把任务分解落实到财税部门、园区,按月对财政收入情况、重点税源企业(项目)税收进行形势分析,落实收入任务和举措。结合“三重”工作建立骨干重点企业联系机制,组织力量深入工业园区、纳税企业、财源项目开展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县域财源税源分布状况,认真谋划各种形势下的应对措施和办法,确保了财税收入及时入库。二是主动作为增收。加强对收入的预测和征管,摸清税源分布,分析税收增减及其原因,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把“两区四园”作为全县的产业洼地、企业洼地、财源洼地来打造,在开发区成立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园区产业项目的日常工作,切实优化园区产业引导资金拨付程序,树立“引税”与“服务”并重的理念,更好地服务园区企业,吸引更多的优质企业在园区落地,为财政增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加大国有资产处置力度,完成了对全县230余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全县57家行政事业单位的660间门面承租情况的对比、核实。积极盘活时代广场、沙子江小区、柏林安置房、永兴宾馆等资产,加强银都集团、水电公司、郴电国际等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收。加大立项争资力度,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立项争资考核办法,完善优化考核工作机制,积极落实争资工作奖励政策,充分调动单位立项争资工作积极性。三是严格征管促收。积极应对各项不利因素,加大税源的稽查、清欠和监控力度,对照预期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财税工作责任,与各征管主体单位认真算好时间账、任务账、进度账。强化措施,针对征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坚持抓管控、抓排查、抓清欠,堵漏洞。先后组织开展了资源综合利用实体企业促收、筹备上市融资企业所得税缴纳、房产行业专项清理、银都集团资产归集等征管工作,仅建筑房地产行业清收清欠入库3120万元,有效促进了财税增收。

2.积极施为,助力发展成效明显。始终坚持以用好财政政策、用活财政资金为抓手,努力推进产业升级转型和融合发展。一是扶持产业发展。有效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对经济发展的引导和驱动作用,大力培育实体经济,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和新动能加快成长。设立1.2亿元的产业引导资金,用于支持县本级“两区四园”内的重点产业项目。安排科技资金7836万元支持企业创新和技术改造,积极为企业申报传统产业研发和技改资金,有力推动了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落实制造强省战略,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争取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信息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工业化重点项目,申报项目资金500万元,已到位资金351万元。积极做好“中国银都”首选发展战略工作,拨付产业引导资金300万元,有力支持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产业发展。二是积极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鼓励中小微型企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为企业争取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135万元。积极支持煤炭企业和爆竹企业关闭退出,拨付爆竹企业关闭退出资金484万元,煤矿关闭退出资金和产能置换交易资金3443万元,为落实煤炭、爆竹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提供资金支持。三是积极扩大有效需求。继续推进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拨付国家“城市矿产”后期资金6000万元推动项目建设进度。拨付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实施资金4820万元,有效推进了马田第二人民医院、碧塘中学、忠和片区居民安置、龙山路小学等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国土整理开发项目落地,配合国土部门争取到省财政投资土地开发项目2566万元,预计新增耕地指标156.87公顷,有效保障了我县用地建设报批耕地占补平衡。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已出台的普惠性减税和非税收入取消、停征、减征、免征和缓征政策,本着“定向、定期、精准、有力”的原则,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逐项落实到位,让企业“轻装上阵”,切实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同时,围绕提高效能,进一步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财政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对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环节进行再梳理、再完善,提升服务效能,切实让企业和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少跑腿、办成事。

3.精准发力,民生投入持续增加。始终坚守财政取之用民,用之于民的本质属性,突出财政的公共性和公平性,坚持民生优先导向,不断化解民生难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年民生支出预计达27.79亿元,占财政支出的72.8%。一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医保490元补助标准,建立健康扶贫工程“一站式”结算服务,贫困户就医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补充起付线降低50%。积极推进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特殊群体救助及补贴标准全面提标,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线融合”。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提高至800元/人×月,全县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43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292元/月,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费提高至380元/月,确保了各类社会保障补助标准稳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加到14类55项,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55元/人,安排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费112万元、免费出生缺陷干预48万元。发放小额贷款1600万元,财政贴息119.7万元,先后为266名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大中专毕业生等弱势群体解决了创业启动资金。二是坚持教育优先。教育是民生之基,坚持优先保障。全年安排教育支出7.43亿元,其中安排6627万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正常运转,有效促进我县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安排3271万元用于全面改善贫困偏远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筹措资金4100万元用于化解大班额,缓解城区就学压力。安排学生资助资金2113.45万元,持续加大教育扶贫帮困力度。三是保障城乡统筹共建。安排城乡环境卫生同治资金4299万元,用于城乡卫生清扫,安排城乡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资金3227万元,建设完成城区及乡镇垃圾中转站27座,城乡环境卫生明显改善。拨付农村土地整治资金1838万元,有力改善了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增效。拨付农村公路提质改造、断头路连接、贫困村通组公路3757万元,拨付城市年费优惠群体公交补贴100万元,对农村公交乘车补贴提高到300万元/年,有效解决群众安全出行问题。拨付420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有效解决7.54万人安全饮水问题。及时兑付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县级配套资金409万元,继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有效保障了弱势群体“居者有其屋”。

4.深化改革,内生动力不断激发。始终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用创新添动力,充分发挥财税改革在推动财政发展的突破口、先行军、当头炮作用,以既着当前又利长远的措施,集聚起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势能。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主动跟进和全面落实中央税制改革部署,切实增强预算统筹能力,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在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政策。继续把压减非税收入、提高收入质量作为全年工作重点,不断提升财政运行的质量和可持续性。提高部门预算细化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更好的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实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更科学的反映财政支出活动。二是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推动财政监督与预算管理的有机融合,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充分应用专项检查、会计监督、项目评审和绩效监督结果,对部门预算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大力加强与国有资产管理、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的协调合作,建立财政资金监管平台,以财政信息共享实现对财政资金监督的全面覆盖。三是优化资源配置方式。建立公共资源目录清单,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落实简政放权,提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积极落实采购人的需求标准制定、代理机构选择、履约验收管理等权利,扩大采购人的自主权,简化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登记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建立采购人内控制度,有效促进了采购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四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深化落实“互联网+政务”改革,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梳理确认工作,与省级目录库的行政许可及其他9类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比对,对确认为县本级权力的44项进行“四办”类型分类处理。对受理、审核、办结业务进行明确分工、操作实践,积极推动线上线下集成融合,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

5.强化监管,财政管理日趋规范。始终坚持以监督管理为保障、以创新机制为方略,高标准严要求履行资金管理职能,不断完善财政监督机制,规范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加强绩效评价。积极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加大财政支出评价力度,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23个,评分标准713项。加强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前移至预算编制审核关口,建立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机制、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组织对191个项目共6.32亿元开展绩效自评,初步实现了部门预算编制与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全覆盖。二是严格资金管理。坚守“三保”支出底线,不断完善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建立国库资金预警机制,对国库余额进行实时监控,全面掌控全县财税收支情况。按月对资金调度情况进行测算,合理规划库款使用,依据对资金测算存在的支付风险程度及时向省厅申请调度资金,全年先后调度资金23.35亿元,有力保障了全县人员工资、正常运转、社保民生等支出用款。加强财政借款清收,制定了《永兴县财政性借款清收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下达催缴通知书、委托公安部门约谈、财政拨款代扣、法律诉讼等途径累计清理收回财政借款9560万元。加强国有土地收益挂钩,推行宗地预算,据实拨付成本,切实提高了财政可用财力。强化预算约束,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专项业务经费压缩10%。三是强化资金检查。科学合理制定监督计划,紧扣财政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高度关注民生资金和产业发展等公共投资预算执行和财政支出检查。先后组织开展了部门预决算、专项转移支付、政府采购、扶贫攻坚、私设“小金库”、会计信息质量、预决算公开等监督检查,其中会计质量检查查出违规问题金额65.05万元,重点单位检查查出违规问题金额554.54万元。四是提高资金效益。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坚持“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评审理念,严标准、明清单、重核查、简流程,切实提高财政评审工作质量。截至11月30日,累计完成评审项目198个,送审额81257.63.43万元,净核减额9992.87万元,审减率12.3%。积极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采购管理机制转型,基本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全覆盖。累计完成已备案采购项目合同385项,采购预算25011.6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2765.13万元,节约金额2246.49万元,节约率8.98%。

6.统筹兼顾,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10】。始终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当前与长远,保持财政工作和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增强前瞻性,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采取更有力更有效的举措,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循序渐进,完善制度和强化管理并重的原则,对政府性债务进行早安排、早部署,集中人力、物力全面摸清底数,做好债务的清理,分门别类进行梳理,确保底子清、数据准、情况明。落实化解措施,着力降低风险程度,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的全县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领导小组,建立了月专题、周调度的议事制度。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制定了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和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明确债务化解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将化债任务量化成指标、细化到项目,逐项、逐笔地落实债务化解任务。对债务风险较大的县银都集团、县国土资源局、县担保公司等单位及时下发债务工作交办函,督促落实责任。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停、缓、调、撤”要求,科学合理调整政府性投资项目,有效减少了政府中长期支出责任,做到了既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通过努力克服困难,多方筹集资金,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共还本付息36.03亿元,其中县财政局偿还7.98亿元(本金6.48亿元,利息1.5亿元),银都集团偿还28.05亿元(本金18.45亿元,利息4.61亿元,工程款1.5亿元),切实优化了政府债务结构,牢牢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加大投入力度,整合涉农资金,建立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的增长机制。全年拨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736.27万元,其中33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99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2018年产业扶贫资金1032.89万元、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300万元、贫困户创业技能培训332.2万元、贫困村交通水利建设项目资金858.43万元、贫困户林业管护资金59.58万元、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1435.67万元,统筹整合扶贫资金11793.85万元,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会同扶贫部门建立扶贫项目库,确保资金安排与脱贫需求紧密挂钩。全面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救助,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严格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督”、动态监控系统等网络平台,对扶贫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监控。三是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着力在增投入、转方式、建机制上下功夫,出台了《永兴县财政局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统筹整合资金,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大对污染防治攻坚支持力度。先后安排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经费35万元,县环保监测能力提升工作资金400万元,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资金300万元,非法冶炼行业集中整治资金290万元,太和工业园周边土壤修复资金3000余万元,塘门口渣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资金800万元。通过做好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资金保障,落实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有效推动生态环境优势向发展优势的转变。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宏观经济下行、支柱产业发展动能不足等不利形势下,全县财政工作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和挑战,取得了较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科学谋划、精准施策的结果,是县人大依法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县人民凝心聚力、砥砺奋进的结果,成绩来之不易。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县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的一些矛盾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主体税源不稳定,收入结构还不尽合理;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三保”支出仍面临较大压力;财政预算平衡难度大,化债任务繁重,财政可持续性有待加强。面对这些困难,我们将以积极的姿态、改革的思维、务实的举措积极应对并加以解决。

二、2019年预算草案

2019年,我县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机遇和挑战并存。我县园区重点项目即将投产,传统产业的提档升级,全县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将会有效激发,全县经济形势必将明显好转。但也应看到,我县经济总体依然处于低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伴随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在为企业减负的同时带来财政减收;从支出看,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需求压力较大,债务还本付息逐步正处高峰期,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我们将高度重视困难和风险,准确把握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发展信心,主动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继续平稳、健康发展。

2019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坚持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保障基本民生支出、重大政策支出和重点建设支出;坚持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推进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滚动预算管理,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完善项目库管理;坚持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推进财政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9年预算按“积极稳健,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创新机制,提升绩效”的原则编制。严格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预算,除重点和刚性支出外,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腾出财力加大对重点民生的支持力度。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2019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拟作如下安排: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按照分别增长6.5%和4.2%左右安排,力争税收占比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优化。据此,全县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1.99亿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20.65万元增长6.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4.43亿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13.85亿元增长4.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如下: (1)地方税收收入9.68亿元,比上年完成数9亿元增长7.6%。(2)非税收入【11】 4.7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4.85亿元下降2.1%。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1.16亿元(含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县人代会批准的年初预算数28.9亿元增加2.26亿元,增长7.8%。

(1)按照经济科目分类,A.基本支出13.5亿元: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23亿元,比上年预算11.46亿元增长6.7%,主要工资正常提标、年终绩效奖文明单位奖预留以及住房公积金科目口径调整;②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555万元,与上年持平;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00万元,比上年预算4300万元减少500万元。其中补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贴3000万元;安排奖励金800万元,与上年持平;安排退休人员慰问费1000万元。B.项目支出17.66亿元,比上年预算16亿元增加1.66亿元,增长10.37%,其中预备费支出预算2900万元(按公共财政支出的1%预算),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按照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科目支出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7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60万元,增长1.7%;

2)公共安全支出8130万元,比上年预算10030万元减少1900万元,下降18.9%,主要是检察和法院上划相应减少支出;

3)教育支出65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32万元,增长1.5%;

4)科学技术支出781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315万元,增长42.1%;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540万元,增长2.3%;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82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000万元,增长6.6%;

7)卫生健康支出279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13万元,增长7.4%;

8)节能环保支出589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301万元,增长64%;

9)城乡社区支出6650万元,增长2.2%;

10)农林水支出2109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64万元,增长7.5%;

11)交通运输支出432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97万元,增长7.4%;

12)住房保障支出157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93万元,增长2.6%;

13)预备费2900万元,与上年持平(按公共财政支出的1%预算);

14)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1207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075万元,增长141.5%,主要是政府债券利息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平衡与转移支付情况

按照以上安排,2019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43亿元, 加上转移性收入17.02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2】0.6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3】收入11.9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4】收入3.6亿元、上年结转0.21亿元、调入0.59亿元),收入总计为31.4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6亿元,上解支出0.27亿元,年终结余168万元,支出总计为31.45亿元。

4.政府债券付息支出需求及预算安排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我的关于做好地方政府债券2019年还本付息文件要求,全县全年政府债务一般债券付息需求1.21亿元,预算安排1.21亿元。

5.“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上级政策文件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全年县级“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884万元,较上年预算2885.4万元减少1.4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基金项目的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安排,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并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0950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3亿元,污水处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95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76万元,全年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31026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310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5840万元(其中债券付息支出4120.9万元),调出资金5000万元,上解支出109万元,年终结余77万元。按照功能科目分类,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5840万元。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安排总体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2019年社会保险共8个险种,其中工伤保险由市统筹、市级编制,企业养老保险由省统一编制,其余6种社会保险由县级编制汇总上报。2019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为206237万元,其中当年收入121738万元;支出合计为206237万元,其中当年支出112557万元。

分险种来看: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796万元,支出2680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944万元,支出117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8291万元,支出2728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983万元,支出7844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0843万元,支出3809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91万元,支出15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91万元,支出59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1050万元,其中水电公司等企业利润收入60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5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00万元。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计1050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850万元。

三、坚定信心,务求实效,确保圆满完成2019年预算

2019年,我们将围绕上述预算安排,以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积极发挥财税职能作用,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机制体制改革,培育涵养税源财源,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全年预算目标顺利完成。

(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一二四四五”战略部署,发挥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和引导撬动作用,推动产业转型发展。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全力优化市场环境,支持产业发展。严格落实各项减税清费政策,降低企业综合成本,支持企业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落实财政金融政策,调整财政性存款分配办法,支持发挥金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全力推进财源培植。完善综合治税措施,扩大平台共享数据范围,形成综合治税合力,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民生导向,持续加大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重点领域投入,更加注重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有效提升公共财政保障能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改善基础设施,推进农业产业化做大做强。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支持开展“五美”乡村建设,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支持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提高教育发展水平。巩固化解大班额和全面改薄成果,支持社会资本兴办教育和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学生资助体系,落实生均拨款标准,促进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落实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及各项补助政策,支持推进健康扶贫工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严格落实养老金、城乡低保、优抚对象等提标政策,加强对特困人员、残疾人的兜底保障。

(三)坚定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继续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强地方政府债务规范管理,坚决守住政府性债务底线和红线。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和审批管理,严格控制新增隐性债务。落实限期化债计划,积极争取专项债券支持,稳妥化解债务存量,严控增量。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持续加大县级扶贫投入,确保资金增幅不低于上级补助增幅,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集中财力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建完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全面改善贫困地区群众出行条件,支持产业扶贫,加强贫困人口社会救助。探索资产收益扶贫,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进一步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全面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生态补偿政策,用好上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重要用于城镇污水处理、污染治理项目、生态修复工程等。

(四)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密切关注税制改革动态,发挥税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作用。一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探索人均定额、物均定额、比例定额三者有机结合的定额体系,适时推出按照定额标准统一测算加特殊事项据实核定的办法测算公用经费需求,全面实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快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推动评价结果与财政支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挂钩,力争实现以绩效目标(事前绩效评估)为基础,绩效运行监控为手段,绩效评价为核心,结果应用为根本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三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成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升国库管理水平。探索建立健全财政库款管理与当年预算执行、国库现金管理、转移支付资金调度的统筹协调机制,切实完善国库现金流量预测体系。四是探索财政投入新方式。在资金使用上由无偿变为有偿、拨款变为投资、资金变为基金,探索运用事前补助、后补助、风险补偿、基金投入,购买服务等多钟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沟通协调机制,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有效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各位代表,做好2019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意见建议,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作出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表

2.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表

3.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4.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表

5.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表

6.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执行情况表

7.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表

8.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明细表

9.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10.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

11.县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表

12. 县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明细表

13.县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14. 县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

15. 2019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6. 2019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17.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平衡表

18. 2019年县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项目表

19. 2019年县对乡镇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地区表

20.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21.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22.2019年县对下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分项目表

23. 2019年县对下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表

24.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25.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26.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27.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28. 2018年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29.2018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30. 2018年“三公”经费执行及2019年经费预算表

31.上级提前下达2019年转移支付情况统计表

32.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安排预算表

部 分 名 词 解 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财政的税收和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与中省共享税收地方分享部分,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与省共享税收地方分享部分,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等地方固定税收,以及非税收入。

【3】转移性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以及债券转贷收入(市县财政使用)、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受援市县使用)等。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省以下各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5】预备费:指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备用金,在编制政府预算时暂时保留一定的后备资金不安排具体用途,待预算执行中批准动用时,再列入指定的预算支出科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6】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支出的收支预算。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利、股息和国有产权(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支出主要用于对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弥补一些国有企业的改革成本等。

【9】地方政府债券:省政府在财政部的指导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由地方政府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一般用于交通、水利、农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建设。按要求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应实行预算管理,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10】三大攻坚战:三大攻坚战是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11】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12】返还性收入: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13】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下级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是指以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选取影响各地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考虑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收入努力程度以及财政困难程度等,按统一公式分配给地方的补助资金。

【14】专项转移支付:指中央与省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2.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政策办法

 

永兴县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

(永政办发〔2017〕33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加大统筹使用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金整合坚持“规划引领,资源整合;整合项目,平台管理;明确分工,加强配合;积极探索,创新机制;稳步推进,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三条 资金整合的范围:统筹中央、省、市用于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以及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涉农专项资金。

第四条  统筹的涉农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优先用于保障脱贫攻坚等方面的支出。

第二章 项目管理

第五条  建立项目库管理机制。按照产业政策和重点投入方向,确定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布局,每年9月份,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乡镇和相关单位上报涉农项目,编制下一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经县领导批准同意后,及时报送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合办)汇总纳入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  完善项目申报程序。项目申报实行“村级或项目业主申请,乡镇(街道)初核,主管部门和县财政局联合会审,县政府审批,整合办备案”的程序。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报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重大项目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各乡镇、部门申报项目必须要符合项目申报的程序和要求。乡镇和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的论证、审核、公示等工作。项目申报单位对所提供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可行性负责并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扶贫项目需扶贫工作队签署审核意见,向上级申报项目原则优先扶贫项目。

第七条  规范项目分配程序。上级和县本级专项资金需要二次分配的,按照“县主管部门拟定分配方案,县财政局审核,县政府审批”程序执行,拟定分配方案时直接从备选项目库中挑选。

上级涉农资金已明确具体到项目的,主管部门及时申报项目并报整合办备案。

第八条  项目业主应按照批准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不得超标建设,不得随意超概(预)算或负债建设。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第九条  主管部门负责对涉农项目按年度项目计划组织实施,负责项目招投标、施工建设监管、工程完工验收、竣工决算报账等,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审计决算制、项目绩效考核制。

第十条  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后,经项目业主申请,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县相关单位、施工单位、项目业主、项目乡镇和受益群众等共同参与对项目建设任务、建设质量、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验收。验收结论作为审计、绩效评价和资金拨付的依据。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十二条  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  涉农项目资金再分配参照《关于明确财政专项资金再分配审批程序的通知》(永财函〔2017〕422号)执行。

第十四条  资金拨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以及《永兴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审批程序的通知》(永财预函〔2017〕367号)规定操作,拨付比例根据整合项目工程进度执行。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全面推行公示公开。坚持和完善项目公示公开制度,提高财政涉农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乡(镇)、村要将实施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预期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监督电话等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  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要严格加大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审计力度。对不按要求违规使用涉农资金的,要依法查处,严格问责,促进各部门在资金统筹使用中积极作为、有效作为,确保涉农资金投入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切实发挥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七条  严格责任追究。违反本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严格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

制度的实施细则

(永扶办联〔2018〕1号)

按照《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扶办联〔2018〕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强化扶贫资金监管,解决社会和群众不知晓、难监督等问题,现就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提出以下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主动、全面公告公示。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

的外,对涉及扶贫资金项目有关信息内容,应当主动予以公

开,促进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范、落实落地,提高带贫减贫

效果。

2.坚持分级、分类公告公示。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财政分局)和项目实施单位要通过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公众号、微信群等媒体公开有关信息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坚持真实、及时公告公示。以便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为导向,注重社会和群众关切,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及时公告公示,提高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提升社会和群众参与度。

二、公开内容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2.精准扶贫贷款安排使用情况。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予以公告。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名称、贷款额度、期限、贴息规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要在实施前公示,实施后公告。

3.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使用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实施的项目,予以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机制和绩效目标等。

4.脱贫攻坚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实施的本县脱贫攻坚规划,予以公告。

5.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的项目,按照《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扶领办发〔2018〕lO号),实行村、乡、县三级公示。经县精准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脱贫攻坚项目库,予以公告。

6.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经县精准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告。乡镇、村级在接到上级下达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批复后,及时予以公告。

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

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7.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年度终了,县、乡、村三级要分别对本级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

8.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管理单位或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在对上述八项内容进行公告公示时,必须同时公开公告公示单位、监督电话、通信地址或电子邮箱。监督电话包括本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和上级监督举报电话,举报受理办理结果要限期公开。

三、公开方式

1、县级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告公示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2、乡镇、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政府、村委会和项目实施地等地利用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各地应利用信息卡、宣传单等经济合理的方式,确保扶贫项目公开渠道保持畅通,公开信息长期有效,公开内容随时可查。

3、探索运用信息平台、“互联网+监督”、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创新公开方式,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实现公开的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4、对于到户到人的扶贫资金项目,鼓励发动村两委干部、乡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贫困户结对帮扶责任人进行入户宣传讲解,并与精准扶贫手册填写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四、工作要求

1、完善制度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财政分局)等部门要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对每项公开内容的公开主体、标准、方式、程序等进行细化,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2、增强公开实效。突出做好乡镇、村两级的公告公示,公告公示层级要下沉到自然村、到户。发挥好公告公示事前监督作用,提高公告公示效果。鼓励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扶贫资金项目政策的解读和宣传,防止“一贴了之”,确保群众对公告公示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

3、畅通举报渠道。公告公示单位对群众反映的有关扶贫资金项目的意见要严肃对待,建立举报问题台账,及时受理,认真核实,限时反馈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充分发挥各级扶贫监督举报电话作用,做好相关舆情处置工作。

4、加强监督评价。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村务监督委员会、扶贫监督员等的监督作用,对项目选择、实施、后续管理和资金使用方面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共同推动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情况纳入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内容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对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

5、规范资料存档。对于在门户网站等长期公开的,要保持网页网址正常使用。对于无法长期公开保存的,要及时将公开内容原件、场景照片、录像资料等整理归档保存。

 

 

永兴县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永政办函〔2017〕136号)

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集中财力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永兴县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引领,项目管理,统筹整合,创新驱动”的工作思路,以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整体效益为目标,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协调,切实加大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先保障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的投入,逐步建立起科学、公平、透明的涉农资金管理新机制。

二、工作目标

探索建立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平台,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涉农工作新格局,对全县各部门项目资金管理目标接近、投入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涉农专项资金进行统筹,形成分类科学、分工明确、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涉农资金运行管理机制,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率。

三、整合原则

(一)规划引领,资源整合。坚持以各涉农行业规划为引领,以涉农项目为平台,科学制定统筹资金使用计划,做到内容明确具体、资金流向清晰、责任分工明确、整合全面覆盖,确保涉农资金投入到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

(二)整合项目,平台管理。打破行业界限、部门分割,整合各涉农项目,建立项目库管理机制,把各行业、各部门的涉农项目有效整合到项目库,通过平台集中管理。

(三)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建立健全统筹涉农项目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涉农部门职责,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强有力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

(四)积极探索,创新机制。保持各级“三农”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创新资金管理机制和整合方式,探索“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的项目整合管理方式,坚持以项目带动、产业带动、区域带动等方式,促进涉农项目资金的有效整合。

(五)稳步推进,注重绩效。按照县级整合统筹、部门协调指导、乡(镇)村具体实施的模式,积极稳妥推进,严格规范管理,建立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机制,高标准、高效率管理使用好统筹的涉农资金。

四、整合范围

统筹中央、省、市用于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以及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涉农专项资金。

五、整合措施

(一)科学编制规划。各涉农主管部门要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各行业规划之间的有效衔接。以我县农业农村发展战略目标和经济社会自然资源条件为依据,因地制宜地制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涉农项目建设规划,以规划定项目,围绕项目整合资金,以整合资金集中解决制约主导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的瓶颈问题,确保整合的效果看得见、摸得着。

(二)加强项目储备。建立健全全县涉农项目库,按照乡(镇)村申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县政府审批、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备案的程序,加强项目储备,确保各乡镇(村组)每年实施的项目进入全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库中。

(三)搭建整合平台。搭建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整合使用平台,对现有财政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专项资金进行平台统一管理,统筹项目、资金、资产、资源,集中财力投入到涉农项目建设。

(四)发挥引导作用。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贷款担保、设立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投入到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涉农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成员的永兴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分管农业的局领导任常务副主任,其他涉农部门的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项目资金整合的相关工作。

(二)明确单位职责。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组织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统筹工作顺利开展和深入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各涉农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尽其责,实施全程做到“四个不变”,即项目主体、项目主管部门、迎审迎检主体、管理权限不变。

(三)加强监督管理。

1.加强监督检查。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查。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前的监管力度。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涉农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对在检查或审计中出现的挤占、挪用、配套资金不到位或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加强公示公开。要在涉农项目所在地附近、政府门户网站、主要媒体公开统筹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行涉农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各涉农部门要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3.加强考评绩效。建立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绩效考评办法,对涉农整合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对项目检查情况实行通报制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逐步建立激励机制和工作失误追究制度。

 

第二部分  政府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表

2.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表

3.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4.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表

5.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表

6.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执行情况表

7.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表

8.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明细表

9.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10.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

11.县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表

12. 县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明细表

13.县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14. 县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

15. 2019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6. 2019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17.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平衡表

18. 2019年县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项目表

19. 2019年县对乡镇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地区表

20.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21.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22.2019年县对下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分项目表

23. 2019年县对下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表

24.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25.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26.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27.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28. 2018年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29.2018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30. 2018年“三公”经费执行及2019年经费预算表

31.上级提前下达2019年转移支付情况统计表

32.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安排预算表

永兴县2018年预算执行表和2019年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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